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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每一个城市都爱过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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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p>夜里很静,我偶尔转过头看他,那背影线条迷人,

又仿佛看见无边无际的人生海上,终于有一艘船朝我这岸开来。

二〇〇三年版的《罗马之春》,斯通夫人缱绻在**的俊美男子身旁,她的手情不自禁地伸向那具迷人肉体,一寸一寸,侵占、欣赏。只是,斯通夫人同时看到了她手背凸起的青筋,看到了她臂膀上的松垂赘肉,也看到了她和眼前男子相差几十岁的鸿沟。于是,她羞耻地哭了。

这样的景象,在《长恨歌》里也有。老去的王琦瑶,明知那年轻男人有居心,依然把他迎了进来,去纵容他、讨好他。故事的结尾,她死在了年轻男人手里,眼中最后的景象,是四十年前她粉墨登场的片厂,这四十年,她一刻不停地爱过,但到底,都爱错了。

以上这些,是我迷恋地看着大伦,又飞快想到的一些。

上海七月,尽是台风天。瓢泼大雨下得昏天黑地,到了深夜才安歇些。雨下干净了,月亮出来,窗外又似风平浪静的海面,偶尔汽车驶过,发出淅沥沥的声响。这间小小的公寓,如一条船,漂漂****,不知去向。但大伦躺在我身边,使我内心平静,充满幸福。

大伦翻了个身,月光透过纱窗柔柔地洒在他的面庞,令他越发美得不真实。大伦的脸小巧精致,鼻梁却阔直挺拔,于是眼睛更像两潭清泉,总能折射出灿烂的光。他在熟睡,发出轻微的鼾声,偶尔不知梦见了什么,嘴角牵出一抹笑意,脸颊上的小酒窝便跟着打了个旋。

我好喜欢看大伦,这是一种不需要理由的本能。他是沿着自我轨道运行偶然出现在晴空中的星辰,是被未知潮汐带到此处浅滩的深海鱼类,是一切绚烂又自然的存在:仲夏夜的焰火、雪地上的极光、沙漠里的海市蜃楼、每一天每一晚旖旎的云霞。他是一期一会。

越痴痴地看,越是浮现出所有老女人和年轻男孩厮混不得善终的故事。我不得不安慰自己:你哪有那么老?你哪儿来的钱?

但我还是诚惶诚恐,毕竟,我三十二岁,大伦才二十五岁。

上海

无论如何,上海的梅雨季节从不让我生厌。

湿是湿一些,但马路上的梧桐树因此翠了许多,低矮弄堂里的烟火嘈杂被压了下去,青砖石瓦的吴地本色被洗了出来,隔墙一株夹竹桃开得热烈,倒把雨染成了艳粉色。

越是下雨,越在家里坐不住,阁楼上有向外延伸的天台,巷子里藏了花草繁盛的洋房,弄与弄之间围着舒适怡人的小院,每家都有不错的咖啡,无论牛角面包松饼司康抑或咖喱炸猪排蛋包饭,统统弄得有模有样——这是上海的好,无论单不单身,都可以在此丰盛地生活。

我约了宝璐在瑞金二路附近,她决定搬去北京发展,一切都安排妥当,这顿饭吃完,便是告别。

上海生意难做,处处有酒吧,个个是人精。北京傻大傻大的,精致的小生意太少了,所以机会多些。说完这话,宝璐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宝璐是我的酒友,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和男朋友在思南路合开一家葡萄酒吧,我那时每晚都去,喝两杯去去上了一天班的火气。宝璐懂酒,但从不卖弄,偶尔有客人点到她中意的一款,宝璐才会攀谈两句。我总是点同一款意大利的灰皮诺,宝璐终于笑话我:跟中年妇女似的,喜欢这种干辣的口感,仔细品才有一点点甜头。要不要再给你来一本《呼啸山庄》?

宝璐的男朋友后来和邻店做翻糖蛋糕的台湾姑娘好上了,两人现在开起了走文艺路线的海鲜小馆,生意好极了。男朋友退股后,宝璐一个人撑着葡萄酒馆,她拒绝团购,又不扯情怀,生意渐渐冷清,恰好有熟客想投资她去北京开一家时髦些的酒吧,于是她索性结束了上海的一切,换个城市重新开始。

分手以后,宝璐剪了干练的短发,越发精瘦,穿着靛蓝色的牛仔衬衣,倒像个眉目清秀的少年。她抽完最后一口烟,问我:不如和我一起去北京?

