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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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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再穿一段时间就会习惯这件大衣了,路易莎心想,比如等艾玛回来问她要的时候。当然,如果艾玛爱上了她的白色滑雪外套就算了:想改变形象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卢卡斯一马当先走在前面,与其说他走得快,不如说是在慢跑。如果前方没有危险还好,可路易莎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危险很可能正从后方逼近。

“卢卡斯……”

“怎么了?”

“慢点儿,别着急。”

万一有什么突发状况需要改换路线,也好有转圜的余地,比如,敌人前后夹击形成合围之势。

路易莎不确定自己还能撑多久,她那间小小的、安全坚固的公寓此刻仿佛远在天边,她的床和冰箱更像是童话故事里的物件。

她的身后,早已远去的林间小路那头似乎传来什么声响:像谁踩断了地上的枯枝,或者骨头断裂的声音。但很快两人眼前一亮:阳光普照下,入海口的河滩出现在前方,与大海相接、向四方延展,十分宽阔。河滩左侧有一段陡峭的山坡,在白雪覆盖下凹凸起伏。山坡上一定有步道,因为她能依稀看见崖底有一段阶梯,旁边还有一块落满雪的路牌。沿着步道往上就会抵达海滨小径,此刻一个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人正拄着拐杖,沿着那条步道小心翼翼地往下走。他们的前方有一座建筑,是一间酒吧,上面的木质招牌在风中摇晃;酒吧外停着一辆车,从车身上的积雪来看,应该已经停了一段时间了。这种天气酒吧不会开门,但既然有车,或许里面有人。如果能买到一块三明治和一杯咖啡,就算要支付远高于平常的价格路易莎也愿意。

酒吧的另一边是低矮绵长的海堤,尽头处有一大片砾石,上面零星覆盖着一些海带和破损的绳网;石堆的间隙杂乱无章地耸立着一些小小的雪泥堆,但大多数的石头都湿漉漉的……又是石头,路易莎想起她装进滑雪外套口袋的那些——算是给艾玛准备的小惊喜吧。

一对男女站在海滩上,扔着小球逗弄一只西班牙小猎犬,小东西兴奋地左冲右撞,耳朵在风中上下翻飞,像帽子上的两片遮耳布。

“我们能进去吗?”卢卡斯望着酒吧问。

“但愿可以。”

两人走到入海口小路的尽头,栅栏上有扇小门,标志着这段路的终点。门用一段旧巴巴的红布拴着,路易莎解开红布时又看了一眼正从山崖往下走的那个人。茫茫白雪抹去了参照物,很难判断他离得有多远,不过,她总觉得那人走路的动作有些眼熟,从体形或者说轮廓判断……路易莎忽然反应过来:是瑞弗·卡特怀特。瑞弗正从山崖上往海滩走,可他怎么会在这里?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一旦发现联系不上她,瑞弗一定会来找她的。一股暖流从胸口漫向全身,不只是感激之情,还有一种比以往更强烈的心动,如果不是卢卡斯在旁边,路易莎真想立刻飞奔过去,不过她可以高举双手朝他挥舞表示欢迎——正当她打算这么做时,忽然意识到了不对劲:和瑞弗相比,那个人的肩膀更宽。会不会是穿得太厚显得肩膀宽……不,不对,他看起来很熟悉,很像瑞弗,但不是瑞弗。

那个人是弗兰克·哈克尼斯。

她对卢卡斯说:“我们需要原路返回。”

“……为什么?怎么回事?”

“别慌张,保持自然。我们假装看一眼手表,然后转身往回走。”

“是因为那个男人,对不对?”

“别看他,卢卡斯,别引起他的注意。”

“可是进了酒吧就安全了!”

酒吧并不能保护他们,因为对手是弗兰克·哈克尼斯。

路易莎抬起手腕假装看表,然后摇了摇头。隔着这么远的距离,这些小动作弗兰克不一定能看见,就算他正抬头端详二人,但她必须这么做,包括拍拍卢卡斯的肩,然后指一指刚才来的那条路。她再次解开那条红布,然后和卢卡斯一起转身朝林中小路而去。两人假装无事地走了一段,直到确定树林完全遮蔽了他们的身影才开始加速,尽全力远离哈克尼斯。

但这也意味着,他们正不断接近可能从另一边出现的敌人。

拉尔斯走出树林。他回头看了一眼:虽然堆了不少枯枝落叶和积雪在上面,那具尸体还是很明显,一眼就能看出是一具被枯枝落叶和积雪覆盖的女人的尸体。该死!

