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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启蒙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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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K在好奇心的促使下,跟随听差参观了法院办公室。在那昏暗简陋的楼上,一切生命的痕迹都消失了,K所看到的一切都令他沮丧,令他厌恶得要死,最后他产生了头昏眼花的生理反应,几乎晕了过去,虚弱得再也无法照顾自己。办公室的内部的最大特点就是没有可供呼吸的新鲜空气(维持生命的第一要素),这是一个真正封闭的处所,在这个模拟的法机构的内部,一切微弱的希望都没有立足之地,被告们全都处于瘫痪状态,绝望地坐在一旁等待申诉的机会,或仅仅是等待探听一点消息的机会,官员们所说的话就如汽笛在尖厉地鸣叫,一句也听不懂。而K,“好像置身于一条在大浪中颠簸的船,翻滚的波涛冲击着两边的墙壁,过道深处仿佛传来海水咆哮的声音,过道本身好像要翻转过来……”他昏头昏脑,快要死了。直到别人把他扶到大门口,外面清新的风向他涌来,他才重新恢复已经麻痹的身体。

K这一次的经历是一次试图进入法的努力。虽然这个办公机构设在人世间,虽然法本身仍然说不清道不明(法只是模糊地存在于人的头脑中),我们还是可以从这个法律产生地的模型中意会到很多东西。K在这个机构内部得到了那种从未有过的体验—他体验到了人类思维的限制,以及伴随着限制而来的窒息的痛苦。此地是一个绝境,一切语言在这里都变为尖厉的噪声,所有的被告的轮廓都在消融,成为一摊摊稀泥,只有执法人那幽灵般的、傲慢的身影在走廊里匆匆走过。一个活人是绝对无法长久待在这种地方的。那位问讯处的官员就像一位穿着时髦的阴间的阎王,人们为他乔装打扮,凑钱买了时髦的衣服和行头让他穿上,以便那些被告在第一次进入法庭办公室时对他有个好印象,可是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却泄露了天机。在我们看来,他那恶意的笑声与阎王(或上帝)的幽默如出一辙。他一笑,K就变成了一件没有生命的物品,只能任他们摆布;或者说,他的笑声使K的存在成了不可能的事。虽然K如在梦中,对周围的一切都无法理解,然而感觉是多么清晰啊。他看到搀扶他的这位官员和这位姑娘在浪涛里无比平静,目光敏锐,感觉到他俩均匀的步伐,他听见他们那听不懂的、对他自身的议论。思想已经停止了,身体也无法动弹,只有感觉还在起作用。这就是法。法在此刻降临在他身上,他却因为不能思想,无法理解而痛苦不堪。原来法就是思维尽头的所在—那永远主宰着他的、不可到达、不能摆脱、也不能理解的,无声无形、却又无处不在的东西。

这次经历使K体内酝酿了一次剧烈的变革,旧有的一切支撑都变得可疑起来。他仍然在思索,只是那思索越来越软弱无力地撞击在法律的墙上,他的路渐渐地归拢成狭窄的一条直线,不知道他临终时还记不记得听差在法院办公室告诉他的那句话,“这里只有一条路”。一切在机构内部经历过的,后来都得到了验证。

女人们

女人们全都懂法守法,在K的眼里,她们都是一些尤物。她们引诱着K,向他暗示可以通过她们的周旋使他得到法的宽恕,从而促使K与她们鬼混,以进一步地犯罪,在泥坑里陷得更深。她们是向着K,为K着想的(毕小姐除外);她们的法律知识又使得她们的内心很矛盾,到头来她们全都帮不了K。在她们与K的关系中,K总是流露出下流无耻的那一面,只想占便宜和利用她们,而她们就张开了温柔的网引诱他进去。女人们得过且过,只想作为法与K之间的媒介,与K保持一段短暂的关系。或者说,女人们在法的主宰之下促使K在犯罪时意识到法。每当K触犯了法时,她们就消失了,似乎是完成了她们的历史使命。在K的眼里,她们全都类似妖精。每次她们中的一个出现,K就立刻为她所吸引,一方面是出于多情的天性,更主要的则是从她们身上看到了与法建立间接联系的可能性。在K不自觉的情况下,他倒的确通过这些女人与法建立了间接的关系,这种关系与他本人那种乐观的预测无关,仅仅表现为在法的面前不断地沦陷。K在临死前所见到的毕斯特纳小姐的身影,以及他对这个幻影的追随,给这个象征画上了句号。

