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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中车令的烦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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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一辆大车正飞快地在直道上奔驰着,车边的重明鸟旗迎风招展,猎猎有声。车子四面均有重骑拱卫,显现出煊赫威势,所有路人无论平民还是官吏,都纷纷避让。

赵成注视着车窗外面,同时把右手搭在隔板上,轻轻抬起一根食指。这样看上去,就好像窗外的风景不断后退是遵从指头的指示似的,会让他有一种掌控时间的错觉和快感。中车府令这份工作,需要常年在外奔波,即使是他,也得有一些在路上打发时间的小技巧。

“赵府令,前方还有一里就到陈县城门了。”车夫回过头来报告。赵成淡淡道:“知道了。”他把视线从车窗外收回来,对着一面铜镜略整了整衣冠,心中多少松懈了一些。

陈县是楚郡的治所,赵成在这里至少可以名正言顺地稍微休息几天,舒缓一下疲惫的筋骨。

他从一月份开始就没闲着过。先在白马处理了“陨石天书”的事,紧接着,皇帝陛下宣布要巡游天下。身为中车府令,他必须要提前把巡游路线踩一遍,以确保安全。

赵成都不记得,上一次他在同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三天是什么时候,眼睑下的黑圈格外浓重。

归根到底,这都是白马“陨石天书”惹出来的祸患。陛下对于皇位的正统性极为敏感,所以对这则流言充满焦躁,不停地要求朝廷拿出办法来杜绝。

其实无论是朱辂厌胜之术,还是《仙真人歌》,都是很好的应对,只是要发挥影响力,都需要一段时间的发酵。但陛下似乎根本没耐心,一道旨意接一道旨意,中间连个缓冲都没有。他们这些做臣子的没选择,只好辛苦一点了。

在赵成的沉思中,马车很快便抵达了陈县的城门。早有一众官吏一字排开,毕恭毕敬地等候着,为首的正是虞子期。

于是赵成吩咐马车停在城门之前,拖着疲惫的身躯缓步下车,与虞县令相揖为礼。虞县令倒也颇为识相,只是简单寒暄几句,便请赵成入城休息。

赵成与虞县令一起穿过城洞,一进陈县城内,忽然听到头顶传来一阵歌声。赵成微微一怔,这似乎是很多人在合唱,这旋律很熟悉,正是那一首《仙真人歌》。

《仙真人歌》不是中车府负责的事务,但他知道这是朝廷为了抵消陨石天书负面影响的举措之一。赵成对此不以为然,一首歌而已,难道比杀人灭口还有效吗?不过是咸阳那些官僚为了表功罢了!

虞县令赔着笑,朝城头上一指。原来此刻在城楼上站着一排黔首,他们应该是被刻意挑选出来的,从七八岁的小孩童到青年男女、壮年男女和老头老太太,一应俱全。在他们身后,还有五个手持竽笙的乐师。

在乐师们的伴奏之下,这些人齐声合唱着《仙真人歌》,一个个声嘶力竭,很卖力气。说实话,他们的水平实在堪忧,唱得参差不齐,赵成听在耳朵里,总觉得连歌词也不太对劲。

虞子期见赵成沉默不语,赶紧解释说:“本县民风淳朴,见到天使驾到,喜不自胜,遂自发歌咏,乡野鄙音,倒让您见笑了。”

赵成轻轻“哦”了一声,表示你的努力我看到了。

什么乡民自发歌咏,分明是官府提前安排好的。虞县令搞的这个安排虽说刻意了点,也算是把握住了朝廷推广此曲的意图,用心可嘉。

赵成不会被这种东西感动,但二世却未必不会。如果陛下在巡游到陈县之时,听到这样的歌声,一定龙心大悦。还是那句话,有时候,即使是聪明人,也不得不去做一些冒傻气的事情,因为傻子喜欢。

想到这里,赵成看向虞县令的神情变得柔和多了:“虞县令有心了,可见贵县教化得当啊。”