我笑笑,说:才不要去,我一个人在上海能生活得很好。北京城那种大的方式,会逼着你非得找另一个人一起生活。

宝璐笑笑,说:那你保重。记得北京还有不散场的酒局在等你。

从餐厅出来,宝璐着急收拾行李便打车先走了。我想慢慢散步回家,刚走没几步,憋了一上午的雨终于落下,瞬间就织成了雨雾,我忘了带伞,只好慌慌张张地拐进田子坊,躲在一栋大楼里。

田子坊的形象,是文艺的。它是外地游客觉得有必要来盖戳的一张风景明信片,也是本地青年花三十元喝杯咖啡就能身临其境的一部宝岛小清新电影。这栋大楼亦是这般,一楼到五楼,除了画廊便是设计师工作室,令人应接不暇。

雨暂时没有停的打算,我便一层一层往上逛去,这里大多数画廊主做中国当代艺术——从眼花缭乱的布局配色和没完没了的政治波普便可见一斑。唯独三楼有一家,陈列的作品全是黑白摄影,我顿时被吸引了过去。

这间画廊规模极小,四十平方米不到,挂了二十来幅大大小小的照片,正墙上是一幅人物写真:**的年轻女人站在充满阳光的浴室里旁若无人地洗漱,腰肢纤细,臀翘而丰满,一对小巧的腰窝正如提琴上的对称装饰,墙上的镜子反射出她一双惺忪笑眼,慵懒、肆意、自然,显然是一个甜蜜温暖的早晨。

我看得仔细,全然忘了画廊。直到一个略微沙哑的声音在我背后对我说:你喜欢这一幅?

我蓦地转头,然后呆住——我可以毫不知耻地承认,他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孩。黑发如漆,剑眉星目,穿深蓝色的针织衫,里面一件合体的白T恤,显出他强健的体魄。嘴唇薄而性感,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柔柔地对我说:你好,我叫孔大伦,这是我的工作室。

一见钟情这种事,没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相信。譬如我,曾经觉得若没有小心翼翼的试探、不偏不倚的同步、相知相伴的基础,怎么可能确定那是爱?但看见大伦,我看清楚了所有曾经在我梦中面目模糊的那一位,看见了喜悦二字原来有具体真实的形象,看见了一粒种子迅速破土而出开出鲜妍的花,只一眼,便可以决定许多事,以及记住一辈子。

所以你喜欢这一幅?大伦又问。

我一时意乱情迷,竟然答:我买不起……

大伦大笑,我才发觉我痴傻,赶紧补一句:但我很喜欢,有维利·罗尼的感觉。

哦?大伦有些意外,问我:所以你懂摄影?

不懂,只是恰好看过几本大师的影集。

我越来越不自在,一种下意识的自卑漫了上来,我不敢抬头,连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搁,韩剧里的女主角此刻应该轻佻地抬起头来和男主角斗嘴、辩论,用吹弹可破的脸蛋和强词夺理的言语赢得男主角的好奇与喜欢,但现实中我这个年纪的女人应该赶紧走开,免得聊得越多,越是无法抑制地脑补出一定有一个妖精似的年轻女孩在家里等着他,他们旅行、同居、一起看无聊的电视节目,女孩倚着他吃草莓口味的冰激凌,男孩转头对她说:老婆,喂我吃一口。而我这样的女人,应该赶紧回家,打开手机点一份四只生煎与牛肉粉丝汤的外卖,一边吃一边看爆款韩剧、刷朋友圈。

我生硬地笑了笑,然后匆匆往外走,雨还没有停,我站在大楼门口,犹豫是否要冒雨走一段去坐地铁。大伦竟然跟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伞,说:我请你喝一杯咖啡再走吧?放心,不是要推销作品给你。

在临近的酒吧坐下,我点了一杯威士忌,大伦看了看,并没有说什么,我放松了些,指着酒拿自己打趣:大伦,这是我男朋友,我们在一起十多年了。感情很稳定的。

些许酒精过后,我更加放松了,忍不住调侃大伦:其实你根本也不指望我买你的作品吧?你这个年纪,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开怎么想都不挣钱的画廊,想必从来也没有什么压力。

大伦又笑了笑,说,你真有意思。

我越发放肆,回他:你是说我跟别的老娘们儿不一样?

大伦轻叹一口气,起身,走了过来,牵起我的手,把伞放在我的手掌,说:对自己下手轻一点,好吗?

我像一只纸老虎,耍了那么多得意,被他一口气,就吹**漾了。

那一晚,大伦的手碰触过我的地方,开始灼烧。一寸一寸,滚烫至极。把我的皮肤灼得龟裂,炽烈火辣的好奇与思念从身体的每个部分涌了出来,蔓延一地。我反复玩味他说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个动作,主观想读出其中蕴藏的所有深意,客观上又提醒自己他除非是瞎了才来撩你,一会儿笑一会儿恼,已然是疯了。

手足无措之间,我看到大伦借我的伞倚在玄关,于是想起来:我要把伞还给他。

第二天,我在网上找到了大伦工作室的电话,打过去,是他接的。我怕他早忘了我,便直接说:昨天你借了我一把伞,怎么还给你?