但木已成舟,他能做的选择无非两个:一是沿着刚才那女人指的路继续走,去找那座棚屋;二是承认任务已彻底搞砸,找到同伴然后打道回府。这个结果哈克尼斯肯定不满意,但不代表他会反对。有时候就得及时止损。

他看了一眼手机,想知道刚才是谁间接造成了这个该死的结果,然后回拨了过去,边走边讲电话。

电话那边安托说:“简直是浪费时间。这个地方那么大,谁知道他们躲在哪儿。”

“我找到了那个女人。第二个。”

“真的?”

“真的。”拉尔斯回答,然后用毫无起伏的语调叙述了刚才的事。

他已经做出了选择:拉尔斯正朝着小镇的方向走去,离那具尸体越来越远。

找到同伴,然后打道回府。

“那个孩子呢?”

“我想我们已经错过了动手的最佳时机。”

前方的小路上传来人声,听起来有好几个人,他忽然想起之前遇到的那对男女。

这运气真是绝了。

“我这边恐怕有麻烦了。”他对安托说完,挂断电话。

他找到一根拐杖,是真正的拐杖而不是树枝,就挂在步道栅栏的旋转门上,穿过这道门便是向下通往海滩的路。怎么会有人把自己的拐杖忘在半路呢?他感叹,大概是老糊涂了吧,不过这倒便宜了他,有根拐杖走起路来也方便些,尤其是要沿着这条狭窄的山路往下走。路牌上写着让人不要在极端天气走这条路的警告,这很贴心,但弗兰克若是个听劝的人,恐怕早就活不到今天了,又或者根本不会出现在这里。这话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合逻辑,但那可能是因为他现在也差不多到了该犯老糊涂的年纪了。

该死的瑞弗……

他的左耳恐怕被那小子咬掉了一半,刚才用雪止了血,好在他穿的外套是深色的,看不出上面的血迹;一边脚趾头还露在外面,他用手帕包住鞋尖当作临时补丁——但不管怎么说,他现在就是一团糟,虽然要靠近了才能看出来。但就弗兰克的经验而言,世界上至少有一半人都是这种状态,所以不必介怀。

雪下得小了些,但周围仍是一片素白,脚下山路的裂缝和凹陷被雪花织成的白毯掩盖,看不分明;山崖下的海滩上,一对男女正用小球逗弄他们的傻狗;与河滩平行的树林中走出另一对男女:一个穿着黑色长外套的女人和一个中学生模样的男孩。他们走得很快,男孩不时朝身后望去。哈克尼斯猛然驻足,用拐杖支撑着身体,脸上不由自主地勾起一抹微笑。有时候只需守株待兔就好,只需下锚停船,等着鱼儿上钩就好。路易莎·盖伊穿着黑色长外套,仿佛正前往另一场葬礼。哎呀呀,人生真是充满讽刺。哈克尼斯迈开步子,每走一步都先用拐杖探探脚下的虚实。

他可不想再发生意外了。

路易莎感觉卢卡斯已经精疲力竭。这很正常,就连她自己也已是强弩之末。

弗兰克·哈克尼斯就在身后。如果足够幸运,他们应该会在前方某处遇见从镇上回来的艾玛·弗莱特,而她的身后跟着警察。

可是,就算有几个警察,手无寸铁的他们该如何对抗哈克尼斯?路易莎不愿多想。

刚才他们短暂地离开了树林来到开阔的海滩,一切都是那么明媚耀眼,令人沉醉,如今重回幽暗树林,一切又是那样潮湿泥泞,让人憔悴。

路易莎饿得前胸贴后背,而卢卡斯——一个少年,想必只会更饿,还无比惊恐。

“他是谁?你认识他吗?”

“我只是不想冒险而已。我们可以在树林里等艾玛回来。”

“她要是不回来呢?”

