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假装打电话的同时,一辆豪华轿车驶上小教堂的车道,然后缓缓停下。那是一辆葬礼专用的加长型黑色轿车,鬼知道这是为什么,还不如开一辆马戏团的小丑车,到了以后所有人一起挤下车——反正对死人来说一点区别也没有。不过现实正好相反,豪华轿车里款款走出一个女人,而另一侧有一个男人推门而出。
他这个美国人竟然都认得这二人,这绝对是件值得警惕的事,可本该十分警惕的人却被他一个眯眼微笑的动作和一张假证件轻易骗过了。等加长轿车上下来的两人逐渐消失在视野里,另一辆车又缓缓驶来;很快,成群结队的车纷纷到来。男人很怀疑这些人当中究竟有几个是真心为逝者感怀的。坦白说,如果人们敢于诚实地表达对于大卫·卡特怀特这种老间谍的看法,大概冲着他棺材撒尿的人不会比脱帽致敬的人少。当了一辈子的间谍,就算有朋友,也必然有不少敌人,除非他不是一名合格的间谍。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卡特怀特的确是一个传奇,而传奇的陨落总是令人悲伤,因为它揭示了一个真理:死亡终将降临在每一个人身上。
话说回来,他们选的这个地方对安保部门来说简直是噩梦——就冲这座小教堂被戏称为“间谍小教堂”这点便可见一斑:怎么不干脆直接做个霓虹灯招牌挂在门口呢?他刚亲眼看见英国国家安全局局长抵达,后面还跟着限制委员会的主席奥利弗·纳什,这人本身没什么大本事,但你若知晓内情——是谁在背后操纵安全局这辆秘密列车,并且足够狠辣,那便一定会把他列为重要目标:只要找准时机将其拿下,必能将整个机构的高层连根拔起,并连带拔除他们大部分的废物手下,连气都不带喘的。可这正是英国的问题,也是整个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问题:这个国家过于钟爱秘密和传奇,却看不清这些东西虽有价值,同时也是桎梏。不,若想先发制敌,必须抛却历史和陈规,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结论。他也有值得回忆的过往——谁没有呢?但没有任何事能够束缚住他的脚步:无论曾有过怎样的身份,他都可以头也不回地抛掉。他才不会像这样埋葬逝去的亲友,就算会,也绝不会选择这样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间谍小教堂”——他们不如印传单到处发算了。
以上这些想法,有的他已对着手机宣泄了出来,就算有人看到他的表情和动作,顶多只会认为他是个仗势欺人的家伙,正在责骂下属或者女朋友,或是在跟上级或妻子打电话。或者,如果他们认为他是美国中情局的人,会认为他是来向曾经的竞争对手和行业英雄致以最后的敬意,毕竟大家曾同在一个战壕,而其中一方如今即将入土为安。所以啊,他们只会认为他是代表美国情报组织来的,等死者的棺木被抬出来,他也会低头哀悼。
但他不是来哀悼的。
他是来认人的。
这样也好,至少解决了瑞弗对于礼节的困惑:他们所站的位置可以清楚看见来者是谁,但不用纠结应该隆重迎接谁,又该忽略谁,比如戴女士以及和他一起来的那个矮胖男人。他正是兰姆口中“穿西装”的人,而兰姆认为:他也就靠那身板正的斜条纹西装维持体面罢了。但不管那男人是谁,戴女士才是最难应付的;是她下令将瑞弗贬谪到斯劳部门,官方理由是:他在一场新晋特工的培训演练中,把国王十字车站搅得天翻地覆,罪无可恕——但真正造成混乱的人其实是她,而不是瑞弗。尽管这件事早已过去,但瑞弗每次见到她还是忍不住怒气上涌。
母亲正盯着他看,脸上的表情耐人寻味:“你还好吗,亲爱的?”