K的生活是什么?撇开银行里的工作,就只剩下了同女人们的关系。他被逮捕以后,这种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同从前的情人艾尔莎那种随便轻松的关系是一去不复返了,他后来交往的好几个女人全都给他一种危险的、靠不住的感觉。他越来越没有把握,不知道要怎样来看待自己的行为,内心还隐约地有种惭愧,最后爆发的理性意识就是这些惭愧积累的结果。

每次K遇到困难,就会想到去求得女人们的帮助,那些女人也确实给了他一些表面的、小小的帮助,至少在当时使得他那颗躁动的心平静下来。只是这些帮助引起的后果与K预期的相反。K一次次验证了这些帮助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到了下一次又旧病重犯。没有谁比K更善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的了,他的现状却没有丝毫的改观,一边总结,一边重犯,这是个怪圈。

大律师的女看护列妮在最后关头还惦记着K,给K打来电话,感叹道:“他们(法)逼得你好紧啊。”就是这个热情的列妮,对K爱得神魂颠倒的女人,曾经力图阻止K践踏法的尊严而没有成功,现在她无可奈何地目睹了K的落网,于是皈依到法的那一边去了。不能说列妮不够爱K,她当然是爱这个迷人的被告的,在她眼里所有的被告都有吸引力,而K对她的吸引力又超出旁人。不过列妮是服务于大律师的,与法有着密切的关系。大律师授意她与K厮混,将K圈在他身边,便于随时联系,也便于教育K。但是K的想法不同,他急功近利,一心想要他的案件取得可以看得见的进展,既不把列妮放在眼里,也看不起大律师。于是阴错阳差地,列妮反而激怒了K。K就这样半清醒半糊涂地走向了刑场,结局必然是孤零零的,所有与生命有关的都消失在刑场门口。

K与女人的关系还有一重意义,就是K想通过与她们发生关系来报复法(或执法人)。这是一种顽童般的恶作剧的心理。时常,K有种幻觉,拥有了曾属于法的女人,也就是拥有了某种与法讨价的资本。他不知道或不愿知道,女人并不属于他,相反永远只能属于法。报复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同法发生关系。K的意气用事没有任何效果,法始终不出现,任凭他像网中的鱼一样游来游去。例如K对毕小姐非礼之后便去上床睡觉,他反思自己的行为,既满意又有点不满意。满意的是他可以不管早上的事,仍然可以同从前一样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他对毕小姐的非礼有很大成分是对早上所受屈辱的复仇。他为什么又有点不满意呢?只是由于睡在客厅里的上尉的缘故吗?说到底,是因为毕小姐的心仍然不属于他(有可能去与上尉鬼混)。她冷淡,没给K任何暗示,还有点厌恶K的过火行为。还有K的对自己的不满当中没有包括进去的更坏的情况,那就是他的罪又加重了。

法与被告之间的桥梁——律师

饱经沧桑的大律师既懂得法的无边威力,也懂得被告有哪些活动的余地,没有比这位睿智的老人更加明白这场官司的个中底细的了。所有的可能性,所有的答案全在他的心中。几十年来在生死场上的丰富阅历使他一开始就看出了K的案件是最有吸引力的案件,并马上接手,打算拼上老命负责到底。他当然不会弄错,一错再错的是K本人。

