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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8日,特大暴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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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13年8月18日,特大暴雨】

吴远宗回邮件了。

看着那黑白字符,我握着鼠标的手,止不住地发抖。

邮件里只有寥寥数语。他用简短的词句向我提出了三个条件:一,柳素琴告知我的案件细节,我不得隐瞒,他必须与我同步知晓。二,如果他协助我出版书稿,他必须作为联合作者署名。三,如果该书稿出版后产生负面影响,我必须全权负责,并在“前言”部分告知读者,出版该书稿是我一个人的主意,而他仅仅是出于好意帮忙。

没想到两年不见,吴远宗把报社总编吃人不吐骨头的习惯学了个遍。

我愤怒地在键盘上敲下骂他猪狗不如的话语,电脑屏幕里仿佛印出对面那张好处吃尽的嘴脸。但在暴怒过后,我明白他提出的条件我不得不从,谁叫我活该成了阶下囚,连写书查证的工作都需要他帮忙。

把骂人的段落逐字删除后,我给吴远宗发送了只写着“同意”二字的回复,随即关机电脑,跟着狱友们的列队,回到活动大厅,在柳素琴身边的位置,皱着眉头坐了下来。

岭南夏季的雨像是不会停。窗外的暴雨如瀑布般持续滚落,活动大厅里的罪人们三五成群,拿着板凳围坐成小圈,声音时大时小地在谣传着拐卖犯狱友行刑的状况。

声音最大的还属诈骗犯狱友。她挺着短小身板,在板凳中间端坐着,音调起伏如同亲临现场。诈骗犯狱友撑大着眼,说,你们都不知道吗?那卖孩子的,行刑前还有别的想法,竟然还敢提出来。众狱友把板凳挪近,纷纷问道,她怎么敢啊?她说什么了?

诈骗犯狱友乜了眼众人,摸了摸鼻头,得意地说,这都是不可外传的消息。那卖孩子的问准备对她行刑的法警,说,还能不能再见她儿子一面。你们猜怎么着?还是我们法警心眼好,忍着没告诉她,行刑前一个礼拜,早通知她家里人来见她最后一面,据说她儿子接起电话,听完她行刑的日期后,只说了句“知道了”,就把电话挂了。她卖了那么多孩子,早把亲缘给卖没了,儿子躲她都躲不及,还指望孩子能念着她,真是大笑话。有人插嘴道,但那毕竟是自己的妈,走之前见一面也是应该的吧。诈骗犯狱友古怪地看了眼那人,说,谁会念着给自家抹黑的亲人?哪怕是自己的亲妈亲爸,没主动说出断绝关系就不错了。

我撇了撇嘴,却也不得不承认诈骗犯狱友说得在理。女子监狱里有不少狱友已为人母,但往往得住上两三年,亲人们逐渐不再探视,甚至失联,才得以意识到自己的罪行对家庭,尤其是对孩子的影响。她们提起孩子时,一开始是笑的,但嘴角很快又倒挂下去,一圈人坐在一起,陷入沉默不语。不过,柳素琴与她们不同。提起死去的女儿,柳素琴毫无抗拒,甚至显得十分平静。

柳素琴没有加入众狱友对拐卖犯的讨论。她只是蓦然地望着窗外,注视着雨水顺窗沿而下,忽地对我开口道,她被警方带到池塘边认尸的那天也下着雨。柳素琴当年认尸的情形,我自然最为好奇。但要让一位母亲细细回忆女儿的遇害现场,也着实叫人于心不忍。眼下她主动提起,我心中狂喜,也就着她的话尾问了下去,叫她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她记忆中的一切。

1998年11月20号早上九点,柳素琴的家里进了两个警察。女的叫谢然,是荟城刑警队副队长。谢然身后跟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比卓青高半个头,很精瘦,穿着件黑色皮夹克,胡子剃得干净,留着寸头,还有一对招风耳,看着很精神。

小伙叫陆俊峰,柳素琴叫他小陆,人是在省城读完书后,被分配到荟城的。小陆是湖南人,吃不惯粤菜,主要是粤菜不够辣,他吃不出味。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谢然和陆俊峰两人站在柳素琴面前,叫她去认尸。有一瞬间,柳素琴觉得他俩不是警察,是死神。

警察进了家门后,谢然问柳素琴,你女儿昨晚回家了吗?警方在靠近郊外的池塘里捞起一个人,问她可否愿意与他们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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