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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一:果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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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p style="font-size:16px">“呸!拿着鸡毛当令箭!装什么英雄好汉!”

出租车被守卫拦在宾馆大门外;女人踩着7厘米高的高跟鞋、狼狈地行走在碎石道上,气得嘴里骂个不停;

她左手拎着礼服的长裙摆,右手半扶半拽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两个人步履蹒跚地往庄园里面走,四五月的初夏天气,没一会儿便汗流浃背;

两人就这么走了十几分钟,最终在一处树荫下休息;

女人喘着气、骂着脏话,同时还不忘小心翼翼地擦汗,维护自己精心描绘的浓妆;

对于母亲喋喋不休的抱怨,小女孩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默默盯着那片长满粉紫色野花的草坪——有一只黄蝴蝶停在一丛蓝色的婆婆纳上,犹如像童话书里的绘图。

小女孩蹲下身去想要抓住那只黄蝴蝶,但母亲却一把抓住她的细胳膊、粗暴地将其拽起来,急声道:“你的裙摆掉在地上了!这是租来的裙子!你不要将它弄坏……哦!那里有车!那里有摆渡车!”

慌忙间,母亲拖着她去追那台运送酒水的摆渡车,在出示请柬之后,摆渡车答应载她们去婚礼场所附近。

坐上摆渡车,苏翘红终于得了空闲修补妆容:她往脸上使劲扑粉,试图遮住那几丝不起眼的皱纹,但风把她那头乌黑的长卷发吹得乱舞,惹得她又心生烦躁——多年前,当她坐上全上海第一台劳斯莱斯轿车时,她既无皱纹也无任何烦心事;然而岁月不饶人,时至今日,她也算是虎落平阳被犬欺了!

摆渡车在偌大的西郊宾馆里绕了十几分钟,最终抵达一处风景优美的林地;

远远看着那些人影与婚礼布置,苏翘红重整旗鼓,随即拉着女儿下了车、气势高昂地往婚礼现场走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这场西式婚礼造价不菲,现场到处布置着空运来的鲜花,百把张椅子如教堂里一般气势恢宏的逐层排开,齐齐向着那由无数白玫瑰搭成的舞台……阳光明媚,鲜花绿树,一切华美浪漫犹如好莱坞电影!

苏翘红按照请柬上的指示,找到了自己座位:不前不后的中间排,刚好挨着中间的新郎新娘要走的红毯。

她心下了然,于是冷笑一声,兀自拿出小化妆镜端详自己仪容;

就在她细细为自己涂补口红时,身边的小女孩忽然拉拉她的衣角,小声说:

“妈妈,我饿了……”

听闻这句话,苏翘红心里蹭得一下冒出一股无名火;她瞪着身边这个怯怯懦懦的小女儿,忽然伸手在她背上用力掐了一把,并压低声音恶狠狠地道:

“饿饿饿!这一天天的怎么没饿死你!给我忍着!今天你绝不许给我丢脸!”

“……”

小姑娘噙着眼泪不敢再出声,只能背着母亲悄悄用手揩掉眼泪。

众人渐渐落座后,婚礼终于开始;

伴随着钢琴演奏声,穿着一袭拖地长婚纱的新娘、挽着比她矮了个半个头的新郎缓缓入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新娘是中澳混血的模特,年轻、高挑、皮肤是洋气的小麦色,笑容如脖子上那条重达68克拉的项链般耀眼;

而她身边的新郎呢,地道的中国人面孔,身材中等、长相中等,年纪大约30多岁,如果不是穿礼服戴胸花,看起来更像是新娘家的长辈;

这外貌并不般配的一对新人就这样在众人的注目下入场。

当男人挽着新娘路过身边的红毯时,苏翘红那颗原本因嫉妒和不甘而熊熊燃烧的心脏,居然生出一丝快意——他也不年轻了!他比以前胖了!清俊的轮廓被脂肪填满后,整个人如一般的普通中年男人般油腻厚重!原来他老了之后也不过是这样一个平庸的男人!

