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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一个多才多艺的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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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朴直凝炼、生动形象的语言艺术。曹操对于语言的驾驭有很深的造诣,其突出的特色是朴质凝炼。《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黛玉对香菱说诗道:“词句究竟末事,第一是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我们读曹操散文,确有这种感受。这种朴素美的产生,固然由于曹操无心修饰,任其自然,但另一方面也由于曹操老辣的锤炼之功,不然是不可能达到这种反璞归真的境界的。这种锤炼不仅使语言获得了朴质之淳,且也获得了精练之美。曹操散文的语言虽不能说字字珠玑,但沉实稳健,很有力度,难于移易,意尽则止,理穷则已,详略适宜,不作空言之论。曹操喜引古事成言,既增强了逻辑力量和形象色彩,对语言的精练也大有裨益。如《整齐风俗令》以主要篇幅引述四件“以白为黑”、颠倒是非的两汉古事来指代当前的类似现象,表明自己整顿社会风气的决心,确有驭繁以简、以少总多之妙。至如《与荀彧书》“与君共事以来,立朝廷,君之相为匡弼,君之相为举人,君之相为建计,君之相为密谋,亦已多矣。夫功未必皆野战也,愿君勿让”。用排句来概括荀彧多方面的建树,也非常简明扼要。

生动形象也是不少篇章的特色。生动主要表现为句式和声调的灵活多变。曹操散文,喜用四字句、五字句和六字句(其中四字句尤多,《表称乐进于禁张辽》甚至全为四字句),有时兼用骈偶的词语;另一方面,曹操也十分注意语言的参差错落、长短搭配。这样,不仅有利于语言的整练,有利于表现明快的节奏、急促的气势和峻切的感情,也有利于表现出感情和气势的起伏变化,给予读者一种动荡跳跃、生气勃勃的强烈感受。声调的高低抑扬也很引人注目,作者有时甚至自觉不自觉地使语言平仄交互、低昂舛节,读起来有一种顿挫和谐的美感。作者还采用了一些加强形象性的修辞手法,比喻如“计行如转圜,事成如摧朽”、“忠恪祗顺,如履薄冰”,引用里谚如“让礼一寸,得礼一尺”、“失晨之鸡,思补更鸣”,成语典实如“以蠡测海,为蛇画足”等,都贴切形象,机趣生动。有的大段描写也十分精彩,如《破袁尚上事》:“臣前上言,逆贼袁尚还,即厉精锐讨之。今尚人徒震荡,部曲丧守,引兵遁亡。臣陈军被坚执锐,朱旗震燿,虎士雷噪。望旗眩睛,闻声丧气,投戈解甲,翕然沮坏。……”曹军的赫赫声威、所向披靡,袁军的望风瓦解、失魂落魄,无不表现得活灵活现,恍若一幅浓墨重彩、大气磅礴的大型战争图画。此外,曹操散文的严谨章法、精当剪裁,也是值得留意的。

除散文外,曹操还写过抒情咏物小赋,今存《登台赋》残句“引长明,灌街里”和《沧海赋》残句“览岛屿之所有”,前一首当作于建安十五年(210)铜雀台建成后率领诸子登台之时(当时诸子受曹操之命也都作了《登台赋》),后一首当作于建安十二年(207)北征乌桓后回师途中登临碣石之时(与《步出夏门行·观沧海》作于同时)。两赋虽都只剩下残句,但不难看出均为写景言志抒怀之作,与汉大赋是迥异其趣的,对建安时代抒情咏物小赋的繁荣当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 兼该众艺

