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四.北京,850年古都,华北降雨最多的城市,16410平方公里,2000万人。
去大学报到的第一天,章隽岚就遇到了叶嘉予。
他比她高两届,那时是经管学院的学生会主席,带了一班学生干部,到女生宿舍楼下迎接新同学。隽岚念的是应用数学,属于理学院,见宿舍门口站着一群人,以为只要是新生都得去,就稀里糊涂的跟着,还在管院礼堂坐了差不多一上午。直到数学系分班,辅导员发现她不在,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把她找回来。
当天晚上,同寝室的女生都笑她,其中要数冯一诺笑得最起劲:“听说学校里暗恋叶嘉予的妞儿多了去了,但像你这么花痴的,肯定是头一份儿。”
隽岚气得要死,把冯一诺连人带被子从上铺揪下来,拖到走廊里,非要她把话说说清楚,谁花痴?谁暗恋?还有,谁是那个杀千刀的叶嘉予?不说个清楚明白,今天就别想回去睡觉了。
一般情况下,女生之间有过这样的矛盾,那肯定就是血海深仇,不要说大学四年,甚至于这辈子也不会再讲话了,但隽岚和冯一诺却是不打不相识,他乡遇知音,整个儿一个相见恨晚,没几天工夫就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上哪儿都在一块儿,恨不得睡觉都睡一起。
用冯一诺的话来说,她从来没遇到一个女生象隽岚这样“真”,这种说法难免有些主观,在隽岚的嘴里就公平公正的多了,她总是说:两个神经病在一起是不会打架的。
第一次专业课大考之前,她们在图书馆的通宵教室里抱佛脚。
“你说说你怎么想到要念应用数学的?”隽岚问冯一诺。
“考国际金融分数不够,调剂的。”一诺回答,简单扼要,理由充分,然后又反过来问她,“你呢?”
“我……”隽岚开始用笔帽挠头,想了半天,最后说,“不知道。”
高中最后一年,她好像突然开了窍,成绩突飞猛进。填志愿之前,老师替她算了算几次模拟考试的分数,居然得出结论,她可以在国内最好的那几所大学里选一所试一下,如果发挥正常,不是没有被录取的可能性。这个消息让她爸妈振奋异常,一致鼓励她:试一下,一定要试一下。于是,她对着各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研究了几天,分数太高的热门专业她没敢填,最后鬼使神差般的就选了T大的应用数学系。
她又想起叶嘉予,心想,自己当初要是报经管学院的专业就好了。那次高考,她可算是超水平发挥,如果填了管院的专业,应该也录取了,要是这样,开学第一天,她就能名正言顺的跟着叶嘉予去参加他们学院的迎新会,也不至于被人家嘲笑成这样了。
虽然成功勾搭了冯一诺,“数学系花痴章隽岚暗恋管院叶嘉予”的谣言却还是沸沸扬扬的传出去了,隽岚痛心疾首,心想自己怎么倒霉,开学不到一个月,已经声名尽毁,如何在这里再混上四年?
其实,这种捕风捉影的事情只要当事人不去理会,很快就会消停下去了,但十几岁的人想法总是有些怪的,章隽岚也不例外,她觉得死也要死得明白,上一次看到叶嘉予,她隐形眼镜也没戴,根本没看清楚是怎么样一个人,再怎么说她也要去见识一下所谓“管院叶嘉予”到底是何许人也。
第二次见到叶嘉予是T大广东同乡会,有人在生活区的布告栏里贴了广告,粤语的写法,好多口字旁的词,大意就是邀各位广东省的乡亲于某月某日上午九点某某酒楼饮茶。
冯一诺告诉隽岚,叶嘉予是广东人,一定也会去,如果要再看看他,这倒是个机会。本来只是句玩笑话,没想到隽岚却当了真,去撕了一张写着联系人的电话纸条,立即致电替自己和一诺都报了名。
“你不是真要去吧?”一诺见她效率这样高,心里倒开始颤抖了。
“籍贯又不写在脸上,只要我不开口,谁知道我是不是广东人,再说我们又不是不给钱去吃霸王餐的,你怕个鬼啊?”隽岚振振有词,一诺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谁知到了饮茶的那一天,冯一诺却临阵脱逃了。那天是星期日,一诺是北京人,周五就回家了,一直到周日早上,聚会开始之前,才给隽岚发了条短信,说自己牙疼,疼得起不来床。其实,只是她一口京片子,实在没脸去装广东人。
收到那条短信的时候,隽岚已经站在酒楼门口了,才刚签了到,就迎面碰上他们班的一个男生。
那人来自茂名,长了张最典型的两广面孔,看到她就问:“咦?章隽岚,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上海人吗?”