“哪里,哪里……”虞县令有些心虚,“这是陛下威德所至,黔首体沐皇恩,下官不过顺势而为罢了。”

“此事安排甚当,值得所有郡县效仿。虞县令不必过谦。”

“不敢,不敢。”

赵成眉头微皱,他能感觉到,对方的神情真不是谦虚,反而带着惶恐。这是为什么?难道是被中车府的威名所震慑吗?还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他脸上的蛇形疤痕一动,冷冷道:“这一次陛下巡游天下,事关重大,朝廷派我先摸排路线,务必做到万无一失。陈县这里若有什么不安之处,虞县令可不要隐瞒。”

“岂敢,一切都依您先期派来的使者传达的要求在筹备,绝无疏漏。尊使今日少歇,明天在下陪您四处检查。”

赵成这几天赶路也确实累惨了,听虞子期这么一说,也就顺水推舟,答应明天再去检查接待事项。

赵成下榻的地方,是县里一个富户西门氏的宅邸。西门氏的这座宅子很新,据说家主十几年前才从大梁迁来陈县。宅子前后四进,左右还有两层步廊,就连墙泥都掺着花椒末,可以隐约闻到刺鼻的香味。楚地多湿,如此处理可以防止蚊虫滋扰。

“这些故魏世族,迁得这么远,还有钱盖如此奢华的宅子,可见朝廷压制得还不够。”赵成冒出一个想法。

旁边的西门氏家主哪里知道,他盛情招待的贵宾,居然是这样的想法,还热情地讲解起来。待得赵成住进内院之后,西门氏又派人送来了一鼎莲藕炖肉和几碟小菜。那肉乃是塘蛙之肉,据说与莲藕一起烧炖,有补气益神之效。可惜赵成不贪口腹之欲,吃了几口便放下碗筷,一名随从匆匆过来耳语几句,赵成颔首。

过不多时,一个身影出现在走廊之下。那身影似乎是跪在地上,膝行而至,双手还捧着一柄长长的剑。

赵成眼皮也不抬,继续慢条斯理地吃着菜。惶恐的声音在廊下响起:“公孙臣有负府令所托,自甘领死。”与此同时,捧着豪曹剑的双手向前伸,高举过头顶。

“哦,你是怎么辜负我的?”赵成的声音听不出喜怒。

公孙臣深吸一口气,不敢做丝毫隐瞒。他在谷林山和雍丘城两次抓到张苍的尾巴,却又两次功亏一篑,还间接导致朝廷的大敌张良逃出生天。这些事情,赵成其实早就接到了报告,但听亲历者自述,感觉又不一样。

“张良居然藏在谷林大狱,唉,错过了一个好机会。他这次脱困,朝廷可又要头疼很久了。”赵成伸出指头,揉了揉太阳穴,“虽说此事与你无关,但若你能早点捉到张苍,便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事。”

公孙臣低头没吭声。雍丘城大乱之后,他本想前往咸阳,向赵府令请罪,可惜赵成忙着在外地办事,行踪难以捉摸。他只得绝望地在诸郡之间游走,直到今日,听说中车府巡视到了陈县,他才匆匆赶来,负荆请罪。

“我记得我交给你这把剑时,说过它一定要饮血才会归鞘。”赵成缓缓起身,拿起豪曹剑。

“是……”公孙臣的额头触到地板,闭上眼睛引颈待戮。他的脑海里,响起张御史那晚说的话:“昂扬搏击,迎势而上。”可惜张御史只讲了好处,却没说代价。自己赌了,输了,那么只好愿赌服输。

赵成晃动长剑,锋利的剑刃距离他的脖颈只有几毫,却始终没有实质接触:“你也太高看自己了,你的生死,并没有任何价值,就算碎尸万段,也抵偿不了朝廷的损失。”公孙臣不明白他这句话是贬损还是原谅,正自纳闷,赵成又道:

“我问你,张苍身边的同伙,目前查明到底有几人?”