“今天是外公的葬礼。”
但母亲顺着他的目光望了过去。“噢,原来如此。”她看着泰维纳沿着鹅卵石小径走到小教堂门前,“她有些……过于成熟了吧,亲爱的,对你而言。”
“她是……”瑞弗迟疑了一下,但管他的呢,他母亲本就出身间谍家庭,“安全局局长。所以会来。”
“唔……她挺会打扮的,这点我承认。可你还是应该多关注和自己年龄相当的女人。”
“我不是——”
“或者跟你薪资相当的女人。她身上穿的可是香奈儿。”她一脸嘲讽地盯着儿子,“而你,哎,可不是我说你,你身上这套西装哪儿来的?地摊上淘的便宜货?”
“他们的款式还挺多,真让人意外。”
“有点幽默感很好,你要是再赚不到钱就得靠它撑着过日子了——那又是谁?”
这次出现的是路易莎·盖伊,她看到了他们,轻轻挥了挥手然后径直走进了教堂。瑞弗很高兴她能来。路易莎和外公并不相熟,来参加葬礼也并非因为外公是特工界的传奇:她来是因为把瑞弗当朋友。瑞弗现在几乎没什么朋友,若让他写个名单,恐怕除了路易莎,他就算把笔帽咬烂也想不出来了。瑞弗也很高兴她直接进了教堂,虽然是朋友,但瑞弗并不希望她和母亲见面。有的人能不认识还是尽量别认识的好。
而有些人和事想避也避不开。
“她跟你倒还算合适,亲爱的。”
“她是我的同事。”
“所以说嘛。”
“今天是葬礼,母亲,不是相亲派对。”
“那又怎么了,你又不急着走,对吧?”她用两只手挽住瑞弗的胳膊,“我不想给你压力,但你若心里有什么顾虑,就大大方方说出来。你外公是个食古不化的保守派,但我一直思想开放。”
“我不是同性恋。”
“你确定就好。”
“你若觉得我是,为什么刚才还幻想我看上了戴·泰维纳?”
“因为这种套路不少见,我说过,亲爱的,我思想开放着呢。”
既然他的性取向、薪资水平、服装品位都已经讨论完毕,瑞弗希望他们可以来谈谈正事了。他往旁边看了看,那些墓碑的边缘已染上了薄霜,墓碑前的花束上也有,在阳光下闪烁着细碎的光芒,花束上面还有无数的蛛网,仿佛一件古老的艺术品,或者古埃及亡者身上的陪葬珠宝。他倒不是想把老家伙比作伟大的法老,但他很乐意做法老的谋臣,为当权者献计献策。无论身在任何年代,这都是他的志向。
母亲刚才放在外婆萝丝墓碑上的百合,此刻也在日光下闪着剔透的光芒,大概也染上了轻霜。瑞弗想要许愿,却不知道该许什么愿。他的内心有一种混沌的渴望,渴望今天的一切并不是真的,但又不能许愿外公和外婆还活着,因为他无法再次承受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去的痛苦。
有人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是母亲——一辆出租车停在前方。
“就是那个人,对吗?”
对于母亲能轻易认出一个从没见过的人,瑞弗并不惊讶。
“那就是兰姆,没错。”
“我还以为他会是个厉害的间谍大师。”
“我想目前还没人能准确定义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间谍。”
“衣品很差,这点可以确定。他知道今天是来参加葬礼吗?”
“我很确定邀请函上写了。”
兰姆身边跟着凯瑟琳,她整个人看起来灰蒙蒙的,一如今天的天气,或许因为今天是葬礼,也或许还有别的什么原因。
“我们也该进去了。”瑞弗提醒道;短短几个字仿佛一枚石子打破了他心中勉强维持的平静: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该来的终归要来了,而他将终生铭记这一天——今天,他要亲手埋葬自己的外公。
他们绕着远路往教堂走去。再次经过那新挖的墓坑时,瑞弗觉得它好像不只是一个土坑,而是一张裂开的、空洞又令人恐惧的大嘴,然而现实中它的确只是一个土坑,这个念头令他觉得莫名恐惧。
路易莎来的路上经过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车停的位置十分巧妙,刚好能看清每个来参加葬礼的人,可如果车里的人有可疑之处,应该早就被守在这里的看门狗处置了,哪怕他们暂时“群犬无首”——周末时她收到了艾玛·弗莱特的留言,当时路易莎正在洗澡,电话被转至语音信箱。艾玛听起来很气愤,但周围很安静。
“我刚被清算了。咱们接下来是不是要做同事了?”
