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说,他写下的,其实是某个情人的名字?
这个男人真是渣滓啊。
哪怕当场摔死,也是他活该。
我居高临下地站着,在花冬垂死般的注目下,慢慢撕掉那张图纸,将新娘和新郎从中间分开,远离。
楼下没人看见是我推的花冬。
没人看见的事,那就是没发生。
在花冬被拖去医院抢救的时候,我买了几十瓶上好的白兰地,本打算约朋友好好喝一场,转念想到我现在应该在人前扮演一个沉浸在悲痛中的准寡妇,只好独自去鹤园享受了。
一想到花冬脑袋被磕烂的模样,嘴里的酒香甜到了极致。
参加前未婚夫的葬礼,应该怎么打扮呢?
绿裙子好像有点不太庄重。
那就穿大红色好了。
在一片喜气洋洋中欢送花大公子。
一开心就容易喝多,数不清干了多少瓶。
我沉溺在酒精之中,看见花冬死了,丘权也死了,大家全死了,我开心地在他们坟头起舞,无数鸟雀伴我歌唱,花朵与绿枝把我环绕,梦幻得如同置身童话。
当我从童话世界中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脚边正跪着一个少年。
苍白,瘦削,阴郁。
一副营养不良的孱弱模样。
他以最低贱的姿势跪在我面前,卑微而又虔诚地仰望着我:“丘姰小姐,我叫檀轻。”
哈?谁?
什么东西?
在我疑惑的功夫,他爬过来,埋下头,嘴唇几乎要触碰到了我的鞋尖。
“请收下我,做您的奴隶。”
我愣了很久的神,才想起这个人是谁。
一个路人,一个凡人,一个穷人。
一个平庸到让我转瞬即忘、根本懒得记在脑子里的透明人。
连他那辆破电动车的存在感都比他本人更强。
这么一个人,胆大包天地说他爱我。
就好像他的爱有多珍贵似的。
无非是在发现我丢给他的那条金项链价格不菲后,生出了傍上我的念头。
这种贫穷低贱的男人,究竟是哪来的自信,认为他能玩得过一个财团大小姐?
好笑到让人生气。
果然,对待男人这种生物,千万不能太友好。
因为,他们真的太容易蹬鼻子上脸了。
垃圾桶里的苍蝇,竟然也敢飞到我面前碍眼。
我擡了擡手,想叫保镖过来把他拖出去埋了。
“您未婚夫做不到的事,我都能做。”
他小心翼翼地伏在我脚下,脸颊升起异样的红。
啊?
什么做不到?
做不到什么?他想做什么?
哪来的标准小三宣言?
我震惊到想笑,收回召唤保镖的手势,仔细打量起这个男人的脸。
嗯,一张和花冬有着天壤之别的脸。
花冬那张漂亮的脸上,盛满了野心、矜贵和倨傲。哪怕眼底正带着款款深情,也像是在舞台上进行一场华丽而又做作的表演,连嘴角弯起的弧度都是精心控制好的,透着虚虚实实的狡黠,如同一束又假又贵、闪闪发光的金箔玫瑰。
而这个叫檀轻的男人,不,甚至都不能称他为男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而已。
五官倒是生得清秀阴柔,可怯懦的气质遮盖了一切优点,他眼里满满的,只有对生存的渴求,像一朵路边随处可见的、沾了污泥的平凡小花,人人皆可践踏。
就凭他,也配和花冬相提并论?
就凭他,也配对我生出攀附之心?
就凭他这副阴郁颓丧萎靡的穷酸样?
手心发烫。
每根手指都在痒。
迫切地,想掐断他苍白纤细的脖颈。
这么下贱的男人,在被我掐住喉咙的时候,会乖顺的迎上来吗?
会在窒息时红着脸吐出舌头吗?
毕竟,他看上去是那么卑微,胆怯,惶恐,逆来顺受。
我随口叫他瘦成骷髅,他竟然就真的瘦成了骷髅。
听话得引人发笑。
也难看得引人发笑。
那副瘦瘦干干的脆弱模样,似乎踹几脚就会碎成一堆灰。
好想踹啊。
好想弄碎他。</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