除了工诗能文之外,曹操还兼有其他多方面的技能,其中不少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首先,曹操具有相当杰出的音乐才能。《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注引张华《博物志》说:“桓谭、蔡邕善音乐……太祖皆与埒能。”桓谭和蔡邕都精通音律,琴弹得很好,在东汉名声很大,曹操的音乐才能能够同他们相匹敌,这很不容易。曹操平时对音乐有着极浓厚的兴趣,听音乐,看演出,往往从早到晚,不知疲倦。他建造铜雀台,可能有安全方面的考虑,他曾在铜雀台上指挥平定严才所发动的叛乱,但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用来享乐,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欣赏音乐。曹操在铜雀台上设置了鼓乐声伎,常来台上欣赏音乐歌舞,铜雀台俨然成了当时的一个音乐中心,对后来音乐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南朝王僧虔在论清商乐时就说:“今之清商,实由铜雀,魏氏三祖,风流可怀。”(《宋书·乐志》)曹操建安二十五年(220)病重,遗令薄葬,但却不弃声伎,要求死后仍将歌舞艺人安置在铜雀台上,好好相待,并在台上安放一张六尺长的床,挂上灵幔,每逢初一、十五两天,从早晨到中午向着灵帐歌舞。可见曹操对于音乐的喜爱,到了至死不衰的程度。

由于喜爱音乐,因而对音乐人才往往十分器重,并注意千方百计加以网罗。蔡琰、阮瑀以至祢衡曾得到曹操青睐,主要因为他们有才能(蔡琰则还因与其父蔡邕是旧交),其中也包括了音乐才能。蔡琰由于受蔡邕影响,从小就精通音律。阮瑀曾是蔡邕的学生,也精通音律,善弹琴。据《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裴注引《文士传》,阮瑀被曹操征至幕下,曾“抚弦而歌”,“为曲既捷,音声殊妙,当时冠坐,太祖大悦”。祢衡则善击鼓,唐人段安节在《乐府杂录》中介绍“鼓”这种乐器时说:“其声坎坎然,其众乐之节奏也。祢衡常衣彩衣击鼓,其妙入神。”杜夔丝竹八音无所不能,对钟磬等打击乐尤其有研究,在汉末曾任雅乐郎之职,后避乱去荆州。曹操平定荆州后,得到杜夔,即任命他为军谋祭酒,使定乐器声调,并创制雅乐。铸钟工柴玉善制乐器,不少人很欣赏他,杜夔让他铸铜钟,但铸出来的铜钟声音清浊多不符合要求,杜夔不得不多次毁掉改作。柴玉很不高兴,说杜夔清浊任意,不听杜夔指挥。两人相继到曹操那里告状,曹操让把所铸的铜钟拿来,自己反复试听,最后肯定杜夔所说的是有道理的,因而处罚了柴玉,让他同他的几个儿子都去养马。“时又有散骑侍郎邓静、尹商善训雅乐,歌师尹胡能歌宗庙郊祀之曲,舞师冯肃、服养晓知先代诸舞,夔悉总领之。远详经籍,近采故事,考会古乐,始设轩悬钟磐。”(《晋书·乐志》)汉自董卓之乱后,乐工散亡,乐章亡缺,器法湮灭。曹操能够在这方面做一些恢复工作,还是不无意义的。

曹操喜爱音乐,毫无疑问有满足声色之娱的目的。但另一方面,在客观上这也给他的诗歌创作带来了积极的影响。首先,音乐是曹操接触乐府古辞的重要媒介,为曹操熟悉并进而喜爱乐府古辞创造了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当然不是唯一重要的前提条件),使乐府古辞对曹操的诗歌创作发生影响增加了可能性。曹操平常所聆听的音乐,不少是原来的乐府古辞。宋人郭茂倩所编《乐府诗集》中所载的《江南》《东光》《鸡鸣》《乌生》《平陵东》《陌上桑》《折杨柳行》《善哉行》等古辞都还标着“魏、晋乐所奏”的字样(有的演奏时经过了增饰)。实际上,被魏晋所奏的应当不止这些,不然其余的古辞很难经过战乱再保存下来。这样,曹操就通过欣赏音乐大量而频繁地接触了乐府古辞,进而从中汲取了思想艺术营养。其次是,为了配乐演唱的需要,曹操因而创作了大量拟作乐府,其收入《乐府诗集》者,有四首标明“魏乐所奏”,十首标明“魏、晋乐所奏”,有四首标明“晋乐所奏”。实际上,在曹操当时恐怕全都是可以配乐演唱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注引《魏书》说曹操“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就说明了这一点。这样,音乐就成了刺激曹操创作欲望、推动曹操大量创制乐府诗的一个直接动因。最后,音乐在艺术表现方面也给予了曹操的乐府诗一些直接影响和制约,曹操为了使自己的乐府诗在演奏时适合音乐的要求,也自觉地接受了这种影响和制约,因而使其乐府诗具有了一些独特的风采。下面拟就上述问题再展开作一些阐述。