望着男人和新娘远去的背影,苏翘红说不出自己是愤怒还是失落,只是默默回忆了从前,那个自己还年轻气盛、风华正茂的年代……

1970年的山东青岛,服装厂的女工占秋霞在医院生下了一名女婴,这是她与纺织工人丈夫苏卫华的第三个孩子,也是三个孩子里唯一的女儿。

尽管日子过得拮据辛苦,但夫妻俩仍然很疼爱这个生龙活虎的小女儿,他们给她取名为苏翘红,希望她以后能红红火火的过一辈子;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这个天性活泼的小姑娘很快就长大成人,她像哥哥们一样,继承了父亲的大高个,虽然母亲为此担忧、说女孩长高了不好嫁人,但苏翘红却不以为然,甚至还凭借着高个子,加入了中学的排球队、担任了主攻手的位置!

到了16岁那年,苏翘红的身高就已经长到了178,由于常年打排球,她的身体发育得紧致、高挑,再加上高鼻梁、大眼睛的爽朗大气长相,很快就成了市里有名的漂亮姑娘。

天赐的美貌与身材让苏翘红不再甘于老老实实上学,一日她在报纸上看到大连在举行模特比赛,立刻央求着父母送她去参加;

对于小女儿的苦苦哀求,父母几番犹豫,最后还是答应了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于是在16岁那年,苏翘红在没有专业化妆师、服装师的支持下,一个人单打独斗,硬生生凭着父母亲为她手裁设计制作的服装,在大连拿下了模特比赛的第二名。

比赛结束后,她留在了大连,杂志上、百货公司的广告上,到处都是她青春靓丽的身影;

她签约了公司,有了自己的经纪人;经纪人告诉她,她不应该只在大连发展,而是应该去上海、去香港、去往外面更大的世界!

年轻的苏翘红野心勃勃,她与经纪人一拍即合,当即决定向外发展。

两个人搭档合作,凭借着吃苦耐劳、敢打敢拼的优点,很快就在上海、香港、乃至新加坡闯出了名头!

到了1992年,在北京王府井开设了第一家精品店,而苏翘红就这样成为了全中国第一个代言LV手袋的模特,一时间,印着她照片的报纸和杂志飘遍了全国,而那时,她才不过22岁而已。

整个十年代,都是苏翘红的时代;

那时的所有人都在拥抱新鲜事物,而苏翘红作为一个穿圣罗兰连衣裙、配芬迪皮草、拎着迪奥手袋招摇过街的名模,自然是无数人的“梦中情人”;

她嫌香港狭小拥挤,于是拒绝了香港富豪4000万港币的半山别墅,回到了上海定居;

她住在和平饭店总统套房,每日房中堆满追求者的鲜花、情书及各色礼物;她昼伏夜出,与最有钱、最有权、最有趣的男人们来往;

男人们将吻落在她的脸上、将珠宝戴在她的脖子上,她生机勃勃的欲望与那个时代融为一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而在众多的追求者里,有一个人格外不同,那就是汪从宁。

苏翘红第一次见他时,是在别人请客的包厢里,当其他人都在往她身边凑着递酒调笑时,他却安安稳稳的坐在角落里,不曾给予半个多余的眼神——这样倨傲的男人!她倒是第一次遇到!

起初她不知晓他身份,后来才知道他是汪家的二公子,爷爷曾是孙中山下属、同盟会元老;

身份地位如此之高,难怪是拿鼻孔看人的;

苏翘红在心中嘲笑,暗暗记下这人,果然不久后就在香港维多利亚港口边的米其林餐厅里遇到他;

只不过这次他不是独身一人,而是带着一个小小巧巧的可人姑娘;

两人坐在临港的落地窗边笑盈盈的聊着,说不出来的诗情画意;

苏翘红看着眼红,于是心生一计,当即拉下身上的狐狸皮皮草,风情万种的朝汪从宁走去,娇声唤了句“汪公子”;

见她出现,汪从宁不禁一愣,但苏翘红没有给他反应的机会,便是一通娇嗔埋怨,硬生生将其打成了“风流负心汉”;

经过她这一通,一旁的女孩脸色很是难堪,于是便起身草草告辞;

汪从宁无奈,只得瞪了苏翘红一眼、匆匆追出去解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苏翘红得意一笑,翩然落座于汪从宁坐过的位置,悠悠品起了他那杯没有喝完的红酒……