电话那头的大伦笑了,说:是你啊?

他是记得我的,这让我稍微宽了宽心,添了几分自信,于是问他:多谢你的伞,这两天有空见个面,我请你吃个饭,如何?

大伦哼唧了几下,说:这样吧,本周五晚上九点,外滩和平饭店一楼的爵士吧见,你要穿漂亮点哦。

三十二岁办公室文员的身材,虽不至于是残花败柳,但要配上“漂亮”二字,真得仔细雕琢。

紧身的裙固然性感,除非一直吸气站着,否则一坐下很容易暴露年久失修的小腹;衬衫与长裤是帅气利落,但大伦手里没有我需要签下的单,我只想牵他的手;挑来拣去,衣柜里一件称心的都没有,急得我午休时冲去恒隆下血本买了一条宝蓝色的真丝连衣裙,才觉得能够交卷了。

周五晚上,和平饭店爵士吧有上海老年爵士乐队演出,台上吹拉弹唱的全是耄耋老人,台下成双成对的也全是花甲情侣。一天没敢吃喝、惴惴不安的我走进酒吧,一眼就看见了青春无敌的大伦。他穿浅灰色的衬衫,搭一条藏蓝色长裤,站在吧台旁,对我招手。仿佛无边落木萧萧下的肃杀中,冒出来一个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夏天。

我努力“款款”走过去,大伦并没有夸我漂亮,只是把一杯酒推到我面前,说:我自作主张先帮你点了。

我没敢问,大伦自己说了:特别喜欢来这儿。常常想着,如果老了,也有一个人陪着,也能这样,就好了。

他是青春又多情,你都这把年纪了,就别自作多情。

酒还没喝完,大伦问:你会跳舞吗?我说不会。他说:那你正好可以学学。大伦一把拉过我进入舞池,乐队正在演奏《国王与我》中的经典曲目ShallWeDance,我被他带着,却步伐笨拙,几次踩了他的脚,最后他干脆把我凌空抱起,令我双脚悬空,在他怀里,天旋地转。

说真的,我眩晕了。从没见过这种打法,也没试过这种套路。我,一个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的普通女子,即使在漫长的过往人生中看过无数浪漫电影,但现实里,从未经历过大伦这样的男孩。我们这一代人的爱情,从最早的情窦初开到一路的屡败屡战,几乎都现实得毫无想象空间。年少时,为了应付无穷无尽的考试,罔顾了青春。哪有什么初恋,最多就是有个男生为你买买早点,放学路上一起走一程,偷偷拉拉手、试探地轻吻,想起来当然也有美好,但每个80后的初恋无不如此:轻描淡写、适可而止、如出一辙;进入大学以后,恋人之间可以做的事倒是多了,但相恋的过程不但与中学时期毫无二致,甚至多了各种世俗的考量:他的家庭出身怎样、毕业后是否会留在同一个城市、要是一个想考研另一个想工作该怎么共处……也不过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心思里却没了风花雪月,早早换成了柴米油盐;毕业、工作、自给自足,也许会遇到爱情,但甜蜜期更为短暂,总有一个人或者一些时候,一使劲,关系就奔着婚姻而去了。于是仓促同居,顺理成章地要求彼此对彼此的权利义务,设定期限,为了预期而开始忍耐、忍受、百无聊赖,然后要么等到了顺理成章,要么等到了一拍两散;至于一拍两散之后,随着年岁渐长,身边一切人等会越来越强势地说服你、要求你:快快进入婚姻。不要再扯什么爱情,你多大岁数了,你还信这个?

在大伦之前,我曾有一个极稳定的男朋友,相处六年,稳定到他当着我的面上厕所不再关门,每天下班回家点固定的外卖,吃完之后他看电视我看书,各自玩着手机在各自的朋友群闲聊,见过彼此父母,曾经计划买了房便结婚——虽然我和他的状态,已经和婚姻无异。他是我毕业以后第一份工作中认识的同事,在各种同事聚会中相识,在朝夕相处的工作中试探,一确立了关系,我就立即辞职换了工作。喜欢他,有一种傻乎乎的老实。刚交往时,一次我说想吃巧克力,他跑去超市把每一种巧克力买了一遍,提了一大袋子对我说:不知道你想吃的是哪种,于是都买了。就那一下,觉得他值得托付。因为他的老实,我不在意之后任何庆祝日他再不主动送花或安排晚餐,他说:与其弄那些虚的,不如你直接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我买给你。我们交往刚半年,他便提出同居,盛情主动地租了一套离我公司较近的房子,然后软磨硬泡搬了进来,说只想每天和我在一起。他不好吃喝、不讲究穿着、不爱旅行,在我安排的有限几次共同出行中,他对于所有食物都是一句“还行吧”,在所有目的地一刻不停地玩手机游戏。我父母不止一次评价他:是过日子的人。于是我也坚信,我们以后的日子要过在一起。然而这种日子,过到第四年之后,便是靠惯性在维系了。我们可以长时间不说话,默默地一起吃饭睡觉,那是一种没有任何情绪的状态,没有所谓的高兴愤怒哀怨不满,买房的首付早就凑够了,两个人心照不宣地迟迟拖着,没有什么理由和动力去改变现状,毕竟,看房子和操办婚礼非常耗费精力。