汉魏时代的音乐,有雅乐、俗乐之分。雅乐是郊祀朝会的贵族乐章,其辞是《乐府诗集》中的郊庙歌辞和燕射歌辞。俗乐则是朝野士庶共享的赏心悦目之乐,以汉武帝以后所采集的各地风谣为主,其词主要保存在《乐府诗集》的相和歌辞、清商曲辞和杂曲歌辞等类中,其总名为清乐或清商乐。以乐府和《诗经》相比,俗乐相当于《诗经》中的国风、小雅,而雅乐则相当于《诗经》中的大雅和颂。曹操出于礼仪的需要,并不摒弃雅乐,相反得到杜夔后,还让他重新创制雅乐。杜夔演习了旧有的四曲雅乐,一名《鹿鸣》,二名《驺虞》,三名《伐檀》,四名《文王》,都是古声辞,但新乐实际上无所创定。又《晋书·乐志上》:“阆中有渝水,因其所居,故名曰《巴渝舞》……其辞既古,莫能晓其句度。魏初,乃使军谋祭酒王粲改创其词。粲问巴渝帅李管、种玉歌曲意,试使歌,听之,以考校歌曲,而为之改为《矛渝新福歌曲》《弩渝新福歌曲》《安台新福歌曲》《行辞新福歌曲》《行辞》,以述魏德。”“魏初”指建安十八年(213)曹操初封魏公、建魏社稷宗庙之时,王粲所作,俱为称颂“魏德”之辞,无疑也属雅乐。又《文选》左思《魏都赋》李善注:“文昌殿前有钟虡,其铭曰:‘惟魏四年,岁在丙申,龙次大火,五月丙寅作蕤宾钟,又作无射钟。’建安二十一年七月,始设钟虡于文昌殿前,所以朝会四方也。”钟是演奏雅乐的主要乐器,曹操在“魏四年”即建安二十一年(216)铸造蕤宾钟和无射钟,就是为了用作朝会宴飨。据《书钞》卷一百零八所载,蕤宾钟“重二千百八钧十有二斤”,无射钟“重三千五十钧有八斤”,一钧等于三十斤,如果《书钞》所载属实,则两钟均重达数万斤,曹操为铸造这两座钟,可以说是不惜血本了。

但曹操平常所喜爱的音乐,却并不是雅乐而是俗乐。《宋书·乐志三》在介绍俗乐《但歌》的演唱形式时说:“《但歌》四曲,出自汉世。无弦节,作伎,最先一人唱,三人和。魏武帝尤好之。”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个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俗乐本身具有雅乐所不能及的种种长处。从内容看,雅乐庄重典雅,千篇一律,而相和杂曲却都是“汉世街陌谣讴”(《宋书·乐志一》),内容丰富,情感真切,新鲜感人。从演唱形式看,雅乐板滞缺少变化,而俗乐却形式多样,各具特色,活泼生动。如《但歌》是由一人领、三人和的乐曲,相和歌则由三人演唱,其中一人吹管,一人弹弦,一人打节拍,同时主唱。从演奏乐器看,雅乐主要用金石,音声典雅凝重;而俗乐主要用弦管,音声悦耳清新,摇曳多变。由于俗乐具有上述特点,因而它引起了朝野士庶的普遍爱好,并自西汉以来在统治阶级和贵族文士中形成了一个爱好俗乐的传统,这对曹操自然会深有影响。此外,从保存至今的汉代乐府诗的内容、风格和语言形式来推测,它们只有少数产生在西汉,多数产生在东汉,甚至有“汉末建安中”的作品(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流传的地域,又主要是在以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这样,曹操从小就置身在差不多是同时代、同地域的俗乐的熏染之中,从而培养了对于俗乐的感情和欣赏习惯。曹操在汉末大乱中亲历乱离,具有较为进步的政治思想、文学思想和勇于革新的精神,因而对俗乐歌辞中所表现的现实生活内容能够有较为切实的理解,易于产生激动和共鸣,具备喜爱俗乐的思想基础,这也是一个不应忽视的原因。

