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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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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p>平稳行驶的车厢里,傅砚允始终把小小的沈之初圈在怀里,让她安安稳稳坐在自己腿上,避免她被急刹晃到。

他分不清这份下意识的妥帖,是身体在本能适应突如其来的父女身份,还是在悄悄弥补这些年被他错过的成长碎片。

早在知晓沈栖这些年独自带着孩子,他就想过,自己可以当孩子的父亲,无论这个孩子是否和自己有血缘关系。

然而,这份自以为是的心意,在看到弟弟傅砚辰频繁出现在老巷口,第一次生出了细碎的裂痕。

他想,他确实有点自作多情。

到了此刻,傅砚允再次把“血缘是否匹配”的纠结抛到了脑后。

只要一想到这孩子是沈栖辛苦怀胎十月,又一个人熬着日夜拉扯大的孩子,想到她身上流着和沈栖同源的温度,他心里的所有防备和疏离,就全化成了一股软意,连看向沈之初的眼神里,都浸满了化不开的温柔。

傅砚允从前从未细想过血缘的联结能奇妙到这种地步。

他面前的沈之初,和他是如此的相像。从眼尾那道浅淡的上挑弧度,到思考时微微蹙起的眉峰,每一处细节都和他的轮廓严丝合缝地嵌在一起。

这份相似浓烈到根本不需要任何鉴定流程佐证,所有人一目了然,这就是他的孩子。

沉在思绪里的间隙,助理的声音打破了车厢里的安静。

“砚总,是小傅先生的车。”林厚不动声色地调整了方向盘的角度,他从几分钟前就注意到,傅砚辰的车跟了一路。

傅砚允闻言看了眼窗外。

那辆张扬的硬派豪华SUV像一块甩不开的影子,稳稳贴在他们车身侧方。

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傅砚允脑海里浮现。

他和傅砚辰本就是眉眼有七分相似的亲兄弟,沈之初能复刻长相,自然也能和傅砚辰的轮廓严丝合缝地对上。

这份他刚才以为独属于自己的相似,从来都不是他一个人的专属标记。

“初初,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是你的爸爸?”

面对这个问题,沈之初眼睛一下子亮了,脱口而出:“因为妈妈和舅舅在说悄悄话,被我偷听到了!妈妈说我的爸爸是傅砚允,就是你呀!我和川川哥哥一起用AI找了好久好久,翻了好多好多照片,都找不到你长什么样子。可是有一天,爸爸抱着妈妈的视频被川川刷到了,我们俩盯着屏幕看了一分钟,我一下子就认出来你是我的爸爸啦!”

沈之初说得绘声绘色,手舞足蹈,小嘴巴像机关枪似的,没完没了。

孩子奶声奶气的讲述像一支支彩色蜡笔,在傅砚允的脑海里一笔一笔涂出了段活泼生动的动画故事。

故事讲完,沈之初把小下巴抬得高高的,洋洋得意地晃了晃坐在他腿上的小身子:“爸爸,我是不是很厉害?”

“很厉害。”

“嘿嘿。”

握着方向盘的林厚,表面上全神贯注盯着前方路况,实则余光隔几秒就往后视镜扫一眼,把后座的动静收得明明白白。

他早就练出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却头一回看见自家老板这副模样。

真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和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强势总裁,完全判若两人。

林厚心里大为震撼的同时,也抱着吃瓜的心情。

没有人能像他一样在吃瓜的第一线,却能稳如泰山般面无表情。

直到这一刻,所有零散的线索在他脑海里串成闭环,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被理得明明白白。

根据门口安保的口述,沈之初是独自一个人来到集团,指名道姓说要找爸爸。

安保不敢怠慢,第一时间就把情况上报给了前台,消息顺着内部通道一路传到总裁办,全程没有半分耽搁。

可以说,从沈之初出现在集团到见上总裁,全程用时不超过五分钟。

百分百高效率。

这个时候,想要确认沈之初是否是老板的亲生女儿,只需要一个简单的亲子鉴定。

林厚之前特意提前了解过亲子鉴定相关的功课,只需要口腔拭子、指尖血、带毛囊头发等,就能进行DNA比对。

车轮碾过巷口铺着碎砖的路面,停在老梧桐的树荫底下。

沈之初扒着车窗往外扫了一眼,立刻就认出了熟悉的场景,她连忙从傅砚允的腿上滑下来,小手还揪着他的西装袖口晃了晃:“爸爸,我要回家啦!”

傅砚允推开车门想送沈之初进巷子,刚要迈步就被小丫头拦住了。

沈之初奶声奶气地叮嘱:“你可不能跟着我进去呀,要是被谢芮干妈看见了,我偷偷找到爸爸的小秘密,就全露馅啦!”