“她会回来的。”

路易莎能说的只有这么多。不管发生什么,艾玛都会遵守承诺、完成任务。

卢卡斯没有说话,或许只是没有用语言来表达而已。他发出半似呜咽半似哀鸣的声音,就像一只可怜巴巴向主人撒娇的小狗。

一阵刺痛从路易莎身体一侧传来:岔气了。天哪,真会挑时候!“我得走慢一点,”她对卢卡斯说,“等我一下。”

“是你说要赶紧离开的!”

卢卡斯焦躁地原地跺脚。

路易莎深吸了一口气,四下打量一番。他们刚才已经路过了昨晚隐藏在树影中的小棚屋,或许再有八百米就能到小镇了?她也说不准。她的大脑已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躲了好几天,她的方向感已经混乱。

“快走啊!”

“卢卡斯,”她说,“冷静点儿。别慌张。”

“可他们有枪!”

但此刻已不是深夜,这里也不再荒无人烟。虽然视线所及并无他人,但白昼已取代了黑夜。刚才的海滩上就有一对男女,先前艾玛还看见一个遛狗的人。眼前的小路两头都空无一人,但不能排除之后会遇到人,毕竟现在不是漆黑的午夜。

路易莎也不确定这么想是否合理,但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拿卢卡斯来冒险。

后者又往前走了几步:“快点儿!”

好吧。

路易莎勉力跟上。可她刚迈开腿却又立刻停了下来,转头往右侧看去。

右侧的林间有一个隆起的雪堆,混合着无数枯枝落叶。

乍一看,那团凸起似乎只是个雪堆,可头顶树枝密布,怎可能形成这样高这样长的雪堆?

“噢,该死的!你又怎么了?”

路易莎静静地对他说:“待在这里别动。”

“你要干什……”

路易莎举起手示意他别出声。

林间小路的两旁有少许积雪,头顶交错密布的枝丫上和树干与树枝交接的地方也零零散散地积着些雪,但林中只有那一个地方有那样大的雪堆,从小路上并不容易发现,这表示:那个雪堆并非天然形成的。尽管穿着御寒的外套——艾玛的外套,一阵寒意还是从路易莎脚底蹿起并迅速席卷全身,连因紧张和恐惧而飙升的肾上腺素造成的潮热也无法压制。那团看起来像雪却不是雪的东西,是她那件白色的滑雪外套。这个信息犹如潜伏在草丛中的毒蛇,在她的大脑尚未完全读取并分析信息之前,便已悄无声息地窜入脑海。

枯枝落叶下的“雪堆”一侧露出几缕金色的头发:那是一具尸体。

她想起刚才那不同寻常的声响:像谁踩断了地上的枯枝,或者骨头断裂的声音……

不——那是被密林和积雪压抑的一声枪响。

艾玛的眼睛空洞地望着天空,早已失去生命的迹象。

路易莎身后传来脚步声。她转过头,看见跟来的卢卡斯,他双目圆睁、满是惊恐。

“别看。”路易莎说,但已经太迟了。这话或许也是说给她自己听的:别看、别想,别让这一幕成为你毕生的梦魇。

卢卡斯已如惊弓之鸟般奔逃而去。

林间小路上一共有五个人:有刚才那对男女,还有另外三个男人。他们的神情拉尔斯再熟悉不过:来报仇的。和别人闹矛盾的时候(那种程度的冲突根本不能称之为打架),如果自己落了下风,还被修理了一顿,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纠集一大帮兄弟找回场子,凭人数取胜,至于公平什么的,之后再说吧。不过,那也要看你找来的都是些什么人。在拉尔斯眼里,这些人根本不足为惧。

那个鼻梁被打断的家伙也在,这是自然,可他基本上已经没什么战斗力了。那个女人被卷进来,一半是因为男人的胁迫,另一半则是因为她错误的择偶观。另外三个男人穿着厚厚的保暖外套,但依旧遮掩不了他们肥硕的身体——普通人在酒吧里遇见他们或许会乖乖让路避免麻烦,但在拉尔斯眼里,他们已经是法医尸检台上的死人了:破碎的膝盖、碎裂的颅骨和被踢爆的睾丸。他甚至已经想好了先从谁下手——反正要把“断鼻梁”留到最后,至少再折断他一只胳膊。

