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第116章第116章:重逢(2)
地板上行李箱的滚轮声,像是一曲回家的歌谣。
是祝晴和放放,将弟弟带回家,带回程星朗的生命里。
眼前的身影陌生又熟悉,眉眼间依稀可见幼时的稚嫩模样。
即便兄弟俩试图用轻松的玩笑缓解重逢时千丝万缕的情绪,可心情却迟迟无法平静。
弟弟长大了。
他自己改了姓氏,却固执地保留“星雨”这个名字。
如今,他叫陆星雨。
但对程星朗而言,无论叫什么,他们之间与生俱来的羁绊永远不会改变。
这一场重逢,在梦中预演无数次,当真实发生时,却让人无措,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记忆在脑海中翻涌,陆星雨这一路走来,同样不容易。
六岁那年被迫离家,他先是在国际医疗组织的病房里住了好些日子,后来被一对好心的夫妇收养。初到异国,小星雨持续高烧不退。养父抱着他跑遍各大医院,母亲则整夜整夜守在他床边,用温热的毛巾一遍遍为他擦拭身体。在他们的精心照料下,他的身体逐渐好了起来。
当他们听到这个孩子讲述着自己的遭遇,这对夫妇紧紧搂着他,落下泪来。他们的第一反应不是质疑或震惊,而是心疼,孩子该究竟承受了多深的痛苦?
六岁的星雨还不懂得数千公里的距离意味着什么。
他只是想回家,哭着要回家,哭着哀求养父母带自己去找亲人。直到有一天,养父母红着眼眶告诉他,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车祸身亡,可是爸爸妈妈和哥哥都不在了。
那些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陆星雨已经记不清了。
他只知道很多个夜晚,自己总是溜出家门,在空无一人的寂静街道徘徊,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泪水模糊了双眼。
他想念妈妈、爸爸,还有哥哥。
那些一家四口生活在一起时欢乐的回忆,藏在心中,思念不曾停止。
程星朗安静地听着。他知道,弟弟比任何人都要勇敢。
那一夜,透过衣柜缝隙,陆星雨同样亲眼目睹了一切。但这些年来,他反复回想的不是血腥的画面,而是哥哥最后挣扎着望向他的那双眼睛。当养父母哽咽着告诉他哥哥也没能活下来时,一颗种子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要成为一名医生,救治那些像哥哥一样无助的人。
如今,陆星雨健康平安地长大了,真的穿上了白大褂,在世界各地救死扶伤。昨天飞机刚落地,他照例先给养父母打电话报平安,却从他们口中得知哥哥还活着的消息。几乎没有思考,他当即订了回香江的机票。
这一次的目的地无比明确,是回家。
童年的阴影是他心底最深的伤痕,这些年他甚至不敢看任何相关报道。
回程的航班上,陆星雨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一切都这么不真实,直到此时此刻,哥哥真正地站在眼前。
忽然,陆星雨向前一步,用力抱住了哥哥。
程星朗的手掌重重地落在弟弟的肩头,指尖微颤。
“流星雨。”放放踮起脚尖,凑到晴仔耳畔小声道。
“是陆星雨。”祝晴轻笑,揉了揉他的小脑袋,“傻瓜放放。”
“傻瓜晴仔。”盛放小朋友认真地说,“是看见时许愿就能梦想成真的流星雨呀。”
舅甥俩站在一旁,望着这一幕。
兄弟俩眼底明明泛起湿意,却又克制着,就连这份倔强都如出一辙。
“哐当——”
瓶瓶罐罐碰撞的清脆声响打断这一刻的温情。
程星朗低头,看向弟弟手中鼓鼓囊囊的胶袋:“这是什么?”
这是盛放小朋友买的调味料。堂堂小少爷,出门时不仅带了在手心叮当作响的硬币,还有大钞呢。他买下的调味料种类齐全,几乎可以在程医生家里开一间专业餐厅。
刚才在楼下,小孩理直气壮地把沉甸甸的胶袋塞到陆星雨手中,让人家拎了一路。
“哥。”陆星雨指着放放,“他使唤我。”
盛放天真地歪着小脑袋,满脸的无辜。
他怎么还告状呢?