“好。”

生平第一次,傅砚允接受一个孩子的摆布。

他点了点头,顺着她的意思停在原地:“进去吧,我在这儿看着你。”

“嗯嗯!”

小丫头蹦蹦跳跳往巷子里跑,跑出去没几步又忽然回头,把腕子上的电话手表举得高高的晃了晃,声音甜得像咬开了一颗水果糖:“爸爸,我们要随时打电话哦!拜拜!”

傅砚允略有些不自然地抬手朝她挥了挥。

“拜拜。”

正午的阳光把老巷的梧桐叶晒得发亮,碎金似的光影顺着叶隙漏下来,在柏油路面铺出一片晃悠悠的印记。

傅砚允立在车边,身形高大得像一道沉实的剪影,他的目光牢牢黏着沈之初蹦蹦跳跳的背影,看着她踩着石板路往前跑。

小小的身影很快消失在眼前,可他的视线还停在原地。

他忽然晃了神,刚才那几十分钟里,他卸下所有防备的软和时刻,恍惚间竟像一场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幻觉。

正在这时,一道黑白相间的影子不知道从哪里突然窜出来,一只陨石边牧直冲冲地跑过来,稳稳蹲在傅砚允的面前。

它的尾巴晃得快飞起来,那副卖力讨好的模样,活像见了多年未见的亲主人。

不是别的狗,正是傅砚辰养了快三年的Max。

“Max!”

傅砚辰在后面喊得嗓子都快哑了,Max却连头都没回,完完全全忘本!忘本!

傅砚允低头看了眼Max,他当然认得它,毕竟,这是他几年前亲自送给弟弟傅砚辰的。

从小到大,傅砚允的人生里,从来没有“为自己的喜好活一次”的选项。

他所有的兴趣爱好,在父亲傅斯宇的评判体系里,全是阻碍他成为合格继承人的“不必要之物”,必须被彻底清除。

他躲在书房角落画的水彩画,被傅斯宇亲手撕成碎纸片,连同整套进口颜料一起丢进了垃圾桶;

他在花园里养的小兔子,被傅斯宇发现的当天,拎着兔子耳朵直接摔在大理石地面上,温热的鲜血溅了一地。

五岁生日的蜡烛刚吹灭,傅砚允攥着爸爸的衣角,小声说出自己想要一只小狗的愿望。

迎接他的,不是期待中的回应,而是傅斯宇毫无预兆的一巴掌。

“整天只知道玩乐!你还能有什么出息!”

火辣辣的痛感瞬间占据了半边脸,他的脸颊很快高高肿起。

但他却不敢哭,像个犯了弥天大错的罪人,老老实实站在爸爸面前,连头都不敢抬。

他只是想要一只属于自己的小狗。

他想不通,为什么这点小小的愿望,会换来这么大的怒火。

半夜,妈妈偷偷走进他的房间,用毛巾裹好的冰块,小心翼翼地敷在他肿起来的脸颊上。

“砚允,以后别跟爸爸提这些了,别惹他生气。”

没人跟傅砚允解释过爸爸生气的原因。

那点想要养一只小狗的念头,和他童年所有没说出口的喜好一起,被那巴掌扇得碎成了渣,乃至很多年后,他都没敢再主动提一句“我喜欢”。

然而,直到弟弟傅砚辰呱呱坠地,傅砚允才在漫长的童年里慢慢反应过来。原来那些被傅斯宇斥为“玩乐”的喜好,从来不是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只是他的喜欢,从来不在傅斯宇愿意支持的范围内而已。

弟弟喜欢滑滑梯,爸爸让人在家建了一个小型的游乐场;

弟弟喜欢捉迷藏,爸爸让家里所有的佣人陪着他玩闹;

弟弟喜欢弹钢琴,爸爸让他自己挑选喜欢的品牌。

傅砚允时常站在二楼的栏杆边往下看,听着楼下传来的笑闹声,那些热闹像一层密不透风的泡泡,把他严严实实隔在外面。

年岁渐长,他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想要一只小狗都要小心翼翼看父亲脸色的孩童。

三年前,他彻底把傅氏集团的权柄攥进手里,成了旁人眼里杀伐果断的掌权人。

那天,他站在总裁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着脚下整座城市的霓虹次第亮起,忽然就生出一阵空落落的茫然。

他一时之间分不清自己往前追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是傅斯宇挂在嘴边念了一辈子的“出息”?

还是只为争一口气,反抗那道压了他整个童年的父权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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