曹操喜爱俗乐,这给他的创作带来的影响是明显的。由于配乐演唱的需要,曹操创制了大量俗乐歌辞,成为文学史上第一个大力写作俗乐歌辞的文人诗人。《乐府诗集》所收曹操乐府全部为相和歌辞,而汉代乐府古辞也主要保存在相和歌辞中,其中的传承关系是明显的。曹操不仅在体裁形式方面接受了俗乐的影响,同时也接受了俗乐歌辞“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现实主义精神,从而使自己的创作具有了丰富的人民性,在中国诗歌史和音乐史上开出了一个新生面。

曹操诗歌的风格具有激昂慷慨的一面,同时也有沉郁悲凉的一面,钟嵘《诗品》在评曹操诗时,就只说了一句话:“曹公古直,甚有悲凉之句。”这种“悲凉”风格的形成,同“世积乱离,风衰俗怨”的时代和曹操个人的所经所历所感有关,而凄凉哀怨的俗乐在其间也起着不可忽视的推波助澜的作用。俗乐主要使用笙、笛、竽、筝、琴、瑟、琵琶等管弦乐器,它们在发音上具有清越哀怨的特色,《礼记·乐记》就说:“丝声哀。”孔颖达疏云:“‘哀’,谓哀怨也,谓声音之体婉妙,故哀怨矣。”奏乐以生悲为善音,听乐以能悲为知音,这是汉魏六朝的风尚。嵇康《琴赋》就说:“八音之器,歌舞之象,历世才士,并为之赋颂。……称其才干,则以危苦为上;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曹操在《步出夏门行·土不同》中说:“心常叹怨,戚戚多悲。”在这种心境之下来聆听清越哀怨的俗乐,必然会觉得很对脾味;反过来,在聆听过程中这种音乐必然又会进一步触动其内心的悲戚之思,从而产生抒写出来、付诸管弦的愿望。而在这种情况下创作出来的乐府歌辞,其风格会濡染上“悲凉”的情调色彩,也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了。

音乐对曹操乐府诗的结构也留下了比较明显的影响,这从“解”的划分上可以看出。乐府相和歌的曲式结构,一般由单个的“曲”组成,“曲”又往往划分为若干个唱段,一个唱段即称为一“解”。这种结构特点在曹操制作的相和歌辞中得到了反映。曹操乐府的“解”有多有少,每解的句数、字数也不相等(甚至很不相等),有的只是诗中的一个小的层次,有的是诗中的一个段落(或大的层次),有的则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一首诗(如《步出夏门行》中的《观沧海》《冬十月》《土不同》和《龟虽寿》)。这种情形的出现,固然跟不同内容的不同要求有关,但很可能更多地是为了适应不同乐曲的不同要求。解的划分,使得这些乐府诗大都显得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这无疑有助于提高作品的艺术水平,也给读者的阅读和理解带来了便利。还值得注意的是,像《步出夏门行》这样的一解即为一首独立诗章的作品,实可视作文人独立创作组诗的开始,在诗史上具有某种开风气的意义。这首诗作于建安十二年(207)北征乌桓胜利后班师途中,写诗人其时的所见所思所感,各解之间有比较连贯的构思,内容上也互有联系,但又各自具有较长篇幅,表达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意思,虽隶属于一个总的题目之下,却完全可以独立成篇。这种情形在《楚辞》中已屡见(屈原《九歌》是对民间创作的加工,《九章》则是由后人辑录在一起的,姑不论;但受其影响,汉人创作了《七谏》《九怀》《九叹》《九思》等组诗式的作品),但在诗中尚属未闻。东汉有秦嘉《赠妇诗》三首、赵壹《疾邪诗》二首、仲长统《见志诗》二首及旧题李陵、苏武别诗数首,虽具有某些组诗的特点,但题目疑均为后人所加,大体上也为后人所辑录,恐都不能以组诗目之。

