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时景宁也是初学,手艺不精,雕出来的兔子就像个山药豆儿,千灯随便玩了几下,就把兔子和刻刀都抛在了脑后,再没想起来。
而时景宁的外祖年纪大了,退离光禄寺时拉了外孙一把,让他先过去给舅舅打下手。时家人要走时,因感念王府和庄子上众人的恩情,时景宁外祖亲自过来给大家做了一顿饭,以表谢意。
那时席上有一碗肉,用盐酒腌制得嫩嫩的,切得薄薄的,外面裹着糯米粉,蒸得香喷喷酥软软,入口有种与牛羊肉截然不同的味道,十分美味。
见千灯爱吃,时母给千灯多夹了好几块,笑道:“这兔子养得这么肥,也有县主的辛劳呢,县主该多吃点的。”
千灯呆呆地看着碗中的肉,才知道这就是她捧在手心中爱不释手的兔子。
她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推开碗站起来就跑走了,席间人都呆住了。
时景宁追上来,和她一起掉眼泪,难过地对她说:“对不起,可是县主,我娘一直说,县主对我们这么好,所以我们也想对县主好。这庄子上什么东西都是县主的,只有兔子是我们养的,因此我们才将唯一的东西拿出来,做给县主吃……”
看他这么伤心,千灯擦干了自己眼泪,也帮他擦干了泪,说:“我不怪你们啦,可是我以后不吃兔子了,再也不吃了。”
她是个固执的孩子,从此后真的再也不吃兔肉了。即使她已经渐渐淡忘了被自己捧在掌心的那只毛茸茸的兔子,可习惯养成后,就再也无法改变自己。
陈旧的往事消逝于她的梦中,她醒来窗外已经透进了金色的日光,反射着昨夜的积雪,照得屋内洞亮,连床帐也挡不住明亮光线。
千灯迷迷糊糊转头,碰触到了蜷缩在身旁的暖暖一团。
是昨夜孟兰溪留在她身边的那只白兔。她静静看了一会儿,擡手揉了揉它软绵绵暖烘烘的皮毛,忽然想起,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时景宁了。
那个风雪中抱着骨灰坛、那个为她刻着拙劣的小兔子、那个捧着精心制作的点心送到她面前的少年,永远离开了。
可,这世间本就是来的来、去的去,留得住的、留不住的,都不是她所能决定的。
她能做的,只是为离开她的人讨还公道,为需要她庇护的人提供一个屋檐遮风避雨。
侍女们伺候千灯穿衣梳洗,玳瑁抱起兔子朝外走去:“孟郎君一早来了,等在外面要接兔子呢。他说兔子要养成习惯固定地方吃喝拉撒的,否则怕污了县主身畔。”
千灯抚着鬓发,隔窗看见孟兰溪站在庭中等候着。他抱过玳瑁归还的兔子时,似是察觉到了她的目光,转头望向窗内的她,遥遥隔着庭院,垂眼向她行了一礼。
雪后琼枝,郎君白衣,他肌肤白皙,浓黑的发与浓黑的眉眼就如水墨绘成,姿态似画中一枝风发兰信。
他明知她在看他,却只问玳瑁:“不知县主昨夜睡得好吗?”
玳瑁道:“挺好的,县主难得一整宿睡到天亮。”</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