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疼痛,是清醒的捷径。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暮色斜来,风摇树动,吕晴河照例是穿了那件最爱的云纹白袍,捧了发黄的诗集坐在石桌前,就着一杯小酒,自得其乐地吟诵。
他管自己居住的这处院落叫“山水庄”,尽管这里头的“山”是他拿石头自己垒的,“水”也只是个尽力挖出来的小圆坑,注了浅浅一层水充作池塘,还得老天赏脸多下几场雨才不至干涸,木板搭成的几间小屋,经常需要修修补补,才能在坏天气里勉强挺立。山水庄里最坚固的,除了院落中央的百年老树,便是围绕了整个院子的篱笆了。跟寻常人家用来护院的篱笆不同,山水庄的篱笆既不是竹的也不是木的,而是雪亮的铁,顶端铸得尖尖的,紧密地靠在一起,坚决地护卫着小小的山水庄,谁若不小心跌落到任何一根铁篱笆上,刺个前心穿后背是少不了的。
这并不是一座令人流连忘返的世外桃源,可吕晴河却在里头住了许多年,并且不太介意继续住下去。
外头的世界,他不好奇,不羡慕。
一阵欢快的口哨,打断了吕晴河的自娱自乐。他放下诗集,朝篱笆外看去,一个挑着鸟笼的贩子正好打门口经过。
吕晴河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鸟贩子了,卧虎岭中山奇水秀,各式禽鸟四季不绝,常有这样的捕鸟人拎了空笼子进山去,回来时多半满载而归,笼里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今天这个鸟贩似乎运气不佳,笼子里只得两三只麻雀似的小东西,以及一只垂头耷眼的灰鸽子,一只翅膀似是折了,羽间散着几团血迹。
吕晴河起身,叫住了门外的鸟贩。
已年过六旬的鸟贩子停住,抬高头顶的斗笠朝里一瞧,见篱笆之后是个清秀俊逸的年轻公子,又笑得春风和煦,心下顿生好感,上前拱手道:“公子喊我?”
“此处并无他人。”吕晴河看着他手里的鸟笼,笑问,“老丈这是捕鸟去了?”
“莫提了。”鸟贩摇头叹气,“也不知是天时不好还是怎的,耗费整天光阴,也就得了这几个小鱼小虾,卖的钱怕还不抵我今日带的干粮。”
“近来寒冷,待开春之后,自有花开鸟啼。”吕晴河请他进来,目光一直留在那只鸽子上,“这灰色的鸽子……”
“怕是没找着吃食,饿得飞不动,才被我拿弹弓打下来。”鸟贩举起鸟笼,不满地瞪着半死不活的它,“聊胜于无,拿去卖与食肆,换两个小钱吧。”
吕晴河忙道:“既如此,不如卖与在下。”
“公子买来作甚?这鸽子不比鹦鹉黄鹂,既不会学舌逗人又不能婉转鸣唱,除了加天麻炖汤治头痛,也没有别的用处了。”鸟贩奇怪地问。
吕晴河笑:“不瞒老丈,舍妹自小喜好养鸽,如今我兄妹俩常年居于此地,不免冷清,我怕她烦闷,将此物送她,也好讨她欢心。”
“既如此,这鸽子送你便是。”鸟贩嗅了嗅鼻子,露出馋相,“公子只消将桌上的好酒赐我一杯。”
吕晴河一笑,拱手道:“难得老丈如此慷慨,在下却之不恭。此酒不过寻常物,老丈都拿去也无妨。”说罢,他取了个干净酒杯来,斟上满满一杯递给鸟贩子。
想来这鸟贩是个贪杯之人,忙接过来一口便饮尽,直到一壶酒见了底才意犹未尽地揩揩嘴,赞道:“公子的酒清香甘洌,回味无穷啊!”
吕晴河笑道:“此酒名为夏月,得拿夏季的月光浸过方能酿成。”
鸟贩子已然微醺,哈哈一笑:“拿月光酿酒还是头次听说,公子你是个有意思的人哪。”
说罢,他打开鸟笼,粗鲁地抓出灰鸽子塞到吕晴河手里,嘱咐道:“看好了,可别叫它飞了。告辞。”
“老丈慢走。”吕晴河握着瑟瑟发抖的鸽子,一直将鸟贩子送出了院门。说是院门,其实就是个同样用铁铸成的方框罢了。
“公子留步,留步!”鸟贩子打着酒嗝,摇摇晃晃地离开,没走两步,突然想起自己的鸟笼没拿上,又懒得多走几步回头路,忙转身对吕晴河大喊,“公子!劳烦将我的鸟笼子递出来。”
吕晴河微一皱眉,回头看了看落在石桌旁的鸟笼,取了过来,却不出门,只将笼子放到门框处,说:“老丈请来取。”
酒劲上头的鸟贩越发懒虫钻心,站在几步开外喊:“公子多走两步给我吧,你的酒好生厉害,我这腿脚都不利索了呢。”
吕晴河依然坚决地站在门框之后,耐着性子笑道:“东西放这里了,感谢老丈厚赠,后会有期。”说完,便撇下对方转身回屋了。
鸟贩子无奈,只得偏偏倒到过来,拎起笼子往山下走去,边走边叨叨:“比我还懒……几步路都不肯多走。”
吕晴河站在妹妹的屋外,门上挂着的用彩绳编织成的飞鸟在风里摇摆,坠在上头的铃铛叮咚作响,他敲门:“秋叶,你看哥哥给你带了什么?”
