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我的命运,从不是用来顺服的。
“暖水壶……火腿肠……毛巾……充电宝……泡菜……”我蹲在客厅里,一件一件地清点着明天要带去白枫镇的东西,还是有点高兴的,大风大浪后难得的休闲娱乐时光总会让人倍加期待。
赵公子抱着一叠毛巾走出来,看看墙上的时钟,说:“老板娘,都快十点了,你怎么还不睡?”
“我再检查检查,看看还有啥东西没带。”我回过头,盯着他手上那一叠五颜六色的旧毛巾问,“你拿这么多毛巾干啥?”
赵公子边把毛巾放到旅行袋里边说:“咱们不是要住一晚才回来么。我琢磨着那地方应该不会提供特别好的条件,两个小娃娃皮肤嫩,洗澡啥的还是用自己家的毛巾好点,天气又冷,多带几条备用。”
我笑:“你总是想得比我们谁都周到。”
他拉上旅行袋,叹气:“确实如此,不停里的家伙就没有几个靠谱的。”
“连我也划进去了?”我瞪他。
“不不,老板娘你算是好一点的。”他认真道。
“才好一点?”我不高兴了,“当年要不是我靠谱,你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游**呢。”
赵公子起身,想了想:“也是,如果没有你跟不停,我还真不知道我现在是个什么状况,也许还是像行尸走肉一样在某个深山老林里吧。毕竟我这个样子,人类世界里能供我栖身的地方太少了。”
我笑笑:“还记得你是怎么来不停的么?”
“我偶尔从山里出来游走的某天,在一条小街的电线杆子上看到了一张招工启事,当时脑子里就像有人下了指令似的,说你一定要去,一定要去。然后我就去到了不停,见到了你。”他慢慢地回忆着,“一开始吧,我一点都不喜欢你。”
“我也不喜欢你啊。”我耸耸肩,“觉得你脑子不正常。哦不对,你就是一堆破铜烂铁哪里来的脑子。记得我问过你叫什么,你说你叫赵子龙,哈哈哈当时就把我假牙都笑掉了。”
“原来你都装假牙了。”他伸手捏住我的下巴,认真道,“我看看哪颗是假的。”
我打开他的手:“去去去!这都要怪你自己,哪有人长成这个样子还敢说自己是常山赵子龙的。”
赵公子又想了想,道:“住在山里的那些时日,总是懵懵懂懂的,很多事情记不得,包括我是谁。但唯独记得赵子龙,也记得跟他在一起征战疆场的种种,记得我用我的身躯为他挡下无数刀剑,还记得我在他问我是谁时,我说,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在葵颜找来之前,我生命中唯一要紧的人,就只有一个赵子龙了。”
其实我也还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赵公子时的情景,他的声音就像他的身体一样坚固如铁,字字铿锵,从无废话,在我给他的试用期里,我要求他替我看家护院,尤其是夜里,他也恪尽职守,替我抓了好几只溜进厨房偷吃的老鼠,连蟑螂也没放过。我以为他是个文盲,结果他识字,而且酷爱一切与三国历史有关的书籍,时不时还要抓住我谈谈历史展望未来什么的,在我们的谈话没有达到一个良好气氛时,他还会直言我是个非常讨厌的女人,真是个直肠肠的大个子呢。
我与他关系的转折点,应该是他来到不停后不久的某个清晨。
我看见他从不停里风驰电掣地冲了出去,虽然急,但幸好没忘记隐去身形,不然一大早就要吓死人的。
那是离不停最近的一条马路,天刚微明,路上行人稀少,偶尔有飞驰而过的车辆。
在那辆超速的面包车即将撞上那五六岁的小男孩时,他冲出马路用自己的身体裹住了孩子,结果是他四分五裂,孩子安然无恙。
我用最快的速度把他捡回来,花了一整天时间重新组装完毕,幸好只是撞散了身体,意识什么的还是完好的,组装完毕后,他醒了。
我问他是不是有病。
他说他没病,只是好多事记不起来。
我问他记得那个孩子么,为什么知道他会有危险,为什么奋不顾身。
他说救那个孩子是一种本能,近乎使命的本能。
再问,他也说不清楚了,只说自己做了该做的事,即便许多事已经想不起来,心里还是很舒坦。
作为一个很忙碌的老板娘,我也无意去探究他跟那男孩究竟有什么渊源,我只记得那孩子长得虎头虎脑,眉目之间有英气。他说过,因为他,赵子龙戎马一生却“一世无伤”,也许直到今天,他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说不定那孩子真姓赵呢,我这样想着,然后做了个决定,这个盔甲我勉强收下吧,以后就让他留在不停替我打老鼠好了。
也是在这件事后,他再没有说过我一句坏话,每天都在不停里勤恳工作,渐渐成了被你们熟知的赵公子的模样。
“我有能力维持你三天的人形。”我坐到沙发上,拍了拍旁边的位置,“你也坐下,跟我说说,你想当彦祖还是当德华?只要是你看上的,我都有法子让你变成他们的模样。”
赵公子在我身旁坐下,有些激动,说:“真好啊,记忆里我从来没有以人的样子,大大方方走出去。以前偶尔从山里出来,也不能出来太久,因为隐身比较费劲。”
我笑笑:“你曾经当过很久的人呀。”
他微微一怔,说:“可是,那段记忆我永远找不回来了,从我变成一副盔甲之后。”他沉默片刻之后,又道:“我不介意自己变成什么人的模样,随便一个路人甲的样子都可以。我唯一想知道的,是那个朱七夕的样子。”
滴答,滴答,墙上的时钟忠实于它的步伐,在深夜的客厅里特别清晰。
“我想知道她卖猪肉时是什么样子,去偷看赵子龙时是什么样子,笑起来什么样子,哭起来什么样子……在我怀里离开这个世界时,又是什么样子。”他完全陷入了一种从未在我面前展现过的寂寞心情。
我是有些惊讶的,这样的话题从不曾在我与赵公子之间发生过,我们每个人都习惯了他在厨房里进进出出,用最忠诚踏实的态度守护着不停里每个人的日常,我们所经历过的任何一场惊涛骇浪里都没有他的出现,然而他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习惯,只要看到他铜墙铁壁一般的身体,就看到了家,我们总是跟他说今晚要吃火锅,明天把院子里的野草除一下,后天记得做大扫除,总是总是说这些,却忽略了他也是有灵魂的存在,即便已经是一副盔甲,可有灵魂就会有情感啊。
我突然觉得有些内疚了,这两年总是四海飘**,从没有坐下来仔细听他说说心里话,甚至错觉到这副盔甲的内心应该跟他的外表一样坚硬如铁。
“朱七夕呀……”我把腿盘到沙发上,托着腮道,“应该不会特别漂亮,反正肯定没有我好看,但切菜肯定比我厉害,毕竟是卖猪肉的。”
他认真地想了想:“脾气肯定比你好,唱歌肯定也比你好。”
“嗯嗯,啥都比我好行了吧。”我翻了个白眼,但一点都不生气,“我想她应该长得像一朵路边的小野花,不艳丽但是很坚韧,不起眼但很善良,穿得也不花哨,干活很麻利,总的来说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他用力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