茂名男声音还不小,引得旁边的人都朝他们这里看过来,她拦都来不及。
眼瞧着被当众揭穿,隽岚开始随口胡扯,还自以为很机灵:“我爷爷是广东人,户口本上祖籍广东,但到我这一辈,广东话都不会讲了,我觉得挺遗憾的,所以你们搞活动,我也想来看一看……”
“广东哪里?”茂名男生又问。
“佛山。”这是除了广州深圳茂名番禺之外,她能想起来的唯一一个广东地名,就算地理不好,总看过黄飞鸿吧。
茂名男生将信将疑的走开了,她总算松了一口气。
走进聚会的小厅,几张圆桌旁边人都已经坐了七七八八了,一屋子都是唧唧呱呱的广东话,她一句都听不懂,傻在那里,心想要不就去坐茂名男生旁边那个空位吧,此人虽然跟她没什么交情,但在这里也算是唯一的亲人了。
正犹豫着,邻桌有人探身过来拍拍她的手臂,用普通话对她说:“同学,你可以坐这里。”
隽岚如蒙大赦,赶紧过去坐下了。
那人把茶壶转过来,为她斟茶,又问她要吃什么。她十分感激,差点把此行的目的都给忘了,一边吃一边与他聊天,一开始说的还是些圆谎的话,比如上海海纳百川,百分之九十的上海人祖籍都和出生地不一样,就像她,生在上海,但也是广东人……
这些话她自己也觉得很傻,心想为了见识一下“管院叶嘉予”,她章隽岚居然连爷爷都背叛了。难得那个人没有笑她,只是帮她拿了几样点心,又问了几个诸如:是不是第一次住校?在北京过得习惯吗?之类的问题。
待到聚会结束,他们一起走回学校,隽岚这才想起来,还没告诉那人自己的名字,人家叫什么她也不知道。
刚要开口自我介绍,却听那人说:“我知道,你是数学系的章隽岚。”
她自是一怔,转头看他。他笑起来,对她说:“我是叶嘉予。”
隽岚的脸僵在那里。
“要是我没猜错,你爷爷应该不是广东人吧?”叶嘉予又说。
“不是,”她终于承认了,像是憋了很久终于憋不住了那样笑出来,“我们家往上数三代都是苏州人。”
就是这样,章隽岚和叶嘉予算是正式认识了。她有些意外,原以为这种万人迷式的男生总是很骄傲的,但叶嘉予却完全不是那样,他很高也很帅,但丝毫没有那种自视甚高自觉英俊的做派,反倒给人一种平实之感,以至于他主动跟她讲话的时候,她完全没把面前这个人和久闻大名的“管院叶嘉予”联系起来。
那天傍晚,冯一诺回到宿舍,见到隽岚还有些心虚,怕她怪自己说话不算,没陪她去参加那个广东同乡会。但隽岚早把那茬儿给忘了,一股脑的把上午发生的事情倒出来,说到叶嘉予,少不了又夸了几句。
“你不会是真喜欢上他了吧?”一诺笑她。
“怎么可能?这才说了几句话呀,我就是觉得他这个人还算不错吧。”隽岚很自信,一见钟情那种事情,她从来就不相信。
当夜,隽岚做了一个梦,梦里发生了什么,第二天一早醒过来就全忘了,只是觉得心情大好,想来应该是很好的梦吧。
她在洗手间刷牙,冯一诺怪笑着凑来,问她:“章隽岚,你昨天做梦干什么了?还说梦话了,什么咸水饺、马拉糕的?”