公孙臣咽了咽唾沫,回答说:“目前可以确定的,张御史身边有一名项氏剑客、一个燕市的杀手,还有一个身份不明的人。”

“是张良吗?”

“不,不是张良,是另外一个人。此人行踪十分神秘,而且擅长变化之术,每到一地,都以不同身份示人。仅臣所知道的,就有日者、祝官、行商和墨家子弟数种身份。”

“那个白马祭台下的祝官?”

赵成的脑海里蓦地浮现起那个站在血色祭台上的人影,身体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连带着长剑也抖了几抖。

当时张苍用言语逼问,项缠用弓弩威胁,把他挟持在城头作为人质,他眼睁睁看着那个祝官把几百个“祭品”变成了“监观”。对赵成来说,那是一次极度的耻辱,更可恨的是,他的身体似乎记住了那次耻辱,每次想起都会颤抖。

让赵成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们如此大费周章,目的是什么?总不至于真的是为了救几百个黔首的性命吧?那几百个“监观”如今确实很安全。他们被送去咸阳之后,谁也不敢随意处置,只好在皇帝陵附近划了个村子,让他们守陵。

可赵成不相信那家伙的目的只是如此,一定暗藏别的深意,只是现在还没发现罢了。

“你继续说。”赵成道。

“在下认为,这个神秘人才是这一连串行动的主谋,而非张御史。若要抓到他们,须得从此人身份入手,否则就是缘木求鱼。”公孙臣大着胆子说。

他之前跟张苍合作过,知道对方纯粹是阴错阳差被卷进来,甚至可能是被赵成逼反的——当然,这个他绝不敢说出来。

赵成面无表情道:“且不说那个神秘人的身份,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公孙臣噎了一下,这正是他一直困惑的地方。这个神秘人物在白马搞出了陨石天书,是为了制造舆论;搅乱朱辂厌胜之祭,是为了救人;大闹谷林山,是为了张良脱困;在雍丘城参加了五德聚议,是为了……这个他实在不知道——总之吧,单独每一件事拿出来都很正常,可串联在一起却充满不协调感。

“唯一可以确信的是,他热衷于给朝廷添乱,这是确凿无疑的。”公孙臣含糊回答。

“这还用你说!”赵成狠狠瞪了他一眼,“那我问你,雍丘城之乱后,他们又去了哪里?”公孙臣道:“臣无能。臣试图搜寻过,他们却像是冰块入水,彻底消散不见了。”

“一点线索也没有?”

“没有。”公孙臣惭愧地垂下头。那一场大乱就像海啸,把所有痕迹洗刷得干干净净。恐怕要等到他们再次浮出水面,才有机会。

赵成脸上的蛇疤,懊恼地仰起了脖颈。张良已经够让人头疼了,如今又有一个危险的反贼逍遥法外,这实在不是一个好消息。他冷哼一声:“你救过我一命,我给了你一次机会,可惜你并没有珍惜。这等无能之辈,留之何用?”

赵成握紧了豪曹的剑柄,剑刃再次压近对方的脖颈,这一次他决心让它痛饮人血。公孙臣闭上眼睛,等待着最终的裁决。

“且慢。”一个空洞的声音忽然传来。

赵成和公孙臣同时抬头,看到一个戴着斗笠的刺客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背靠在廊柱上。他的下巴尖削如钉子,嘴角却扯到了双颊。

“阎乐?”

两个人都认出了他的身份。公孙臣只知道这人是中车府雇用的一个顶级杀手,但赵成知道,此人虽说听命于自己,却是兄长赵高派来的,所以地位颇为超然。

“你要替这个无能之辈求情吗?”赵成冷声道。

“不,不,这个人与我无关。我只是纠正一下他的说法:张苍那一伙人里,已经没有燕市的刺客了。”公孙臣一愣:“你不是说只是击伤了她吗?难道她伤重而死?”