K的案子到底有什么特殊呢?是这件案子的什么地方吸引了大律师?大律师始终没有向K清晰地讲出他的全盘想法,也许那是没法说出来的,只能猜测,也许他说了,K没听懂。我们却从他那些暗示性的话语里领悟到了:K所与之对抗的,是整个看不见的司法制度;他的罪只能是死罪,这是一场毫无希望的官司。这样的案子对于这样一位老律师来说当然是最有吸引力的,是对他从事了一生的律师工作的一个最大的挑战,案子本身是一个奇迹。律师决心用他毕生积累的丰富经验来参与这个案件,带领被告一次又一次地从法律的缺口钻出去,来领略冒险的刺激。律师的武器则是他同法官之间的私人关系。由于法官必须通过律师来与人间保持联系,所以他们总要定期访问辩护律师,离不开律师,这正是法律机构的缺陷—高高在上,脱离现实。完全脱离现实的法就不再是法,因此法要存在就必须与现实发生关系,与被告产生联系。正是这种依存的关系才使得律师有空子可钻的。K所遇到的是有名的大律师,与法官私人交情很深,因而案情的每一步发展他都了解得清清楚楚,只要K与他勤联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申诉,排除异想天开,这案子就可以长久拖下去,而K也就能不受处罚地活下去。

遗憾的是K对前景的认识并不像律师这般清晰,他一味地执迷不悟,步步错棋。换个角度来看,K的做法也是天性使然。只要他一天不放弃生活,他就不能按律师的教导去做,因为律师向他指出的生活并不是真正的生活,而是虽生犹死,行尸走肉。所以他唯一的出路只能是反抗,于是他就反抗了。

首先,他就在律师家得罪了一位来访的法官,这位法官在K案件的审判中可以起很大作用,K竟然有意无意地怠慢了他,与女看护鬼混去了(也可能是女看护有意拖他下水)。接着他又不听律师的劝告,怀疑律师的能力,直到做出胆大包天的解雇律师的举动。K的一举一动都像任性的小孩,任何人的劝阻都不起作用,有时还对自己的错误判断沾沾自喜,一直没觉察到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了。他听不懂律师那种充满了内心矛盾的分析,他也不习惯长期身处暧昧之中,总之他不耐烦了,又由于这不耐烦而迁怒于律师,误解了律师的好意,从而走上单枪匹马地蛮干的绝路。体内活力沸腾的K的所作所为,使得他的案子由原来的没有希望变得更加没有希望了。律师的本意是想以案子来制约他,不料他只顾按自己的思路走下去,终于走到了那一步—用自己的热血来与冰冷的司法匕首交手。