艾玛顿了顿,咽了口口水。
“对,嗯……总之,我跟泰维纳说:见鬼去吧!所以我现在恐怕得找新工作了。真棒。”
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
“等你有时间打给我吧。我们可以交流分享一下被踢出摄政公园的心得。对了,我是艾玛。”
无需最后那句解释路易莎也听得出来是她。
她真希望自己能在现场目睹艾玛大骂泰维纳的精彩场面。当事人之一现在就在眼前:出于礼节前来参加葬礼。教堂里的某些人她还依稀有些印象,是她之前那份工作的同事,曾一起乘坐电梯去摄政公园总部大楼最上面那几层。如果没有过去那些事,现在的瑞弗·卡特怀特应该早已成为安全局的主力干将,作为葬礼的主祭兼逝者的直系亲属主持大局,然而此刻他却在树下徘徊——他身边那个女人,路易莎推测应该是他母亲。瑞弗应该快要进来了;他会作为逝者亲属走到礼拜堂的最前方,但下面坐着的这些人并不会排队向他表示衷心哀悼:那原本是他应得的尊重。葬礼真是一面最好的镜子,能映照出每个人最真实的样子。
她怎么又对别人的事如此上心?卢卡斯·哈珀的事还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你跟明上床了……我以为你至少会在乎。
她并不是……唉,她是和明上床了,可那并不是事情的本质:她爱明,明也爱她,他们曾彼此陪伴、一起生活,至少曾想过要一起生活——如果明还活着的话。所以她现在应该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她不欠克莱尔·哈珀的,这一点她很确定,不管那女人是姓哈珀还是艾迪森。可她为什么会如此揪心呢,为什么会责备自己明明可以帮忙,却不愿为明的儿子伸出援手?明的孩子在他俩的关系中一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是明的人生中她所无法触及的部分;她从没有催促过明把自己介绍给孩子们认识,因为她以为这一天迟早会来,所以在心里默默把它算作未来需要面对的考验。如今她已身处那个“未来”,却在为过去的自己极力回避的事情忧心烦恼。
明的大儿子离家出走了,还带走了一小笔存款,仅此而已。这是一件蠢事,可十七岁的孩子们多少都爱做些蠢事——路易莎小时候就干过好几件蠢事,估计克莱尔也一样。但毫无疑问,克莱尔正因此事深受折磨,路易莎想起克莱尔每次听见咖啡店门打开都能惊到的样子……这很正常,这种时候做母亲的肯定会心神不宁;她一定彻夜难眠,那种疲惫又恐惧的感觉正如深深的哀伤。
正想着,管风琴的音乐声响了起来,音色庄严而沉痛,仿佛天生便是时光的记录者:它记录的不是此刻正在流逝的时光,而是永远逝去的那些。这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明。她没有去参加明的葬礼,因为太过愤怒。若是去了,或许就会见到或者认识卢卡斯;若是去了,就会知道卢卡斯到底长什么样,他便不再是想象中明小时候的样子了:同样斜勾着嘴角微笑的明,发短信或者观察情况时全神贯注的明。虽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路易莎却清晰记得明每个样子——如果能相守一生,他们会有怎样的回忆呢?可惜太迟了,她永远不可能知道了。