面对这一连串问题,阎乐笑起来:“两位不知道我们燕市的规矩。所谓败者不仁,她输给了我,就失去了做刺客的资格,要自刎的。”

公孙臣道:“杀手自刎,那雇主怎么办?”阎乐道:“按照规矩,燕市会赔偿雇主三个刺客,所以你们最好按这个人数来估计。”赵成道:“怎么赔?难道从辽东派过来?”阎乐解释说:“燕市在各郡都有相手,手下都有几个常驻刺客,可以就近调拨。”

公孙臣瞳孔一震,赵成也已经听明白了暗示:“你是说,只要找到燕市的相手,就能查到刺客赔偿的记录,进而获知张苍那伙人的动向。”

“正是如此。”阎乐点头。

“可燕市的原则,以雇主为最尚,这种事情难道不都是保密的吗?”

阎乐耸耸肩:“如果赵府令准许,我就去联络相手。如果他们不肯说,全杀了就是。”赵成奇道:“你不也是燕市的人吗?”阎乐道:“我受雇于你的兄长,自然就是你兄长的人,一切从雇主着眼,这也是燕市的规矩。”赵成颔首:“燕市唯利是图,终究是个祸胎,如果能有机会铲除,也是替陛下除掉一个隐患。”阎乐双手一抱:“诚如尊命。”

说来奇怪,阎乐开口讲话的腔调与寻常人无异,可公孙臣总感觉他身上散发出一种野心勃勃的熟悉气味,就像自己。

阎乐看了公孙臣一眼,转身离开。赵成提起剑来,打算继续执行刑罚。公孙臣本来已存死志,可刚才被阎乐这么一打岔,突然就有了求生之心。眼见豪曹剑要落下,公孙臣脑海中灵光一现,突然大喊:“赵府令!我有一事要讲!”

“如果是求饶就不必了。”赵成冷冷道。

“在下今日抵达陈县,注意到一件小事,愿说与赵府令!”

赵成的剑势继续斩落。

“那些百姓唱的《仙真人歌》,是被篡改过的!”

豪曹剑在半空中停住了。

“篡改过的?”赵成露出疑惑。他回想起进城门时那一群百姓唱的歌,确实里面有些地方不对劲。当时他以为是当地方言的缘故,可听公孙臣的意思,难道说别有隐情?

“继续讲。”赵成道。

公孙臣额头浮起细密的汗水,感觉自己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他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赶紧解释道:“在下之前自知罪该万死,先一步来到陈县。在候罪期间,我也听到了百姓们在街头习唱《仙真人歌》,我仔细聆听了很多遍,发现其与朝廷乐府所创的正本,微有不同。”

赵成没有作声,他在等待下文。

“乐府所颁布的《仙真人歌》,讲的是真人大战妖星,请玄女作歌以攘除恶诅。但陈县传唱的版本里,作歌的不是玄女,而是太昊。”

“太昊?那是什么?”赵成熟悉律法,但对于这些玄异之事不甚了解。

“太昊,也叫太皞,即燧人氏之子伏羲,人首而蛇身,演八卦而成《易》书。”公孙臣不知道赵成了解多少,只好先简明扼要地回答。

“就是伏羲啊……”这个名字赵成还是听过的,可眼中的迷惑不减,“他们为何要把玄女改成太昊?这有什么区别?”公孙臣连忙道:“本朝供奉四方四帝,不尚伏羲。但在楚地,伏羲却备受尊崇,随处可见其淫祠。陈县原本做过楚国的都城,自然也不例外。”

赵成不耐烦道:“说重点!”

公孙臣连忙道:“所以我想,大概陈县民众觉得玄女太虚无缥缈,远不及伏羲亲切,这才私自篡改了歌词。”

“你说的发现,就是这些而已?”赵成很是不满,再度举起了豪曹剑。他还以为这背后暗藏着什么阴谋,却不过是当地黔首的小动作而已。这个公孙臣为了活命,什么都拿来当救命稻草,荒唐至极。

公孙臣急忙道:“赵府令明鉴。今日陈县把玄女改成伏羲,下次会稽会不会改成东皇太一?九江会不会干脆把真人换成三闾大夫?《仙真人歌》乃咸阳乐府所制,陛下诏令所颁,一字一句皆藏深意。倘若地方为了自身方便,可以随意篡改朝廷用意,长此以往,岂不视中枢法令如无物?防微杜渐,不可不察!”