K对于接手他案子的大律师到底是误解还是在自欺的大前提下有意不去了解他的活动?理解了律师为他所做的一切就意味着什么?K注意到律师很少盘问他。每次K去他那里,他要么瞎聊,要么沉默地与他面对面坐着,发呆或想心事,要么说几句无用的忠告,然后就是吹牛皮,炫耀他同法官们的密切关系,接下去又要求K不要来打扰他的工作,对他应该绝对信任,而不要指责,因为K连指责的理由都不知道是什么,差不多就像一个瞎子,他却知道所有的底细。在K看来,律师在磨时间,在欺骗他,律师的拖延使他内心的不满与愤怒日益增长;而在律师看来,他该做的一切都做了,K之所以要指责他是因为他年轻气盛、不耐烦,对自己案件的严重性没有充分的认识。律师反复向K描述司法制度内部的真实情况,为的是使K了解自己的处境;而K,由于遵循的是与律师相反的思路,把律师的描述都看成陈词滥调,完全听不入耳,还越来越反感。他们俩的关系似乎是由于思维方式的不同只能误解到底,毫无沟通的可能。那么K的思维方式真的不可改变吗?这种方式的缺陷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呢?K在解聘律师时告诉他,他当初听从叔叔的建议聘请律师就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压力,没有料到聘请了代理人,案子的条件具备,一切都变得更令他苦恼了。而在当初,当他不把案子当回事的时候,有时他差不多可以把案件忘记;现在有了律师,案子反倒成了铁的事实,并且对他的威胁越来越大。K说了真话,从他说话的口气里透露出,他所要回避的正是他自己说出的这个真情:案子越来越逼人,他越来越想忘记。再回到上面的问题,一切都明确了—K的自欺,K的思维方式的缺陷是由他的存在、他的生活方式本身所决定的,生来具有的。这个方面律师的影响无能为力。K如果要理解律师的话,他就只有放弃一切挣扎,束手就擒,变成像僵尸一般的法院听差、看守一类的人。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律师也并不想要他完全变成那种人。律师也是暧昧的,一方面也许暗暗欣赏K的反抗与活力(就因为这他才坚决要接手这个案件),另一方面又不断告诫他反抗毫无用处,死罪不可改变。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律师的推理也像一种不动声色的自娱,充满了智者的苦恼。当K提出与他分手时他是十分惋惜的,这意味着他进行到此阶段的有趣的工作要过早地结束;他还曾极力想挽回,无奈K一点都听不进去。从头至尾K都不曾理解律师为他做出的努力,心底里还有点鄙视,这似乎是K的最大错误。但是K与法的关系,正是建立在这种天生的误解中,他要活下去,就只能误解,对于这一点律师丝毫也不大惊小怪,只是因为K的决绝而十分难过而已。K的出于本能的误解与大律师的深明大义的劝诫共同构成了法的现实基础。直到生命结束之际,K才努力睁眼看见了真实,与那长期以来被他抑制在潜意识深处的命运相遇。

没有例外,律师对待K的态度也是矛盾的,K总是弄不清他究竟想安慰他还是想使他绝望,应该说是二者兼而有之吧。律师的说教深思熟虑而又自相矛盾,与其说他是想论证,还不如说他是想与K进行讨论,以求得某种释放。他给K指出的道路是什么?是原地的徘徊,是无穷无尽的自我分析。

律师既然是明白底细的,他所面对的困难之大便无法想象。K多次向他询问申诉书的事,他总是心事重重地回答说申诉书还没交上去,他也只能这样回答。这样的申诉书没法写,因为没有任何人知道K因何被控告,律师也不可能知道,他只是根据经验确定K有罪。于是律师冥思苦想,还是只能随便起草一些公文似的申诉敷衍了事,并且至今没有正式交上去。就是交上去了也没有用,他知道法官会当废纸扔掉的。律师在干什么呢?他在与K一道小心翼翼地等待,这就是他所干的事业。(注:着重号为作者所加,下同。)

K在绝望中决心自己来起草申诉书,但是还没有动笔就发现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要花费无休止的劳动而又没有任何效果。他的罪在什么地方?他必须仔细回忆他的一生,就连最微不足道的行为和事件也得从各个方面详细解释清楚,而就是解释了,也仍然不能确定有罪或无罪,因此也就不能确定要申诉些什么。K在这种强制的忏悔中体验到了思维的限制,他什么也没想出来,只是在白白浪费时间。然而这种遐想的姿态就是进化的标志。在思维无法到达的、逻辑之外的地方,到底有什么呢?这是律师和K共同面对的难题。在案件中无所作为的律师,自愿地与K一道默默等待,难道不是对K的一种安慰吗?可惜K觉悟得太晚了。逻辑之外的那个法是岿然不动的。你申诉也好,放弃申诉也好,法并不关心,还会给予被告充分的自由。危险正在法的这种姿态中,被悬置的被告失去了一切行动的准则,如粘蝇纸上的苍蝇般左奔右突,还是免不了灭亡的下场。自有人类以来,最大的痛苦也就是这种限制的痛苦了,它是精神的一种永恒的疾病,一代代遗传下来,不断变换着梦魇般的形式,越来越可怕。