《乐府诗集》卷二十题解云:“诸调曲皆有辞、有声,而大曲又有艳、有趋、有乱。”“艳在曲之前,趋与乱在曲之后,亦犹吴声、西曲前有和,后有送也。”大曲是一种大型的歌舞曲,是相和歌在发展过程中逐渐与舞蹈、器乐演奏相结合的产物。其结构大体上有三种类型:艳——曲;曲——趋(或乱);艳——曲——趋(或乱)。以后一种结构最为典型。艳是序曲或引子,多为器乐演奏,也有歌唱的。曲是整个乐曲的主体,一般均由两个以上的解组成。趋或乱是乐曲的结尾部分,可以是个唱段,也可以是个器乐段。《宋书·乐志三》共载有大曲十五曲,其中有曹操的《碣石》(《步出夏门行》)。其艳全文为:“云行雨步,超越九江之皋。临观异同,心意怀犹豫,不知当复何从。经过至我碣石,心惆怅我东海。”从乐曲上说这是一段序歌,从诗来说是一段序言,而且可以说是我国诗史上写诗而有序言的开始。此前张衡《怨诗》有“秋兰,咏嘉美人也。嘉而不获,用故作是诗也”数语,颇类序言,但《广文选》《诗纪》不载,从语气看也颇似后人所拟的解题之类。《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是确有序的,但该诗始载于南朝陈徐陵所编《玉台新咏》,序中有“汉末建安中”“时人伤之”这类追叙性的词语,因此序为后人所拟的可能性极大。《步出夏门行》的这篇“序”却是可以确信无疑的。余冠英认为:“艳辞不整齐,和正曲四章不同,又有不甚可解的地方,可能本是用散文写的序,后来合乐时用做艳,为了迁就乐调不免改变原来的句逗。”(《三曹诗选》)也认为“艳辞”诗人为该诗“写的序”,但认为该序“可能本是用散文写的”,则恐系揣测之辞。艳作为序曲,与正曲肯定会有所不同,因此与之配合的歌辞与正曲四章的歌辞肯定也会有所不同。此前并无写诗而又同时写序的先例或传统,因此曹操用散文预先写出一篇序的可能性也不大。只能认为,曹操是为了适应艳的要求才写出了这段文字的。

曹操诗的重叠和反复比较多。有的是前后紧连。如:

厥初生,造化之陶物,莫不有终期。莫不有终期。(《精列》)

晨上散关山,此道当何难!晨上散关山,此道当何难!(《秋胡行》)

有的是间隔出现。如:

驾六龙,乘风而行。行四海外,路下之八邦。历登高山临溪谷,乘云而行,行四海外。(《气出唱》)

诗有重叠与反复,这本不足怪,但像曹操诗这样频繁地使用重叠和反复的情况却不多,这也是须从音乐方面去找原因的。我们知道,没有歌词的乐曲是纯用音响和旋律来构成形象的,而有歌词的乐曲却以歌词作为构成形象的基础。这种诉诸听觉的艺术与着眼于读的作品不同。着眼于读的作品,读者可以慢慢地去思考、理解、品味,时间可以拖得较长,一篇作品可以分成若干次读完。而音乐不一样,它要通过听众当时直接的感受和体验来表现内容和感情,时间不能拖得太久,音乐形象也不能过于复杂。因此,适当地增加歌词的重叠和反复,使同一形象不断回旋、再现,使听众在有限的时间内熟悉、理解这个形象,受到激动和感染,无疑是有必要的。曹操对此显然有所认识,并将这种认识付诸实践了,从而使他的诗作具有了自己的特色。