赵成没想到,这个如丧家之犬的小吏,居然说出这么一番道理,不由得沉吟起来。

公孙臣所言,确实切中要害。大秦三十六郡,幅员万里,政令悉出于咸阳,贯彻于地方。所以对朝廷来说,最厌恶的事情不是无能,而是地方自作主张。一旦他们自作主张,就意味着变数,可能变好,也可能变坏,总之只要事态超出控制,便会损害中枢权威。

《仙真人歌》被修改这事,确实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如果开了这么个先例,难保日后不会出现大逆不道的篡改。这才是公孙臣要提醒的重点。

一念及此,赵成突然目露锐光,手起剑落,贴着公孙臣的胳膊斩下去。只见一蓬血花飞溅,公孙臣甚至还没来得及发出惨叫,一条左臂便高高飞起。

“你办事不利,要这手臂也没什么意义,只是这个脑袋还有些用处。”赵成掀起衣襟下摆,把长剑上的血迹擦拭干净,缓缓入鞘。

公孙臣脸色煞白,疼得几乎要昏过去。但他咬紧牙关,坚持着没有倒下。他知道,虽然代价惨重,但自己这条命总算是保住了。赵成道:“本府在陈县待的时间不会太久,篡改《仙真人歌》这件事,交给你来查。记住,如果这次再犯错,说明你的脑袋也没用了。”

“谢赵府令不杀之恩……”公孙臣用右手捂住伤口,叩头表示感谢。

赵成冷哼一声。宽恕对他来说,其实并非什么好品德。但眼下他要把精力放在陛下的巡游路线上;张苍那一伙反贼的下落,是阎乐在负责。追查篡改歌词这种小事,正好把公孙臣废物利用。成与不成,无伤大局。

公孙臣拎着断臂,诚惶诚恐地离开赵成的房间。出去之后,他先找来驿馆的医生,简单处理一下伤口。医生问他:“那条断臂该怎么处置?”公孙臣咬着牙道:“扔了。”

处置完伤口之后,公孙臣稍微休息了一个时辰,便径直去了县廷。此时虞县令正在和手下官吏商议接待事宜,忽见一个独臂男子进来,伤口还渗着血,众人无不大惊。

“虞县令,我有事与你询问。”公孙臣声音虚弱,口气却很坚定。虞子期知道他是中车府的人,只好屏退众人,将其请到后室来。

“赵府令让我来问问,贵县的《仙真人歌》,传唱的歌词和乐府颁布的不太一样,这是怎么回事?”

“啊?不一样?”虞子期有点莫名其妙。

“歌词中的玄女,被改成太昊了。这可是朝廷颁布的乐府之章,你身为一县之长,都不仔细研读一下吗?”

“惭愧,惭愧。我一直忙着春耕之事,礼乐都是交给别人负责。”

虞子期解释着,右眼皮极为明显地跳了一下,即使公孙臣正疼得死去活来,都注意到了这个异状,确信这个县令一定知道些什么:“虞县令,此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毕竟陛下很快就要途经此地了,你可要考虑清楚。”

这个警告,让虞子期陷入迟疑。他斟酌再三,终于开口道:“县廷从来没发布过修改歌词的指示,如果要改,那也是惊产干的。”

“惊产?”公孙臣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

“对,他是一个游荡于楚南的楚巫,很有名气。”虞子期说得很慢,似乎语带敬畏,“之前柱后谒者不是把《仙真人歌》送来本县吗?惊产主动请求担任乐府教习。我想他在本地素有威望,确实是最好的人选,便让他放手施为。可我确实没想到,他会篡改歌词。”

楚巫在全国都很流行,在楚地的地位更是尊崇无极。这些人在黔首中的威望,有时候连地方官都望尘莫及。

“那么他为何会篡改歌词?”公孙臣追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要不,你直接去问他?”