程星朗一把揽过弟弟的肩膀,笑着说:“这是长辈,我也得听他的。”
陆星雨一脸莫名地看着盛放。
放放露出可爱的小米牙,就好像在告诉他——
你也得听我的哦。
……
这一天,陆星雨终于踏进了家门。
他没有急着参观这个家。因为对他而言,重要的从来不是房子,而是身旁的家人。
陆星雨见到了哥哥的女朋友。
她是油麻地警署的Madam,他们在工作中相识走到一起。两人的默契不言而喻,而眼底藏不住的笑意,是由衷地为他们的团聚感到高兴。
他还认识了哥哥的未来舅舅。
听说这个小豆丁,也是油麻地警署的警员之一,四岁半的年纪,说起大人话时一套一套的,小奶音却稚嫩,听得他满脸的困惑。
舅甥俩不是诈骗团伙。
对于哥哥而言,他们是特别的存在。
桌上摆着四菜一汤,都是程星朗亲手做的。其实他平时很少下厨,只是每年除夕夜雷打不动地在何文田老屋做一顿团年饭。但或许做饭也需要天赋,眼前的菜肴,看着十分像样。
陆星雨握着筷子,白米饭的香气飘过鼻尖,家的味道不再是遥远缥缈的记忆。他吃着饭菜,感受着眼前的温馨,来之不易的幸福显得这么不真实。
陆星雨尝了尝糖醋排骨。
没有小孩能抗拒酸酸甜甜的滋味,儿时他们兄弟俩的筷子总在盘子上方大战。
“我试过很多次。”陆星雨喉咙发紧,“做不出家的味道,怎么做都不像。”
程星朗又给他夹了一块排骨:“现在像了吗?”
熟悉的味道,恍惚间,陆星雨仿佛回到儿时。
“你什么时候偷学的?”他好奇地,“是爸爸教你的吗?”
“研究出来的。”程星朗得意朝着祝晴和盛放说,“对吧?他从小没我聪明。”
陆星雨的筷子停住,正好对上放放真诚的大眼睛。
祝晴也抬起头,撞上他疑惑的目光。
“真的啊。”舅甥俩笃定地点点头:“他天天都这么说。”
弟弟眯起眼睛:“喂——”
当哥哥的假装没听见,默默扒饭,嘴角却不受控制地翘了起来。
程星朗从未低头,即便是那些艰难的日子,也不信上天会让自己一无所有。
而现在,命运的安排终于给了他肯定的答案。
……
这一顿团圆饭,只是几道家常菜而已,没有提前准备,更谈不上丰盛。
可程星朗和陆星雨却吃得认真。十八年来,第一次坐在同一张饭桌前,他们小心翼翼地,生怕惊扰了这场美梦。
晚饭后,祝晴不动声色地牵起放放的小手。
她知道,兄弟俩都需要独处时间。
这样的心情,祝晴早有体会,就像妈妈在柏林医院刚苏醒时,那是独属于她们母女的重逢时刻。
“我们先回去了。”祝晴说。
程星朗习惯性拿起车钥匙,却被她轻轻按住手腕。
“今天开车来的。”她晃了晃手中的车钥匙。
“我送你们下楼。”程星朗坚持道。
临关门时,他突然回头,冲着厨房扬了扬下巴:“星雨,把碗洗了。”
陆星雨愣在原地,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再看看厨房里的一片狼藉。
多年不见,重逢的第一天居然还要洗碗?他哥跟小时候一样不客气。
房门“咔嗒”一声,门锁轻轻落下。
楼下的路灯,映出长短交错的影子。
放放乐此不疲地玩着踩影子的游戏,小脸上的嘟嘟肉又跟着跳动的幅度颤着。小不点下定决心,即便有一天自己变成厉害的大人,也要继续玩这个游戏!