“去去去,别瞎说,”她不信,把一诺轰出去,“肯定是你自己做梦梦到我说梦话了。”
却不曾想第二天夜里竟还会是相似的梦境,这一次,她记住了。梦里,她和叶嘉予坐在一起,不是聚会时的圆台面,而是一张两个人坐的小桌子,幽浮在一片虚空的白色背景前面。
叶嘉予穿的还是聚会那天的衣服,浅蓝色细条纹的衬衫,左边胸口有一个很小的TommyHilfiger的标志,袖子挽了一些,露出肌肉纤匀的手臂。
他的手很大,骨节却不突兀,皮肤晒成好看的麦色。
他为她斟茶,问她:“普洱还是香片?”
他笑起来,眼梢细长。
所有的细节都是那么的清楚。
普洱还是香片?她还在想,但他擡头望向她的一瞬,她便怔住了,一下子从梦里惊醒。
那一夜,她再也没能睡着,静静的躺在床上等着天亮,眼看着黎明时分的天暗下去,又渐渐亮起来。那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她知道,自己真的喜欢上叶嘉予了。
11
差不多也就是那个时候,隽岚开始学吉他,师傅是数学系四年级的一位师兄,琴弹得不坏,教小学妹也教的很用心,遇到隽岚这样有些乐理基础的徒弟,自是教学相长,进度神速。
而她用来学习的吉它,就是郁亦铭给的那一把。刚拿到那把琴的时候,她就快升高三了,因为怕影响学习,妈妈把所有跟念书无关的东西都锁起来不让她碰,直到高考完了之后才还她自由,随便她爱干嘛干嘛。离家去北京报到,除了两箱子衣服和书,她还带着那只琴盒,妈妈看到只说句:“这么个大家伙带着干嘛?”隽岚非要带,也就随便她了。
买那把琴的时候,郁亦铭大概年纪还小,所以选的是三十九寸的,隽岚个子高,抱在手里有些嫌小。师傅人比较矮,身高尚不到一米七,总喜欢笑她人高马大,有事没事的对她说:“等学一阵就换琴吧,像你这身板儿,就得买41的标准尺寸,否则人家会笑你的。”
隽岚倒不在乎,觉得这一把用着就很顺手,别人要笑就笑吧,她章隽岚还会怕被他们笑?于是,这琴就一直用下去了,一用就是好几年。
跟许多热爱音乐的文艺小青年一样,隽岚的师傅不光喜欢课余教小学妹弹琴,还和几个同系的男生组了个Band,名叫JourneyofRandomness,随机之旅。该乐队从名字到成员都颇有数学系的特色,换句话说,就是十足的宅男气质。
隽岚学琴几个月之后,师傅即将毕业离校,头发剪短,胡子剃掉,开始穿西服打领带,忙着实习找工作,他在乐队里位置很自然的就传给了徒弟隽岚。
没有什么人对她寄予厚望,但她的到来,却真的让这个怎么看怎么书呆气的Band彻底的改头换面了。一开始是学院活动,而后是整个学校的晚会,再后来是校际联欢,他们一路唱出去,渐渐的竟有了些小名气。
JourneyofRandomness本是那种每个大学都有的伪摇滚乐队,空有摇滚的热情,却没有摇滚的精神和底气。隽岚兵不血刃的把它变成了一支Jazzband,她唱许多FionaApple和DianaKrall的歌,有时用吉他弹唱,有时则是键盘伴奏,那些歌里的字字句句、节拍旋律,让她自得其乐,也变的更加勇敢,哪怕别人不喜欢。
怪的是这种态度反倒让人家喜欢她,提起她的时候,总是说数学系那个唱摇滚的女孩。到底是Jazz还是Rock,隽岚不想解释,也不愿穷究,反正这就是她,爱谁谁吧。就这样,JourneyofRandomness红起来了,有段时间,章隽岚甚至变得和叶嘉予一样有名。
但出名难免会带来一些副产品,比如说,谣言。曾经烟消云散的“数学系花痴章隽岚暗恋管院叶嘉予”的谣言又流传起来,这一次,隽岚觉得自己应该吃一堑长一智,她没有生气,反倒能心平气和的分析那些传谣言的人的心态。说这些话的大都是女生,其中不乏像她一样喜欢叶嘉予的,这些人之所以揪着她不放,不过就是因为她把这种喜欢表现出来了,而她们不敢。
于是,那一年的女生节晚会上,她唱了FionaApple的GetGone,几乎是走到叶嘉予面前,正对着他,唱出那一句:“It-stimethetruthwasoutthathedon-tgiveashitaboutme.”然后对他眨眼笑了笑,再转身走开。
等她唱完,叶嘉予去后台找她,对她说了声:“Bravo.”