曹操诗比较讲究声律的和谐,这同音乐的影响也是不无关系的。钟嵘在《诗品序》中说:“古曰诗颂,皆被之金竹,故非调五音,无以谐会。”意思是,古代同音乐配合的诗、颂都要调好五音(指四声),不然就不能使歌词与曲调和谐统一。又说:“三祖之词,文或不工,而韵入歌唱。此重音韵之义也,与世之言宫商异矣。”意思是,曹操、曹丕以及曹睿的诗,文词或有不工,而声音可以入乐歌唱,这就是古代重视音韵的意义,和近世讲究宫商(指“永明体”的一味追求声律)不同。可见,钟嵘认为古人重视音韵同音乐的要求直接有关,而曹操在这方面又是表现得比较突出的。歌词语言同音乐虽是两回事,但在声音表现上都有高低、强弱、长短、快慢的差别和变化,从而形成一定的旋律,这就表明它们之间有可相通的地方,彼此间发生一定影响也就成为可能。比较而言,曹操对于押韵更为重视,他的诗如果用中古音韵,或者用同中古音韵不尽相同的平水韵去对照,差不多都是押韵的,不少诗用今天的普通话去读也还是这样。当然,也有的现在读起来不大押韵了,这是古今音变的结果,实际在当时还是押韵的。如《步出夏门行·观沧海》是隔句用韵,韵脚是海、峙、茂、起、里(第十句的“中”处在押韵位置上但不入韵,是极特殊的情况,可以不管)。峙、起、里今天读起来也还押韵,它们在平水韵中都属上声纸部,但海(属上声贿部)、茂(属去声宥部)就不然了。但是,纸、贿、宥三部在古代是相通的,海、峙、茂、起、里在当时读起来是和谐的。此外,由于诗歌的节奏和音乐的节奏有着密切的联系,依声而制的歌词节奏要尽量与乐曲的节奏相协调,因而曹操诗的节奏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音乐的影响。歌词语言的节奏,主要是通过对句式中音节或音组的合理配合来实现的。曹操诗有四言、五言、杂言等多种,这是中国诗歌发展到那个时代的必然结果,同时与音乐的要求也不无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与适应不同旋律和节奏的乐曲需要有关。在音乐中拍子是衡量节奏的手段,不同形式的节拍要求字数不等的歌词与它配合,从而影响到了句式节奏与诗歌体裁的多样,这是不难理解的。

总之,曹操为恢复和振兴汉末大乱后的音乐艺术是起了不小的作用的。他对音乐的爱好和造诣,又给他的诗歌创作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事实表明,曹操在中国音乐史上是应当享有一定地位的。

其次,曹操对于书法艺术也有很深的造诣,尤其擅长草书。最早评论曹操书法的是西晋的张华。《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注引张华《博物志》说:“汉世,安平崔瑗、瑗子寔、弘农张芝、芝弟昶并善草书,而太祖亚之。”崔瑗父子、张芝兄弟都是汉代大书法家,崔瑗、张芝成就尤著,唐人张怀瓘在《书断》中将此前书法家分成神品、妙品、能品三类,崔寔的章草和张芝的行书、章草、草书都被张怀瓘列入最高品神品,曹操的草书只比这几个人略逊一筹,得与之相提并论,这就很不容易。到了南朝,梁庾肩吾在《书品》中把书法家分成上之上、上之中、上之下、中之上、中之中、中之下、下之上、下之中、下之下九品,曹操被列入中之中,评语说:“魏主笔墨雄赡。”在张怀瓘《书断》中,曹操则被列入妙品中的“章草八人”之一,评语说他“尤工章草,雄逸绝伦”。“笔墨雄赡”“雄逸绝伦”,可以说是人如其书,书如其人。

从张怀瓘《书断》看,曹操的各体书迹在唐代都是有流传的,不然张怀瓘如不经过比较,是难以轻率地下“尤工章草”的断语的。其书迹在南宋犹有流传,据《晦庵题跋》,朱熹曾题曹操帖云:“余少时曾学此表。”可见曹操书迹在当时还曾被人当做临摹仿习的样本。不仅如此,曹操还有书迹留存至今。建安二十年(215)曹操西征汉中,经过栈道咽喉褒城石门(今陕西勉县东北)时,看到褒河水流湍急,冲击河内礁石,好像连绵不断的雪团,便题写了“衮雪”二字,刻在河中礁石上,下面有后人附镌的“魏王”衔名。两字字径一尺,确是汉代八分(隶书)体,而又以圆笔出之,笔力横绝,遒劲挺拔。1976年这里修筑水库,文物部门将这一古迹移到汉中博物馆珍藏。此外,曹操的草书还有“来”“出”“写”“曹”“短”等字见之于《行草大字典》。