律师的慧眼从人群中认出了特殊的被告K,在这个生命力旺盛的个体身上发现了与永恒相通的可能性,所以才兴致勃勃地介入他的案子,与他一道来体验思维的无限与有限的吧。在这个死亡游戏中,K只能将律师看作敌人,这大概是游戏的规则,律师不会不知道这个规则的。知道了这个规则,仍然幻想K从他这里得到某种安慰,这是律师内心的矛盾。“所有的被告都是最迷人的。”而K,是最迷人的当中最最迷人的。律师被年轻朝气的K完全迷住了,即使因为这案件使他的心脏受不住,甚至夺去他的生命,他也认为自己的努力是值得的。律师因为自身的职业而与永恒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们在此看到了双向的追求:K追求的是活下去,在生活当中理解那不可理解的法;律师追求的是让法在生动的案例中得以鲜明地体现。两人的目标实际上是一个。

法与执法人

执法人身上体现着法,仅仅因为这一点而十分傲慢,不可一世。在其他方面,他们往往都是不可救药的下流坯:受贿、**、说谎、吹牛、势利,说到底,人所具有的他们都具有;又由于执法者的身份而使这些弱点更为醒目。他们是同K同样的有弱点的人,但法律毕竟是通过他们来执行的,否则又能通过谁来执行呢?充斥在这个世界的人就是这个样子,法别无选择。只有一点是值得赞赏的,那就是这些人无一例外都对法无限忠诚,他们的行为教育着K也使K感到非常害怕。就这样,神圣的、看不见的法居然奇迹似的从这些恶棍、流氓身上得到体现,就连摆在审判台上的法典,也是几本不堪入目的**书。艺术家的魔杖是如何化腐朽为神奇的呢?其中的奥妙只在于意识到法,所有意识到的人,全都蒙上了圣洁的光芒,皈依到法的无边的麾下。

法的严酷不允许同情,每一件恶行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绝不姑息。K在废物储藏室里看到的那恶心的一幕也可以看成K本身变相的自审。看守们下流卑贱,完全丧失了人格,面对法的惩罚,他们像鼻涕虫一样求饶。但求饶也不起作用。为什么会到这一步呢?只因为法高高在上,根本不承认人格、身份之类的表面规定。人在犯法时胆大包天,一旦惩罚来临则魂飞魄散。提前预防是不可能的,所有的执法者看上去都像儿童,不知道要如何预防自己犯罪。作为具体的生活在世俗中的人,法只是在执行任务或受罚时才被他们意识到。平时,他们与一般人无异,每一天,他们都在逃脱法的制裁的侥幸心理下苟且过活,大部分时间都是洋洋得意的。“苟且偷生”正是这些执法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写照,他们偷鸡摸狗,钻来钻去,只是为了得点小便宜罢了。当他们意识到法的时候,他们身上的这些与生命有关的弱点就都消失了,所有的人都变成了一些面具,除了那干巴巴的几句例行的话语之外,再也说不出什么。说什么呢?那种事本来就是说不出的,只有抽在身上的皮鞭倒是实实在在的。法只停留在卑贱的执法人的脑海里,卑贱者仍然卑贱,常常在无意中践踏了法,这种情况下,法并不抛弃他们,这又是法的宽容所在。法力无边,包容一切。就连那可怜的听差,位置最低的仆役,戴绿帽子的家伙,不也受到被告们的尊敬吗?这个被法律阉割了的家伙,内心也深藏着复仇的火焰呢。只不过那复仇只能于幻想中实现罢了。法的宽容也来自于法本身的弱点,法不可能脱离大众独立存在,只有这些卑贱者的脑海是它的栖息之处,于是法不得不迁就他们,显出它仁慈的一面,让这些家伙像小孩一样乱来,只是牢牢地保留着最后惩罚的权利。生活在法的控制中的所有的执法者都显出鲜明的双重人格。</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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