结果,到底是他先厌倦了。他有次出了个长差回来,我在家帮他收拾行李洗衣服,意外地从他的行李箱中翻出来几枚**——我和他很长时间没有做过爱了,近两三年里屈指可数的几次,都是我在事后吃药。家里是根本没有**的。我看着那几枚**,很快得出了结论,意外的是,我居然没有一点愤怒,也不觉得委屈,好像这一刻的到来早在预料之中。当然有一点难过,想象着是什么样的姑娘能令这么老实的他出轨,想来想去,又觉得无论是什么样的姑娘我都可以理解——至少跟我不一样。我把**放了回去,喝了两杯酒,发短信跟他说:在你的行李箱里看到了**。他果然也没有狂风暴雨地回复过来解释,只回我一句:你不该翻我的东西。

一周之后,我就搬走了。倒不是觉得这种事有多么不可原谅,就是一个证据——我们把日子过死了的证据。既然不是女丑男穷被迫天长地久在一起,趁早各生欢喜罢了。他出于愧疚,把联名账户上的钱全转给了我,我也没和他客气就收下了。我知道,只有这样,他才能心安理得地退出、遗忘、开始他新的生活。我不恨他,所以不会惩罚他。能好聚好散,总是因为早已没了爱。

从和平饭店出来,天空早已浮起一轮被雨水洗过的月亮。润润的,泛出一种珍珠的莹白。城市也被冲刷一净,高楼的轮廓,深深浅浅,在夜幕上拉出一条曲曲折折的光线。

我就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月亮,大伦便说:这里还不够好看,跟我来!

大伦拉着我急急地走,到了外白渡桥,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硕大的蓝色月亮斜斜地悬在空中,无比清冷又无比柔情。顿时想起那一句台词:你也许永远无法改变一个男人,但在有蓝色月亮的夜里,你可以随时改变一个女人。

更要命的是,大伦竟在我的耳畔,轻声唱起了《月亮河》,我再也把持不住,转身直视他,急赤白脸地说:这一刻你要是不吻我,你就太残忍了!

大伦不说话,又只是笑,我莫名急了起来,有点害臊,然后不可控制地,溢出了眼泪——我,一个三十二岁的单身女人,站在车来车往的外白渡桥上,对着一个刚见两次面的男孩,羞耻地哭了。然而就在那一刻,我的眼泪即将从脸颊踉跄落地的一刻,大伦的唇吻了上来。他先是吻干了那颗泪珠,然后顺着泪痕,吻过了我的脸,我的眼睛,我的睫毛。直到再没有泪意,他终于吻了我。我根本不记得我们吻了有多久,我只是需索无度地想被他抱得更紧、被他吻得更深,我偶尔听到路过行人的惊呼甚至起哄,但这令我更肆无忌惮,我从未庆祝过生日,公司年会从未抽中大奖,活到现在从未登台发表任何感言,但这一刻,我觉得,我站在了世界的中心。

再睁开眼时,大伦笑眯眯看着我,问:还想要什么?

我还想要你跟我回家。

大伦的手机振了一下,似乎是一条短信。他抬手看了一眼,方才眼里的光便似坠跌的流星隐没于无垠黑暗,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大伦再没有铺垫,答复我:不了,在别人的**我睡不着。

这时恰好有出租车驶来,他拦了下来,也不容我追问,便把我送上车。我想他也许会说“我们不赶时间”,但他到底只是说了一句“再见”。

我再转头看他,他早已匆匆朝另一个方向奔去,不知所终。

接下来的好几天,我都是在自怨自艾中度过的——

我恼我自己心太急,还没吃着吃相已是难看,于是吓着了大伦;又或者到底是他惊觉过来:像我这样年纪的女人,一旦当真起来,将是非常难缠。我魂不守舍,每隔一分钟便检查一次手机,一条条微信提醒如同一个个微小的气泡,冉冉升起又轻轻炸裂,发出只有我才听得到的叹息。

他是不会再出现了吧?我试着咽下这结果,一天只消化得了些微,那吻曾有多热,这果便有多苦。没想到的是,我才暗戳戳地幽怨了四天,大伦又出现了,他很少发微信,一个电话打过来:我想见你。我几乎有些绷不住,急急回他:好呀!晚上想吃什么?我来订。他说,不用,就去你家坐坐吧,上次就该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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