半晌,房门吱呀一声打开,弱柳般纤瘦的年轻女子自阴影里款款而出。
吕晴河举起手里的鸽子:“看!你最喜欢的鸽子!”
“哥,放了它罢。我们养不活的。”门口的声音,细得像一根掉在地上的绣花针。
十几天后,有上山打柴的人,在一片林地里发现一具尸骨,被野兽啃得残缺不全,旁边,躺着一只鸟笼,里头还装着三两只饿死的麻雀。
在被又一轮废话狂轰滥炸之后,我哭丧个脸问信龙:“你有黑名单功能么?替我把敖炽拉黑行不行!”
信龙冷哼一声:“少跟我耍花腔了,要是有一天他真的没了消息,只怕你哭天喊地都来不及。”
“可我现在真的好烦他啊!为什么同样的问题他要问三遍才罢休!为什么他连今天长了几个痘痘都要跟我说!”我耷拉下眼皮,无奈至死。
“因为,你不在他身边。”信龙淡淡道,“他的牵挂,无处寄托。”
我很不习惯突然变成文青的信龙,但又不得不承认它说的可能是对的。我还有两个娃陪伴身旁,敖炽却只能孤军奋战……算了,不拉黑他就是了。
眼下,我沐浴在难得的阳光里,带着信龙,坐在一头白白胖胖的猪上,颠颠儿地走在卧虎岭中的山路上。
“明明有聂巧人的龙马马车,我们可以一路上山,为什么中途下车骑这个玩意儿?”信龙叹气,“我生平从未受过他人这么多嘲笑的目光!”
“我自有我的道理。”
你没看错,我们坐的就是一头猪,只是比普通的猪干净清新,圆圆滚滚,一身雪白,只额头上生了一道S型的金印,像拿金粉描上去似的闪亮。所以你们还是接受真相吧,这头猪是阿灯变的。
在决定了“卧虎岭一日游”之后,我一大早就赶着龙马马车出了门,作为聂巧人的财产,龙马的使用权已经暂时归我,有它在,我去哪里都又快又方便又不会惹人围观。所以,带着阿灯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省脚力,而是给它一个减肥瘦身的机会,因为我不能眼看着堂堂东海龙王的坐骑在油炸土豆条里沦陷成一个死胖子!出发前,我特意要阿灯变成别的动物,必须是四脚沾地行走的那种,不许像从前那样靠灵力轻松漂浮。阿灯虽然不满,也只能照做,我以为,它就算对变身这门技术不熟悉,不能变成一匹矫健的骏马或者健壮的青牛,再不济也是变成一头驴吧,谁知道它就这样击碎了我的心——变成了一头猪……
我低落地问它能不能变成别的,小猫小狗也行啊,结果它茫然地摇头。
然后,事情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打我们从宽敞的马车里下来步行往卧虎岭去时,一路上各种忍俊不禁的目光像子弹一样嗖嗖穿过我的身体,鱼门国的街坊们也算开了眼界,原来还有人领着一头猪招摇过市的。到我们赶到西坊郊外进了卧虎岭,我走得脚酸干脆坐到阿灯身上时,沿途遇到的那些人更是差点笑死,一个赶牛的大叔笑得连腰带都崩坏了。
我只能坚强地拍拍阿灯的头:“有朝一日你瘦成闪电,就能变成别的好身材的动物了。现在你只能节哀。”
阿灯哼哼两声,甩着小尾巴。
信龙也不是原来的形态了,它依然在我身上,可你们一定很难发现它的存在,因为——它变成了我领口上一小片不起眼的龙形刺绣。我要求它这样做的。
我要阿灯变身,减肥是目的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要它最大限度地藏住自己的灵气,至于信龙,也是相同道理。这些来自东海的灵物们,不论本身有多不靠谱,但它们从骨子里带来的灵气是无法被忽视的,而我作为一个“普通游客”,自然是不能让它们的灵气“惊扰”到卧虎岭中可能存在的某些敏感的家伙。变身,是遮掩灵气最直接简单的方法。
呃,其实我也不是你们脑海中惯有的美好模样了,入山之时,我随手捡来两片落叶,化成一身喜庆的红花大袄加翠绿罗裙,头发也挽到脑后,用灵力稍微给自己的五官“调整”一下,再往两颊上“画”出一片难看的麻子,嘴角上也“长”出个黑黑的大痣,一个新鲜热辣的乡村赶猪大嫂子形象跃然而出。
我要神不知鬼不觉地,走进这座风光旖旎的大山。
因为之前有龙马的速度,此刻我们已走到半山腰,才刚到正午时分。一路平静无事,两旁尽是好风景,未化的积雪压在山石树梢之间,完美地应了那句千树万树梨花开,作为一个去过无数地方无数山的老妖怪,我也得承认,卧虎岭的风光确实绝美如画,世间少有匹敌,行走其中,竟觉得自己都比平日里漂亮了,哪怕此刻顶着一副毫无美感的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