由于喜好书法,因此曹操很注意交结、网罗书法人才。著名书法家蔡邕(张怀瓘《书断》将其八分、飞白列入神品,大篆、小篆列入妙品)、钟繇(庾肩吾《书品》将其列入上之上,张怀瓘《书断》将其隶书、行书列入神品,八分、草书列入妙品。得与王羲之齐名,世合称“钟王”)、韦诞(庾肩吾《书品》将其列入上之下,张怀瓘《书断》将其八分、隶书、章草、飞白列入妙品,小篆列入能品)、邯郸淳(张怀瑾《书断》将其大篆、小篆、八分、隶书列入妙品)、张芝、张昶等人都与之关系很深,曾在一起切磋过书艺,在这方面还曾留下神奇的传说。宋陈思《书苑菁华》卷一《秦汉魏四朝用笔法》记载说:“魏钟繇少时,随刘胜入抱犊山学书三年,还与太祖、邯郸淳、韦诞、孙子荆、关枇杷等议用笔法。繇忽见蔡伯喈笔法于韦诞坐上,自捶胸三日,其胸尽青,因呕血。太祖以五灵丹救之,乃活。”钟繇后来成为曹操的亲信僚佐,对曹操统一北方做出了重要贡献。曹操在《与钟繇书》中将他比作萧何,甚为推重。

由于珍惜书法人才,曹操对反对过自己的书法家也表现出了比较宽容的态度。西晋卫恒《四体书势序》记载说:“梁鹄奔刘表,魏武帝破荆州,募求鹄。鹄之为选部也,魏武欲为洛阳令而以为北部尉,故惧而自缚诣门,署军假司马,在秘书以勤书自效,是以今者多有鹄手迹。魏武帝悬著帐中,及以钉壁玩之,以为胜宜官。”梁鹄也是当时的大书法家,师法师宜官,庾肩吾《书品》将其列入上之下,张怀瓘《书断》将其八分书列入妙品。灵帝时为选部尚书,当时曹操刚刚踏入仕途,想当洛阳令,梁鹄却只让他做了洛阳北部尉。董卓乱起,梁鹄奔荆州。曹操平荆州,梁鹄上门请罪,曹操因爱他的书法,并不治罪,相反让他做了军假司马(军法官),让其发挥书法才能。自己还将其字悬挂帐中、钉在壁上赏玩钻研,并夸奖胜过师宜官。上述举动,对促进当时书艺的发展无疑具有积极作用。

此外,曹操不仅具有卓越的军事指挥才能,个人的武艺也具有相当高的水平。《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注引孙盛《异同杂语》说他“才武绝人,莫之能害”,又引《魏书》说他“才力绝人,手射飞鸟,躬禽猛兽”,曾在南皮射雉鸡,一天就射下六十三只。据裴注引张华《博物志》,曹操还精通围棋,与山子道、王九真、郭凯等围棋好手齐名。对养生之术也颇有研究,懂得方药,擅长气功,这些在前面都已提到。据裴注引《魏书》,曹操对建筑工艺、器械制作也颇在行,“及造作宫室,缮治器械,无不为之法则,皆尽其意”。在官渡之战中,曹操曾下令造发石车,估计像发石车这一类军用器械,曹操是有相当研究的。曹操还善出字谜,长于“蹴鞠”,也就是很会踢球。当时有个叫孙叔材的人,以善蹴闻名,曹操就将他留在了自己身边。

还值得一提的,是曹操对于饮食文化也有相当研究。建安元年(196)曹操迎献帝都许后,曾写过《奏上九酝酒法》:

臣县故令南阳郭芝,有九酝春酒。法用面三十斤,流水五石,腊月二日清粬,正月冻解,用好粬米,漉去粬滓,便酿法饮。曰譬诸虫,虽久多完。三日一酿,满九斛米止。臣得法酿之,常善。其上清滓亦可饮。若以九酝苦难饮,增为十酿,差甘易饮,不病。今谨上献。

