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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0日,雷阵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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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13年9月10日,雷阵雨】

1999年的十万元,对荟城乡镇居民无疑是天文数字。

吴远宗在邮件里说,他听见有人在柳月的葬礼上小声谴责柳素琴,说她向前夫索要十万元下葬费的事。吴远宗文字里的柳素琴与监舍里的她截然不同。我给吴远宗回信,问他是否记得赵锐和马顺,向其索要关于这两人的资料。在按下发送键后,狱警踏进图书室前,我匆匆关机了电脑,抱着肚子,蜷缩在椅子上,继续发出痛苦呻吟。

狱医诊断完,说大概率是肠绞痛。开了药后,我被狱警带回监舍休息。《我爱北京天安门》的电影还没放完,彼时的监舍里空无一人。我躺在铁架床上,盯着上方床板,“马顺”的名字迟迟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在过往十五年的记者生涯中,我动笔写过的报道不计其数。每日在各类现场和报社之间往返,能让我记忆犹新的事件,有但谈不上多。再悲惨的故事,再可怖的事实,在我笔下始终维持着客观语序。我认为,作为合格的媒体人,应当写下眼中所见,而非心中所感。但柳素琴提起的马顺,那具在荟城海边陡然出现的尸体,我却意外地有所记忆。

刑事现场是我最不愿意探究的地方。一来是吃力不讨好。杀人取命的事不但得看仔细,还得聊仔细。撰写的报道不能与事实有丝毫偏差,否则容易被打上扰乱警方作业的标签,还容易遭到受害者家属上门投诉。报道写完了,检讨书也该跟着写了。二来是血腥味太重。现场支离破碎的尸身,被害者被拖拽的痕迹,一边咀嚼文字,一边还得不断回忆,写作的过程着实谈不上享受。马顺的尸体出现的那段时间,我刚刚从实习记者转正。他的事发现场是报社没人愿意去了,男总编指着坐在办公室里的我,说,就是你了,小沈。这是你第一份正式署名的报道,别人求之不得的机会,你好好干。

印象中,那是1999年夏天,气温史高,海边的风吹得再大也是闷热的。

大约是傍晚时分,有人打电话到报社,说荟城海边浮上一具男尸,不确定是不是意外死的。我逆着黄昏的太阳,骑车赶到海岸边,看见有警察围着块白布,不远处有渔民分别拥簇成团,在窃窃私语。我看见有年轻男警官站在白布旁边,与法医模样的人对话。

有辅警见我靠近,拦着问我是谁。我说我是报社的记者,听说这里出事了,赶过来看看。辅警听见我的话,立马警觉起来,挥着手赶我走,说,我们警方正在调查,你们这些媒体别乱写乱报啊,影响我们工作。后来,有经验的前辈告诉我,出现场的时候,尤其是刑事现场,没看见相熟的警察,别说自己身份。哪怕装作普通群众,混在人群中都行。一般人看见事情牵扯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了,对记者都有排斥。但当下的我经验不足,想着亮明身份好办事。尸体旁边的男警官听见我说话,擡起头问我是哪个报社的。我说《荟城邮报》。他摆了摆手,也让我走,说,让你们主编打我们队长电话。我们队长姓谢,你们主编认识。

记忆是火花,从繁复的神经元内部燃起。年轻男警官的长相我已然记不清了,只记得我把现场情况告诉总编后,总编在我跟前拨了座机,等了半响才接通。电话那边似乎很不耐烦,只说了死者姓马,是外地人,前些日子失踪了,没想到人落海里了。电话挂下后,总编的表情很难看。他说刑警队那个姓谢的女队长口风紧得很,她队里的人是一点信息不愿意透露。小沈,你把现场情况描述一下,写个两百字的简报,死者就写马某某,有后续消息回头再说。

时隔十五年,我才从柳素琴的嘴里得知,“马某某”就是马顺,主编说嘴巴很紧的刑警队长是谢然,我在海边看见的年轻男警官估摸着是陆俊峰。

时间到了第二天清晨。起床、整理内务、报数过后,在洗漱时间,我与柳素琴才再次说上话。

我问她,昨天的电影好看吗。柳素琴耸了耸肩,说,她只看了后半部。但很羡慕影片里站在天安门广场的主角们。她这辈子的愿望之一就是能去北京看看天安门。可惜怕是再没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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