要是明没有死,他们会一直在一起,相伴坐在这里,参加别人的葬礼——连这种想象都感觉好真实;他们本可相携相守一生,只要愿意放下不甘、痛下决心辞职离开,他们就能幸福快乐地度过余生,因为这种事并不适合斯劳部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路易莎感觉自己的情绪正渐渐融入葬礼的氛围,泪水在眼眶中酝酿,尽管不是为了这场葬礼的主角……
瑞弗挽着母亲的手从她身边走过;音乐声更大了,葬礼即将开始。
他要找的人大概率已经找到了,并且拍了照。现在应该马上离开这里,可有些东西却拽着他,让他无法离开。那是一种事犹未尽的感觉。葬礼总有这种力量,除非这场葬礼的主角是你杀的——这话要是别人来说,或许会是个不错的笑话,可对他而言不是。他把这念头抛到一旁,关上双闪灯、收起手机、开门下车。
刚才检查他身份的看门狗见他走来却并未有所行动,仍一动不动地站在树篱边的岗位上,甚至还冲他点头致意。天哪,这家伙可真行。能不能打起精神好好工作?教堂内传来管风琴的声音,想必参加葬礼的人都已在长椅上坐好,看似低头默哀,实则思绪早已飘远。男人并没有加入哀悼的人群,而是绕过教堂来到墓园,墓园尽头有一块新挖的墓坑。他点了支烟,回忆着刚才进入圣伦纳德小教堂的一众面孔:有瑞弗和他的母亲。岁月对待伊泽贝尔格外温柔,她虽年华渐老却依旧十分优雅,大概他也一样——当然伊泽贝尔在避免断崖式衰老方面肯定也花了不少功夫,或许还花了大价钱请一流美容师来弥补每一处凹陷与松垮。至于瑞弗,他还年轻得很,就算被揍几拳也不会倒下,或者就算倒下也能迅速爬起来。年轻真好啊,可惜韶华易逝。瑞弗将来会明白的。
他吸了口烟,吐出烟雾,那烟雾立刻被风撕成了碎片。他应该立刻离开,男人提醒自己,双脚却不由自主地朝着墓园走去。
参加葬礼的人当中有些他能叫出名字,比如那个肥胖且衣品不佳的男人:杰克逊·兰姆。如果传言属实,那么长得胖并不代表骨头软——兰姆脸上挂着一抹狡黠的微笑,仿佛觉得这里不只是一座墓园,而是什么可笑的地方。是啊,哪怕在幼儿园他也能发现可笑的地方。兰姆能从绝大多数事物中品出黑色幽默的味道,这和他的性格有关,也和过往的经历有关,若没这点儿本事,他恐怕将日夜难安,甚至考虑是否应该一枪崩了脑袋,结束自己的生命。兰姆带着的那个女人是他的下属,而他的下属被统称为“下等马”——“斯劳部门(SloughHouse)”的发音听起来和“下等马(slowhorse)”差不多。有意思,非常英式幽默,用文字游戏和双关语隐晦地传递信息,一点实际用处也没有:就像门口站岗的那只看门狗。说真的,如果大卫·卡特怀特还活着,肯定会狠狠教训那个废物一顿。
地上的这个小小坑洞根本装不下大卫·卡特怀特的一生。墓碑还没有送来,这很正常,墓主人的名字、出生日期和亡故日期等等都要等下葬以后再说。丧葬业务的第一步总是先把人埋下去。小教堂的后门很快便会打开,抬棺人会举着他的棺木慢慢走来,而那将是逝者此生最后一次沐浴在日光下:人终有一死。
但至少我活得比你久,你这个老家伙,弗兰克·哈克尼斯在心里说,然后将尚在燃烧的香烟扔进了墓坑。
葬礼还是一如既往地沉闷:冗长的祷文和哀伤的音乐,时不时打断本就东拼西凑的回忆,有一半时间瑞弗都觉得自己像是在梦中。葬礼音乐是萝丝外婆很久以前就选好的。她曾这样对瑞弗抱怨:她的丈夫或许肩负着守卫国家安全的重责,但除此之外的其他更重要的事却全都扔给了妻子。瑞弗从外婆的抽屉里找到了她亲自制定的葬礼安排,并替她把这些内容用电子邮件发给了丧葬经理,但瑞弗忘记了葬礼音乐的名字,所以此刻也不知道自己在听什么。整个葬礼过程中,他总忍不住看向母亲。若是丈夫死了,遗孀通常能多得旁人几分敬意;但对母亲来说,悲痛欲绝的女儿这个形象着实离她太远,尤其是考虑到她父亲的身份。她在外婆的葬礼上还有些真情流露,但此时此刻却表现得麻木不仁,甚至还有些不耐烦,仿佛这场葬礼只是个麻烦的跑腿活儿。