“谢谢。”隽岚回答,眯着眼睛看他,突然发现他这样一个正剧男主角式的人物,竟也不是没有幽默感的。她原以为他会尴尬,甚至觉得她当着这么多老师同学这么做很傻,但他没有,反倒对她说Bravo,脸上带着些自嘲的笑。由此,她对他的感想更好了。
那个时刻成了整场演出的最□,校庆过去很久,还是有人不断地在说。而原本的谣言也不成其为谣言了,当事人都已经承认了,她就是喜欢叶嘉予,也知道叶嘉予对她没意思,但她不在乎,还是那句话,爱谁谁吧,若要文艺一些,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我爱你,与你无关”。
暗恋变成明恋之后,隽岚听说了更多关于叶嘉予的事情,不用她去打听,自有好事者来说给她听,比方说叶嘉予的考试成绩,他参加田径比赛的名次,甚至他寒假到哪里去玩了,等等等等,然后,她就听说了“薛璐”这个名字。
薛璐也是T大经管学院毕业的,比叶嘉予还要高几届,隽岚大一的时候,她早已经毕业离校了。不过,人虽然走了,名声却一直留着,不仅是管院,其他学院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位学姐,关于她的传闻很多,好的坏的都有。
好的版本是这样的——省高考前五,七次特等奖学金;人长得很漂亮,大学四年先后十几个男生追她;本科毕业签了一间美资咨询公司,工作一年之后,申请到名校的MBA,然后就出国了,现如今混得风生水起。
坏的版本与好的那个并不矛盾,倒好像是相辅相成——大一就开始去酒吧傍男人赚零花钱,一做就是两年多,其间所谓的男朋友无数,前后总共打过三次胎;大四跟带她论文的导师关系暧昧,导师的老婆还闹到院领导那儿去了,最后弄到她连毕业典礼都不能参加;工作之后,从升职到出国全都是一路睡上去的。
除去这好坏两个版本,还有一件事,隽岚不知道该如何分类——不止一个人告诉她,叶嘉予喜欢薛璐。
就这样,传奇,或者丑闻,包括那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传闻,隽岚全都听过了。她不相信坏的那一些,理由很简单,因为叶嘉予告诉她,那不是真的,就在她第一次见到薛璐的那天。
那是个六月末的日子,临近暑假,各个学院挨着个儿的办毕业典礼。隽岚的师傅也是那天离校,方帽、学士服全副打扮,在校园里每一处名胜古迹前面跟人合影留念。
隽岚也去送别,站在一帮男生中间拍照,直到有人起哄,对着她喊:“哎,章隽岚,快看叶嘉予。”
她朝那人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叶嘉予站在大礼堂前面,拿着照相机替一个女生拍照。
那个女生,或者说不是女生,她年纪并不大,却完全不是女学生的样子,一看就是有些阅历的人,打扮也更精致些,身上没有套学士服,手里也没拿毕业证书,只戴了一顶学士帽,微卷的长发从帽子下面垂下来披在肩上。叶嘉予拍完照,低头对着相机背面的液晶屏仔细检视,然后对她比了一个OK。她朝他笑,脸上的表情好像有些无可奈何,摘下帽子还给旁边的一个男生,道了声谢。
“你好,叶嘉予。”隽岚走过去打招呼,那时的她既不会胡思乱想,也不会逃避。
叶嘉予转身看到她,脸上还带着方才的笑容,似乎怔了一下,才指指那个长发女,对她说:“章隽岚,这是薛璐,也是经管毕业的,”又对长发女说,“这是章隽岚,数学系大二的。”
薛璐对隽岚笑,说:“你好。”
隽岚却愣在那里,反复想着叶嘉予刚才说的话,还有他脸上的表情。他对薛璐说话的时候,甚至不用叫她的名字,他们一定很熟悉。
“学姐也是今天离校?”半晌,她才想到一句话,纯属明知故问,也不知是对薛璐说的,还是在问叶嘉予。
叶嘉予看看她,没有回答,薛璐自己开口了:“不是,我几年前就毕业了,那时候没拍戴方帽的照片,今天正好巧,就叫叶嘉予来帮我拍一张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