然而他并没有那么做。他在听见这群人的声音后,默默从小路上退回,挂断和安托的电话,消失在密林中。拉尔斯很擅长隐藏自己的气息,他只要静静站在两棵橡树之间,不出一分钟就能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仿佛他也是一棵树。反正他是这么觉得的。就算不能真的化身为树,至少也能避开这帮急赤白脸的乡村男孩。此刻他们正怒气冲冲地从他藏身的大树旁经过,根本没注意到他。

等他们走远,拉尔斯重新回到林间小路,往小镇的方向全速奔跑。他也不确定那帮愣头青会不会发现那个女人的尸体,他并没有把她藏得很好,当然也没有在旁边竖块霓虹灯牌——但迟早会有人发现的,所以还是走为上策。

看来这次拿不到赏金了,但这至少不是最糟的结局。

他边跑边给安托打电话,告诉对方赶紧回谷仓。

接着,他打给了西里尔。

路易莎追着卢卡斯一路狂奔。

事到如今你已无法再为艾玛做些什么了,一个声音在她脑海中说:之后也一样。这个声音意在安慰,但路易莎只想让它赶紧闭嘴滚蛋。

艾玛空洞的双眼,艾玛金色的长发……还有她胸口的枪伤……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和她换外套穿了。

可哭泣不是专业人士该做的事。不管是不是下等马,路易莎都受过专业训练,再者说,如果失去卢卡斯,艾玛就白死了。

那孩子跑得飞快,仿佛脚上长了翅膀。

卢卡斯头也不回地往小镇的方向跑去。某种角度来说这是好事,但也暗藏危机:往海边跑会遇到哈克尼斯,但在林间小路上跑了这么久都没有遇到来抓他们的人,说明杀害艾玛的人也往小镇的方向去了。因此,卢卡斯现在面临的最大危险就是一不小心跑到那个敌人的前头,而以他刚才的速度,这是极有可能的。

路易莎奋力奔跑,周围所有的声音都令她不安,每落下一步,凹凸不平的路面都通过膝盖将危险信号传到她脑中。

艾玛空洞的双眼,艾玛金色的长发……

还有她胸口的枪伤,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和她换外套穿了……

腹部一侧岔气的疼痛感再次袭来,仿佛要把她的身体撕裂,也把她的心撕裂。

但最令她痛苦的,是深深的愧疚。

前方小路的转弯处依稀传来人声。

你应该停下来好好分析一下情况,脑海中的声音说,可等听见时她已经转过了那道弯:前面有五个人,四男一女,在小路上分散站着,一副队形被冲散的样子。若是如此,那冲散他们的人——

“刚才是不是有个男孩跑过去了?”

“他是和你一起的?那个小杂种——”

不等他说完,路易莎也一头冲开他们跑了过去。

安托也给西里尔打了一通电话,可是没人接。

换了别人或许会以为那个懒散的浑蛋又在打盹,安托把手机放回口袋,但他不这么想。一件事的发生总有原因,并且往往伴随着意外。“我这边恐怕有麻烦了”——刚才拉尔斯说,而麻烦就像生育力极强的老鼠,总是一窝一窝出现。所以,西里尔或许也遇到了麻烦……

是时候回去烧掉谷仓了。

里面全是证据,要是后续警察来了,线索太多。

安托查看的第二处建筑和之前的一样荒芜,没有一丝人气,只有后门上的一块木板在风中吱吱嘎嘎地摇晃。此刻他正走在马路中央,离第一天晚上蹲守的那个十字路口不远。一切本该那时了结的。路上依旧没有别的车辆或行人,只有一辆蓝色的福特奇亚停在路边——应该是这个牌子;说是停在路边,实际上是栽进了路边的壕沟,车屁股朝天,就像搭便车的人竖起的拇指。车旁有一行脚印,一路往白雪覆盖的原野而去,但原野上一个人影也没有。

这不关我的事,安托想。

最好把他们开来的车也烧了。弗兰克肯定有补救计划,否则,安托可以去找住在伦敦巴特西区的某位前女友,他把一套逃生工具藏在她家公寓的蓄水槽后面。要是跑不了那么远,那就趁这机会另谋生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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