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第101章琥珀酒兮雕胡饭
河北处于帝国的边疆,军队中有来自各族的精兵猛将,唯有安禄山这种极具领袖魅力和谋略手腕,自身也有异族背景的领导者,才能将他们团结起来。安禄山一死,河北军的将领们不会再像服从他一样服从任何人,无论是他的心腹史思明,还是他头脑不清的儿子安庆绪。
数月来,安庆绪忙于弑父之后的后续工作,又要尽快登基,又要给将领们加官进爵,邀买人心,又要应对唐军。
但这些与我们并无关联。
被监视居住的日子,一旦习惯了,也就像流水一样悠悠而过。实际上,很多年以来,王维少有这样赋闲的时光,除了为母亲服丧的那几年之外。
这当然不是最理想的赋闲状态。被拘于一座寺庙大小的地界上,行动又每每受限,和真正归隐山林的清闲适意无法相比。
这是一段没有销假时限的长假。
我不知道长假结束后,面对我们的将是怎样的未来。但能保得王维不必入职伪朝,已经是意外之喜。这段日子,没有仆婢帮忙,我的生活回到了很21世纪的状态——或许该说20世纪?毕竟那种清苦,在新千年之后就不大有城市里的年轻人能够体会了:自己用锅灶生火、烧水,帮助寺里的僧人做饭。
杨续承担了不少打水之类的体力活,但做饭这种事,大约总归要自己亲力亲为,才能感到一点脚踏实地的安心。在乱世之中,这种安心尤为重要。若一切事都由他人代办,难免会生出一种和现实世界的隔阂,一种茫茫的无力感——我不无讽刺地想,贵族男女们所叹惋的“闲愁”,未必不是来自于这隔阂。
洛阳一带稻米产量甚丰,但时乱年荒之际,寺里也只有粟米饭、麦饭可吃。王维病弱,食不下咽,吃不得粗米。我拿一枚簪子换来几两菰米,焖了总有两个时辰,煮得又软又糯,就是最简单的雕胡饭。
“可惜,是去年的陈米。我原想寻一些早熟的菰米,但如今实在太早了,就算强寻来,米也未必够肥。”我将饭碗推到他面前,“琥珀酒兮雕胡饭,君不御兮日将晚。虽然没有琥珀酒,你也要吃了这碗饭。”
粗瓷碗中的雕胡饭香气扑鼻,米粒莹润洁白,泛着亮汪汪的光泽。
隔着米饭的热气,他的表情有些模糊,像是触动,又像是悲伤。
窗外有乳燕扑棱棱乱飞,掠过窗口,一道浅淡的阴影在他的脸上迅快地划过。小燕子飞走了,他脸上的阴影却似乎没有消失。他专注地看那碗饭,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前朝名家的画作,正在谨慎研判。
我笑了一声:“你必然没有见过比我天资更高的人。我第一次煮雕胡饭,就煮得这般香软,水与米的损益,拿捏得极好。”
这是至德二年的六月,他在陷落的长安城中为叛军所获,带来洛阳,已经一年了。
相应地,距离史书上记载的唐军打回两京的时间,也只有三四个月了。
他还是没说话,我继续笑:“我从来不知,我煮饭也能煮得如此佳妙。我真是受你连累了,每日读些歌诗,念些蕃语,却竟然空放着这样的好本领不用。待战乱过了,你不是要出家吗?到时我便去你们寺门口卖雕胡饭,卖了几年,未始不足以给你们寺里的佛像捐一些金粉。到时,我身为你们要紧的施主,如果指名要你来给我讲经,你们寺里的都维那为了保住我捐的金粉,定然要推你出来。”
王维终于扑哧笑了出来:“那我就去求上座。就算都维那想要卖了我,我只要将上座奉承稳妥,便不必折节来给这位女施主讲经。”
儒家有三纲之说,佛寺也有印度传来的“三纲”:上座、寺主、都维那。都维那掌管日常事务,管领诸僧,寺主则是营造寺庙的僧人,而上座地位最尊,通常由年高德劭者担任。
我叹了口气,摇头:“上座年老,看不惯你王十三郎日月入怀一般的朗朗风姿,心生嫉恨,并不肯为你说话,最终还是吩咐你来给我讲经。”
“我都这般大的年纪了,日月入怀?朗朗风姿?阿妍,你为了诱骗我吃饭,究竟还能说多少谎话?”王维无可奈何,拿起筷子来吃。
我笑了笑,看着他吃饭,小腹处的痛楚,一时也没那么深重了。
那种痛楚充满恶意,像煅烧灵魂的烈火,没日没夜地提醒我:我在这个时空失去过一个孩子。
“你吃了什么?”王维咽下一口饭,忽然问。
“我?”我挑了挑唇角,对上他的眸子,到底没撒谎,只是,话到舌尖上绕了个弯,“我吃了双弓米。”
“双弓米……”王维一皱眉,随即反应过来,“粥?你怎地又吃粥?”
我点头,回避了他后一个问题,笑道:“有些文士家贫,碍于脸面,不愿教别人知道他常常吃粥,就说吃了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