众人离开教堂来到墓园,外公的棺材被小心地平放在地上。前来悼念的人有三十几个,好多人瑞弗都不认识,不过,如果听到名字或许能想起来一些。他们当中有些人曾在老家伙讲的故事里出现过,那些故事曲折坎坷,有关于如何骗过别人,让对手相信自己获得了(或未曾获得)重要情报的;有关于哪些任务至关重要,而哪些根本无关紧要的……镜之荒野,幽灵之地,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你所看见的不一定是事实,但也不一定不是,如何分辨才是关键;要分得清什么是真相,什么是倒影。
然而一切终究是尘归尘,土归土。
戴安娜·泰维纳冲瑞弗点头致意;她把手机调成静音以示尊重,并且自葬礼开始以来,只发了三封邮件。杰克逊也一反常态地克制,暂未挑起事端,但一直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伊泽贝尔:若是一般男人,那种目光通常带着挑逗的意味,可放在兰姆身上——谢天谢地——却完全是另一种含义:像一个间谍在审视自己的线人,在评估对方是否值得信任。瑞弗觉得这实在是多此一举,直接来问自己不就行了。抬棺、下葬,周围的一切逐渐模糊。一切都结束了。他抬头,望着天上那一大片云层,又再次看向母亲,但后者并未回望;他用力眨了两次眼,忽然注意到墓园一隅那棵光秃秃的大树下有一个人,他坐在长椅上,正静静望着他。
他又眨了眨眼;再看时,那人已不见了。
——是弗兰克·哈克尼斯。
“好吧,他确实没有跳‘进’墓坑。”兰姆后来评价说,“但是你懂的:一样精彩。”
他指的是瑞弗没有跳到墓坑里,而是从墓坑上跳了过去,冲散了对面的人群:那群人里正好有戴女士和奥利弗·纳什,还有牧师和一位老太太。大家后来才知道,那位老太太是老家伙的邻居,她一直以为大卫·卡特怀特是国家交通部要员;尽管年事已高,她却及时闪开了——反正比年轻的纳什敏捷多了,后者被撞了个大趔趄,像个风车似的旋转了一圈,又被一块墓碑绊倒,直挺挺地摔了下去。而那时瑞弗早已远去,他全速奔跑,消失在墓园的尽头。
“我的天哪!”凯瑟琳叹道。
路易莎出现在她身旁问:“不会真是他吧?”
“我没看清。你不跟去吗?”
“穿着这双高跟鞋?”
兰姆说:“哎呀呀,真他妈的无敌精彩特别绝伦。人们总说葬礼死气沉沉,现在你看看!”说完塞了一支烟到嘴里。
骚动的人群中,似乎只有伊泽贝尔一人不为所动。在略微散开的人群中,她依旧那样低着头、闭着眼站在墓旁。礼仪手册也不一定记载了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但就常理而言,旁人应当给她留出一些呼吸的空间。
在戴安娜·泰维纳的指挥下,一个生面孔的看门狗拽着奥利弗·纳什的胳膊,把他从墓坑里拉了起来。虽然不是靠自己,但借他人之手重生也算是重生。“逝者亲属要表达哀恸,不是应该撕扯自己的衣服吗?”他一边把胳膊从看门狗手中移开一边愤怒地说,然后弯腰查看衣服上被撕开的一道口子,“怎么倒撕起旁人来了?”
泰维纳走到兰姆身边,屏着呼吸尽量不动嘴唇地说:“我怎么感觉这事和你脱不开关系?”
兰姆不认为自己有必要压低音量,于是大大方方地回答:“因为你满脑子都是阴谋诡计?”
“你的下属刚把安全局庄重的葬礼搅得乌烟瘴气——他为什么那么做?”