公孙臣一怔,旋即点头同意。虞子期请他稍候,然后快步走出房间,过不多时,从外面走进一人。公孙臣一见到他,“啊”了一声,惊得要站起身来。

此人一身翘肩勒腰的暗绿宽袍,头发披散,用五色细绳束起数条辫子,面孔还涂着玄妙的白垩花纹——这副造型公孙臣不会忘,正是在雍丘城偶遇过的那个楚巫。当时公孙臣在街头误抓此人,一转身,豪曹剑便被那女飞贼偷走了,所以印象深刻。

只是当时不知其身份,如今才知道他叫惊产。

惊产似乎也没料到会在这里遇到公孙臣。公孙臣道:“惊产大巫,我们在雍丘城见过的,还有点误会,您可还记得?”惊产双眼圆睁,一下子想起来了。他热情地扑上来,要拥抱公孙臣。公孙臣大伤未愈,只得尽力摇头,才算挡住了对方的热情。

“歌词是你篡改的吗?”他直截了当地问道。

惊产张开嘴,发出难懂的楚音。这声音听在公孙臣耳朵里,与其说是解释,倒更像是装腔作势。他的身体正在承受剧痛,内心的火焰越发焦灼:“惊产,你看到我的左臂了吗?”

惊产有些疑惑地摇摇头。

“没看到就对了!这是赵府令刚刚亲手砍下来的,因为我办事不力,敷衍塞责。试图糊弄中车府的人,就是这样的下场!”

公孙臣面色狰狞。惊产被这个别出心裁的威胁吓到了,他呆愣了片刻,这才开口:“这个……虞县令指示要尽快、尽可能多的人学会。呃,这里信奉太昊,这么改,传唱的人会更多。改一个词也没什么大不了吧。”

他的口音虽然还有浓重的楚音,但至少口齿清晰,不再是那种含糊的鸟叫了。可见威胁是治疗口齿不清的良方。

“改一个词没什么大不了?别骗人了!”公孙臣冷笑一声,他可不相信这个狡黠的楚巫纯粹是为了传播,他一定隐瞒着什么事。公孙臣突然厉声吼道:“惊产!你还不说实话?这趟差事我办不成,就一定会死。我死之前,一定斩了你!”

他肉体上的痛楚和内心的戾气,借这个机会尽情宣泄而出,泼洒在那个该死的楚巫头上。只见那惊产双肩剧颤,连带着衣角的铃铛都杂乱地响起来,仿佛无法抵御这场暴风。

“左传……”

“什么?”公孙臣一愣。

“《左传·昭公十七年》有云:‘陈,太昊之虚也。’”惊产结结巴巴说。

公孙臣自然读过《左传》。这个“陈”,是指陈地、陈国,也是现在大秦治下的陈县。太昊之虚,虚者墟也,就是伏羲的都城啊……也就是说,陈县此地,正是古籍里伏羲的居城所在。怪不得伏羲崇拜比别的地方都兴盛。

惊产又道:“陈县出城东北八里之外,有一座丘陵,名叫宛丘,丘上有废城遗迹,自古相传乃是太昊的祭台所在。”

公孙臣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地名——宛丘?《陈风》里的那个宛丘?嚯,没想到《诗》里的地名,居然和《左传》里的记载相联系,这个陈县还真是底蕴深厚的地方。

但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惊产见公孙臣越来越没耐心,赶紧讨好地解释:“陈县身为伏羲定都之地,却任凭太昊之墟被荒草侵袭,夯土倾颓,这是何等地不敬呀!万一触怒上天,早晚会降下责罚,所以我才斗胆借了《仙真人歌》的传唱之势,号召民众在废墟原址重修太昊祭台。”