她本没有将这件事放心上,只是回到上海后,不知怎的二人碰面越来越多;

时而在咖啡厅,时而在音乐会,时而又在谁承办的晚宴上;

汪从宁从不主动靠近,只是冷眼旁观,可他越是这样冷淡,苏翘红就越觉得心痒:她搞不懂这个男人。他不像其他人那样会对她俯首帖耳。

两人就这么在灯红酒绿的欢场夜宴里隔空望着,直到有一天,一个自山西来的阔佬当众奉上一枚20克拉的钻戒、以求苏翘红陪其跳舞喝酒。

看着那阔佬饱经风霜的脸、油腻腻的黑烟牙,苏翘红自是说不出来的反感,她借着酒意推辞想要逃脱,可奈何那男人穷追不舍;

就在她不胜其烦之际,那冷眼旁观的汪从宁主动替她拦下了那名阔佬,并提出送其回家。

就这样,苏翘红坐进了全上海第一台劳斯莱斯轿车里;

她瘫在后座醉眼迷离地看着汪从宁,问:

你看够了戏?为什么要帮我?

汪从宁冷淡的回过头看着她,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你安分些吧。少去招惹这些下三滥的人。

苏翘红笑了,扬手把玩着自己腕上的钻石手表,说:

我如果不安分你又能拿我怎么样?难道你难道还能吃了我不成?嗯?~

汪从宁不说话,只是冷冷盯着她;

苏翘红哼着歌、自顾自的笑,笑了一会儿就累得打起哈欠,窝在座位里昏昏欲睡。

就在她半梦半醒之间,身边那个不动如山的男人忽然猛地扑过来、堵着她的嘴唇一阵撕咬!

苏翘红被吓了一跳,支支吾吾的叫骂挣扎;可男人却借此机会将舌头塞进她的嘴里,与其交缠不休。

劳斯莱斯在上海的无边夜色里行驶着,渐渐的,苏翘红不再挣扎了,她快乐的笑了起来,手脚并用地紧紧抱住身上的汪从宁,拉着他往更旖旎的欲望里堕去……

他们就这样没头没脑的在一起了;

从小在祖父与父亲严格教育下长大的汪从宁,是人尽皆知的“清白人”,可现在他偏偏和全上海名声最糟糕的女人搅和在了一起。

他的父亲母亲得知此事后气急败坏,勒令他们迅速分手,但汪从宁却有生以来第一次违抗父母命令,甚至搬出家去,与苏翘红同居在一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尽管没有人看好他们,但他们仍是快乐的;

他们去法国滑雪、去芬兰冰钓、在非洲草原上戏耍过狮子。

他们醉生梦死,时而大笑,时而痛哭,将所有最极致的情绪都交付给对方,任由汹涌的爱意在肉体的激情里无限燃烧。

但没有什么能一直永久保存,再汹涌的爱与激情,最终也会回归平淡。

在离家两年时间后,有一日,汪从宁终于提出:

我们回家吧。我们去见我父母。我们结婚。

说完,他便将一枚椭圆形的艳黄色钻戒,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黄色的钻石在指间折射着太阳般金灿灿的光芒,苏翘红思索了几秒钟,就微笑着点了点头;

于是从那天起,她放弃了她的模特事业,放弃了她奢靡的社交生活,放弃了她的皮草,穿上最普通的衣装,试图去做一个豪门士族的模范儿媳;

她拼了命的讨好汪家父母,拼了命的讨好汪从宁的兄弟姐妹,但得到的却只有一次次的羞辱与冷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所有的自尊都在这场耗心耗神的拉力赛里消耗殆尽,就连她与汪从宁的爱情也裂开了缝隙。

当激情与浪漫不再时、当生活里只剩下琐碎与烦恼时,他们开始无止限的争吵、和好、争吵、和好……他们陷入了某种痛苦的循环,直到有一天争吵和好后,苏翘红没有再去亲吻汪从宁,而是从厨房拿出一把水果刀,指着他冷静地问:

你爱我吗?

汪从宁看了一眼她手中的刀,答:

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女人。

苏翘红握紧了刀,开口:

那你和我走!我们去法国结婚!不管其他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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