“说不准是遗嘱里交代的呢。”兰姆点起烟,先前一直勉力维持的礼节现已荡然无存,“毕竟那老家伙挺有幽默感的。”
“你确定?”
“当然了,你看他这么做对卡特怀特的事业帮助多大啊。或许他觉得这样很有趣,也可能早已神志不清了,只是没人注意到而已。”
泰维纳问:“刚才那边树下的人是谁?”
“会不会是死神?”
“上峰”,指管理间谍的上级情报人员,通常是执行任务的间谍接触和汇报工作的唯一对象。
葬礼因此不得不暂时中断,就像婚礼上有人突然“以正当理由反对”新人成婚。经验老到的退役情报人员都悄悄溜了,要么是为了避免事后问询的麻烦,要么只是遵守职业通则罢了:远离正在发生的意外事件,是间谍和上峰们的第二天性。只有那些以为老家伙是退休公务员的人还在,显然在等着谁来为刚才的骚乱给个说法,如果还能听到一两件家族秘辛就更好了。久经沙场的泰维纳不动声色地穿过人群,心想:大卫的这个孙辈,总是这么毛躁。一定是因为他痛失亲人、心情郁结,可怜的家伙——不知道瑞弗的母亲看见刚才那一幕没有?就算有,她看起来也不为所动,像一个独自在古墓前凭吊的人,根本不关心周遭发生了什么。
远处传来汽车的嘈杂声,仿佛突然更换了广播频道:紧急刹车的摩擦声,尖锐的鸣笛……像一场杂乱的合奏,控诉着这一切。
“葬礼如果被打断还作数吗?”兰姆问凯瑟琳,“我的意思是,这算他已经入土为安了,还是必须再重办一次?”
“刚才那个人是瑞弗的父亲,对吗?”凯瑟琳比泰维纳更擅长不动声色地低语,让人根本看不出来她在说话,只有身旁的兰姆能堪堪听见她的声音——按理说泰维纳的经验更丰富,可不起眼的酒鬼学起这种小把戏来倒是快得很。
“是的。”
“他一直在那儿?”
“一开始他躲在那棵树后面,我猜是为了尿尿,不是每个人都对神圣之地心怀敬意。”兰姆吐出烟圈,“那时我没认出他来。”
那棵树离墓坑大约有四十五米,那个男人戴着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兰姆的观察力依旧敏锐,别忘了,他可不是一辈子坐在阴暗办公室里只会打字的文员。
“最好派人跟着瑞弗去。”
“干什么?不让他找乐子?”
凯瑟琳心想:上次瑞弗遇到父亲,他被后者扔进了泰晤士河,这次要是让他追上,肯定不能善了。
奥利弗·纳什正在安抚牧师,大意是特工的日子很不好过,压力极大又有危险——纳什哪里知道当特工的感受,他这人就是电视剧看多了。
路易莎说:“你觉得他为什么来?他不会不清楚,这里没人欢迎他。”
“如果弗兰克·哈克尼斯只去有人欢迎他的地方,”兰姆说,“那他恐怕只能待在家里了。”
“他过去曾和大卫·卡特怀特打过交道,”凯瑟琳说,“想来参加他的葬礼很奇怪吗?”