公孙臣“嘿”的一声冷笑,算是听明白惊产的意图了。

“你带我去宛丘看看。”公孙臣很谨慎,不能听人一说就信了,必须勘察明白。他可不能冒险再失去第二条手臂。惊产连连点头,说:“我带您去。”

两人拜别虞子期,坐上一辆牛车,离开了县廷。虞子期目送着他们离开,嘴角拧了拧,转身正要回房间,却见到张耳手里捧着几卷竹简,站在廊下恭敬地等候着。

“虞县令,这里是一些文书,我给您拿过来了。”张耳带着笑意。虞子期的脸色霎时铁青,他快步上前,伸手取出最上面的一根简,上面有一行墨字,内容只是四个字:“暂安,勿念。”字体隽永清丽,似是出自女子之手。

“我妹妹,她没事吧?”虞子期咬着牙。

张耳不慌不忙:“简上不是都写了吗?她很好,虞县令可以专心政务,不必分神。”

“我已经按你们的指示去做了!你们怎么还不放她回来?”

“莫急莫急,等到赵府令离开,这事就算告一段落,你们兄妹也可以团圆。”

虞子期一点都不相信这个可恶的家伙,对方居然绑架了自己唯一的妹妹,他只能把怒意压抑在心中。张耳似乎很享受这种眼神,拍拍他肩膀,宽慰道:“虞县令不必为难,我们只是趁着皇帝出游的机会,借机赚点好处罢了。”

“你们最好是为了赚钱!”虞子期恶狠狠地甩下一句,转身进了衙门。张耳满不在乎地挖了挖耳朵,也从容离开。

就在他们分道扬镳的同时,阎乐来到了陈县西北角的一处屠宰场。

这座屠宰场负责整个县城的牲口屠宰,空气中永远充斥着一股腥臊之味,附近的土壤呈现暗红色,长年累月不知浸泡了多少兽血在里面。在屠宰场正中央,是两排高大的杨木架子,木架上钉着两排乌黑的铁钩,每一根铁钩上都倒挂着一扇褪净毛的猪胴体,肚膛剖开,内脏掏净,无神的死眼半睁半闭,瞪视着所有进入屠宰场的外来人。

阎乐伸出手去,不时拨开这一排排肉色屏风,像一头深入丛林的孤狼,朝着屠宰场深处一步步走去。他能感觉到,在这些摇曳的死肉后面,有许多双眼睛在注视着自己,如果没有胸口别着的那一枚藜形残叶,恐怕是没办法深入的。

他终于穿过这一片肉林时,首先看到的是一个赤裸着上身的大汉。这汉子正把一头活猪四蹄倒攒,绑在一副活动木架上。活猪大概预感到了自己的命运,拼命蹬腿。但它的挣扎注定徒劳无功。那大汉转动绞盘,那木架便徐徐朝着反方向竖起来,拽着它大头朝下倒挂。

做完准备工作,大汉从腰间取出一柄短刀,在猪的咽喉处轻轻一割。在牲畜最后一声惊恐的嘶鸣声中,鲜血顺着刀口鼓涌,直接泼洒在地面上。放血是屠宰必要的一步,否则猪肉会臊到无法入口。

大汉做完这些工作,看到这个戴斗笠的男子正饶有兴趣地观察着。大汉盯着他,双手十指缓缓交插在一起,连续摆出好几个繁复的手势,动作越来越快,令人眼花缭乱,简直就像是在发出无声的质问。

阎乐则用同样的手势做出回应,手速不比对方慢。两人无声地交流了半天,那大汉终于缓缓吐出一口气:“原来阁下就是阎乐?”阎乐点点头:“燕市慷慨,忝承无名。”大汉把短刀插回到腰间,郑重道:“在下正黎,楚郡相手。”

随着他话音落下,阎乐感觉到隐藏在猪尸肉林之间的几团杀气消失了。如果刚才有一个手势没做对,估计那些杀气便会凝成实体的刀刃,刺向自己。

阎乐环顾四周,这个屠宰场不错,没有什么比杀戮更容易隐藏杀戮的了。正黎看向这个传说中的燕市第一天才、史上最强的木鸡:“你来这里做什么?是来销掉委托?求援?还是说……你失格了?”