“九酝酒”即九酝春酒,是一种须酿九次的酒。曹操所说的酿法是:用酒药三十斤,活水五百斤,腊月二日把酒药浸泡在水中,正月解冻后过滤去滓,用好稻米酿造,三天一次,每次用一斛米,满九斛为止。如果觉得味苦,还可再多酿一次,这样就比较甘甜好喝了。虽然是过去的谯县县令郭芝留下来的,但从“臣得法酿之,常善”一语看来,曹操是通过实践精通了此法的。曹操又曾写下《四时食制》一文:

郫县子鱼,黄鳞赤尾,出稻田,可以为酱。

,一名黄鱼,大数百斤,骨软可食,出江阳、犍为。

蒸鲇。

东海有大鱼如山,长五六里,谓之鲸鲵,次有如屋者。时死岸上,膏流九顷。其须长一丈,广三尺,厚六寸,瞳子如三升碗。大骨可为矛矜。

海牛鱼皮生毛,可以饰物,出扬州。

望鱼侧如刀,可以刈草,出豫章明都泽。

萧拆鱼,海之干鱼也。

鱼黑色,大如百斤猪,黄肥不可食,数枚相随,一浮一沉。一名敷,常见首。出淮及五湖。

蕃逾鱼如鳖,大如箕,甲上边有髯,无头,口在腹下,尾长数尺有节,有毒螫人。

发鱼带发如妇人,白肥无鳞,出滇池。蒱鱼,其鳞如粥,出郫县。

疏齿鱼,味如猪肉,出东海。

斑鱼,头中有石如珠,出北海。

鳣鱼,大如五斗奁,长丈,口颔下。常三月中从河上,常于孟津捕之。黄肥,唯以作酢。淮水亦有。

涉及的全属鱼类,不少鱼形状奇特,一些鱼如望鱼、蕃逾鱼、发鱼、疏齿鱼的情况今已难确考。这些鱼分别生长在稻田和江、河、湖、海之中,产地涵盖了现在的大半个中国。鱼的用途,既可做鱼酱、醋等食品,还可有别的用途,如鲸鲵的大骨头可以做长矛的柄,海牛鱼皮可以做装饰品。鱼的产地曹操大都没到过,这些鱼曹操也未必都亲自见过,亲口尝过,文章可能是根据他人见闻记录整理而成。名为《四时食制》,其实不可能真正照此安排食谱。但曹操却能记录整理得如此详尽,鱼的产地、形状、颜色、习性、用途乃至吃法等竟然无不涉及,可谓具体而微,表明曹操对这一问题是极端的投入和关注的,也表明他在这一领域是具有广博的知识的。

曹操能够具有多方面的技能,拥有广博的知识,取得多方面的成就,是同他丰富的社会实践和刻苦学习的精神分不开的。曹操少时游荡无度,喜欢飞鹰走狗,爱恶作剧,不太留心学业,因此看来他的发愤和成功主要是在成年以后。一方面他通过多方面的社会实践不断积累着各种有用的知识,另一方面他能够在处理繁重的政务军务之暇坚持孜孜不倦地看书学习。《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注引孙盛《异同杂语》说他“博览群书”,又引《魏书》说他‘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昼则讲武策,夜则思经传”,曹丕《典论·自叙》说他“雅好诗书文籍,虽在军旅,手不释卷,每每定省从容,常言人少好学则思专,长则善忘,长大而能勤学者,唯吾与袁伯业耳”,曹植《武帝诔》说他“既总庶政,兼览儒林,躬著雅颂,被之琴瑟”,就都说明了这个问题。活到老,学到老,这就是曹操成功的秘密。不走汉儒毕生穷究一经的道路,注意摄取各种各样有用的知识,兼收并容,为我所用,这种观念的转变,显然也在其中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曹操好学,在当时是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的。孙权的大将吕蒙原来文化不高,孙权劝他好好读书,以增长知识,吕蒙以军中事务繁忙为辞。孙权就劝他说:“以前光武帝刘秀带兵马作战时,手不释卷,曹孟德也自称老而好学,你为什么不以他们为榜样而自我勉励呢?”吕蒙听了孙权的话,以刘秀和曹操为榜样,发愤学习,后来成为一个才略出众、学识渊博的人。曹丕、曹植兄弟在曹操耳提面命的教导和影响之下,更是锻炼出了多方面的才能,特别是在文学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在中国文学史享有引人注目的地位。</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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