“很奇怪。”
“伊泽贝尔也在呢,或许他想再见她一面,这是人类的天性,但如果你觉得像天方夜谭我也能理解。”
兰姆对此“口吐芬芳”,然后把烟扔了出去;烟头击中附近的一块墓碑,反弹起来,落入一只小锡罐中。“你这话是我唯一听过的天方夜谭。”他说,“这个故事要是售价超过二十镑,铁定卖不出去。”
揭穿兰姆的谎言简直难如登天,而且就算登上去了,也不见得有好结果。
凯瑟琳说:“那还有瑞弗呢。”
“但他一门心思只想杀了哈克尼斯。”路易莎说,然后又补充道,“不过瑞弗很容易掉进别人设好的圈套……除非他跑得够快。”
兰姆说:“如果哈克尼斯打算给瑞弗设圈套,就不会选择在公开场合露面。他或许喜欢耀武扬威,但此人首先是个职业罪犯并且十分惜命,所以——不,他出现在这里是有别的原因。根据他过往的行为推断,此事值得一查。”
“或许瑞弗能抓住他,逼他坦白。”路易莎说。
“是啊,”兰姆回答,“然后我们从此就能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了。”
路易莎望着刚才瑞弗消失的墓园角落说:“早知道今天不穿高跟鞋了。”
“别提了,我更后悔。”兰姆说,又掏出一根烟。
哈克尼斯绕着小教堂踱步的时候,先前检查他身份的看门狗突然冒出来挡住了去路。他抬起一只手,装出要伸进怀里拿证件的样子,实则是为接下来的动作做准备,趁其不备,一个肘击直取咽喉。这次攻击准头不算特别好,但暴力美学的意义就在于:即使准头不好也能一招制敌。看门狗像从树梢掉落的苹果一样,一声不吭地倒了下去,而哈克尼斯走到小教堂正面,沿着高高的灌木丛潜行返回街上,朝停靠的汽车走去。
在此逗留实在算不得明智,但管它呢:看着自己的儿子加入抬棺的队伍,用肩膀扛着外公的棺木下葬让他产生一种浓厚的宿命感。上一次见到瑞弗时,那小子简直一团糟,但依旧很硬气、寸步不让——有些铁骨铮铮的意思。他要是从小被弗兰克养大,如今只怕早已有些名头了,未来更是不可估量。现在也来得及,但得先好好改造他一下才行:第一步就是让瑞弗离开斯劳部门,让他彻底摆脱“废柴”的名声,然后他会耐心等待时机,好教他第二步的功课。车就在前方,弗兰克按下开锁键,俯身准备开门;就在这时,瑞弗突然从天而降,如疾风般向他冲过来,动作迅猛但几乎悄无声息。不过,很多事坏就坏在这个“几乎”上:不能完美隐藏自己的气息就会被反杀。当弗兰克迅速起身、抬肩,左臂擒住瑞弗的右胳膊肘用力一扭、一甩,后者便毫无招架之力地朝一旁飞去。这小子落地倒是稳,但身手还有待加强,虽然和普通人相比已经很好了:这就叫严厉的爱。等瑞弗稳住身体,弗兰克早已坐上车;他一边启动引擎、踩下油门,一边系上安全带,同时思考接下来的行动:瑞弗这小子不足为虑,根本不必多想。可就在此时,他的车突然遭遇一记重击,仿佛谁往车顶扔下一条大狗——弗兰克眨了眨眼——瑞弗正咬紧牙关、张开手脚、死死抱住引擎盖。
空气有一秒的停滞,父子俩谁都没动,只呆呆地盯着彼此。他刚说什么来着:他的儿子铁骨铮铮——不然就是个疯子。弗兰克狠狠踩下刹车,在即将抵达十字路口时猛地停了下来,把瑞弗摔在马路中央。一辆路过的汽车紧急刹车,车轮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尖啸。
弗兰克迟疑了片刻,考虑要不要打开车门让瑞弗上来。事情或许真的可以这么简单:两人驱车去某个地方,父子俩面对面好好谈谈,把事情解决了。可这样做的问题在于,他得先把瑞弗打趴下才行,但这太花时间了,而且小教堂那边肯定已有所行动:他们会派出更多看门狗追击他,除非他们被刚才的肘击吓怕了,改成派牧师来感化他。他必须立刻离开。周围的车辆纷纷停下,他们已经意识到出了意外,喧闹声越来越大:后面的车辆不耐烦地按着喇叭,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着情况;瑞弗已经站了起来,伸出一只手,脚步踉跄地朝他走来——大概是打算砸车玻璃,难不成还是来求他帮忙的吗?儿啊,再让你多尝尝严父之爱吧:弗兰克在瑞弗即将走近时踩下了油门,绕过前方静止不动的汽车,向右急打方向盘,驶离了马路中央。他想找的人今天已经找到,下次再见面就该采取行动了。
现在弗兰克只需做他最擅长的事即可:消失。</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