阎乐面无表情:“我是来寻求见闻。”

刺客在执行委托时,免不了需要搜集消息。燕市在诸郡据点的功能之一,就是提供各路见闻,节省刺客的时间。

“何种见闻?”正黎问。

“你们过去一个月以来的刺客雇用记录。”

正黎面色一板:“燕市账目,唯有上计可以接触,这规矩难道你不知道?”阎乐道:“那我换一个问题,最近易水有没有来过这里?”

正黎道:“刺客只该关心和委托有关的事,不该去打听其他刺客的事。”

“如果我说她的行踪和我的委托有关呢?”

“燕市有规定,如果两项委托彼此冲突,各凭刺客手段,我们两不相帮。”正黎熟练地背出条文。他本以为这家伙会知难而退,不料却发现阎乐居然笑了,一张嘴巴几乎快咧到耳根。

“不是说到了木鸡境界的人,会心如木石,全无情绪吗?他怎么还会笑?”正黎有些惊疑不定。

这时阎乐缓缓道:“我只是说她和我的委托有关,你却说两项委托彼此冲突,可见易水曾经来过这里——败者不仁,应该是你们这里把她收回了吧?”

正黎沉下脸:“这不是你该关心的事。”

“你是不是还赔了她的雇主三个刺客?”

“不要试探了,这不是你能知道的消息。”正黎断然拒绝,“你应该回到你雇主身边,专心完成他给出的委托。”

“好,诚如尊命。”阎乐点头。

突然一道寒光从他的手中绽放出来,正黎瞪大了眼睛,缓缓低头,看到赤裸的胸膛上多了一缕殷红血迹,正徐徐顺着两块胸肌之间流淌而下。血迹的源头正是自己的咽喉,那里赫然多了一道狭窄的新鲜刀口。

好快的刀,正黎内心惊骇地想,但他已顾不上发出声音。

一排排猪胴体突然剧烈地摆动起来,四周顿时杀气弥漫。不过几个呼吸之间,数个人影从摇曳的肉林之间跃出,直扑阎乐。阎乐反手一剑,那些杀手却借着胴体摇摆之势再度消失。长剑正好劈在猪身上,直接卸下一条肘子。

这些肥猪既是营生,也是遮蔽,同时还可以当作盾牌。阎乐舔了舔嘴唇,双目闪出兴奋之色。他突然间手腕一抖,长剑向右侧击出,先刺穿了一个猪头,然后深深扎入猪头另一侧的人体。

一声沉闷的呻吟响起,一个人栽倒在地。阎乐抽回长剑,狠狠一踢木架,让那些死猪晃动得更加剧烈,整个局面顿时更加混乱。当双方的地利被拉平之后,就只能凭各自的武技来分胜负了——而阎乐在这方面,还从来没怕过任何人。

他鬼魅般地在死肉与活人之间穿梭,手中寒光简洁而精练。它总是以最短最直接的路径制敌要害,一触即杀,一杀即回。每出一剑,必有一次由生转死。

不过一会儿工夫,木架下便躺倒了七八具燕市刺客的尸体。而那些死去多时的冷猪,一大半都被热气腾腾的人血染成了诡红色,悬在钩子上摇曳不定,仿佛在某种邪祟仪式中复活的祭牲。

阎乐挺剑刚刚立定,突然感觉到什么,高高一跃。与此同时,三个方向的胴体唰地同时裂开两半,三柄利刃劈开肥膘,直直朝他刺来。

铛铛铛连续三声,阎乐挡住了这三次必杀的突袭,姿态却不像之前那么轻松。他飞速躲闪,第一次施展出了全力,从三人合击中勉强逃开。

“徒骇、覆融、钩盘。”阎乐从杀招中认出了三个熟人的痕迹,“没想到派驻楚郡的刺客居然是你们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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