夜风里,祝晴和程星朗的低语掠过耳畔。
他忽然摊开手掌:“掐一掐。”
祝晴笑了,将自己的手轻轻放进他的掌心,十指相扣:“不是做梦。”
不是在做梦,弟弟真的回来了。
漫长的等待有了回音,一切都值得。
路灯昏黄的光晕落在程星朗棱角分明的侧脸。
他低下头凝视着她。月光将每一缕情绪都勾勒清晰,他没有遮掩,在她身边,也不再需要任何伪装。
“吃了很多苦。”祝晴捏了捏他的手,停顿片刻又笑道,“以后都是甜的。”
程星朗没说话,只是将她揽进怀里。
真实的呼吸,真实的心跳。
他想,那些苦不必再提,往后的日子,总会甜的。
“你们怎么自己抱抱?”盛放小朋友蹦蹦跳跳地抗议。
下一秒,盛放小朋友第一次体验电视上的“骑大马”游戏。
他被程星朗轻松地举到肩上。
放放的小短腿晃了晃,双手扶着程医生的耳朵当作把手,惊喜道:“哇,好高!”
祝晴托着崽崽的背,踮起脚才能揉乱他的头发。
去车库的路不长,他们走得很慢。
夜风轻柔,盛放在程医生宽阔的肩上比了个胜利的手势,投在三人交错的影子间。
影子里的放放,不再是小巨人。
而是大大的巨人啦!
……
弟弟磨蹭,程星朗回来时,才刚开始慢吞吞地收拾厨房。
兄弟俩站在洗碗台前,像小时候玩水那样,一个冲水,一个擦干,传递着碗筷。
只不过那时,程星朗得踮起脚尖,弟弟则搬一张小板凳。
而如今,他们并肩。
“没洗干净。”
“那时候妈妈总这样,”陆星雨忽然笑出声,“她洗碗特别快,但洗不干净,总是漏掉碗底的油花,最后还是爸爸返工。”
“她悄悄溜走,溜到一半又被爸爸拉回去。”程星朗低下头笑,目光停留在碗碟上滴下的水珠,生活的点滴仿佛带着他回到过去,“那时候我们俩在边上监督,后来妈妈干脆把洗碗的重任交给我们。”
记忆里的画面无比鲜活。
兄弟俩长大了,不再是儿时洗完了碗浑身湿漉漉的小朋友。此刻,厨房里回荡着碗碟碰撞的声音,台面恢复整洁,却因为这些锅碗瓢盆和五颜六色的调味瓶,让这个家,有了家该有的模样。
这一夜,对于程星朗而言,注定无眠。
他给弟弟准备了隔壁的卧室,可临睡前,却抱着枕头过来,二话不说开始打地铺。像极了小时候,睡到一半的小孩闯进房,不由分说往地上一躺,耍起赖皮。
夜很深了。
他们断断续续聊着这些年,默契地绕过曾受过的委屈苦楚,报喜不报忧。成长的时光里,他们遇到的家人都是善良的,工作也顺利,那些伤痕留在记忆里永远无法被遗忘,可结了痂,只要小心触碰,已经不再疼了。
“爸妈要是知道……一定很高兴。”
陆星雨望着天花板。
程星朗侧过身,枕着手臂。
陆星雨知道,某种程度而言,自己活得比哥哥轻松。
“哥。”陆星雨嗓音干涩,“坚持到现在,是不是很累?”
程星朗却告诉他,调查真相和寻找弟弟早已成了习惯。
如果没有这样的执念,活着才是需要坚持的事情。
“我就是知道你还活着。”程星朗说。
“可惜我不知道。”陆星雨轻声回答。
“没关系。”哥哥勾起嘴角,“你本来就不聪明。”
夜更加沉了。
长途飞行的疲惫终于袭来,陆星雨的眼皮开始打架。程星朗伸手关灯的瞬间,床上的人明显僵了一下。
程星朗注意到了,眸光黯了下来。
原来,弟弟是不敢关灯睡觉的。
“啪”一声,灯又被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