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到来,打破了暹罗王国一统中南半岛的格局。
19世纪中叶,英国与法国在中南半岛上展开了激烈角逐,英国控制了缅甸和马来半岛上的许多土邦国,法国则逐步从清朝和暹罗手中攫取了对安南,老挝的宗主权。
今后还将继续蚕食,向北延伸至安南、东京、交趾支那,一步步剥夺暹罗王国的领土,将法属西贡总督府的盘子越做越大。
此时的暹罗王国,被迫与英法等世界列强陆续签订了不平等条约。
1855年,签订了第二次《英暹条约》。
1856年,签订了《法暹条约》。
之后的美国,德国,俄国,楚国纷至沓来,循英法前例,签订单方面不平等的优惠贸易条约,强行打开暹罗王国市场。
1867年11月10日,楚国海军将领霍海生中将率领的风帆舰队抵达暹罗王国,明里暗里用武力胁迫,与暹罗王国签订了《曼谷楚暹条约》,享有与欧美列强同等的优惠贸易待遇。
条约规定;
楚国在暹罗享有领事裁判权,两国商品关税不得超过3%,两国公民可以自由进入暹罗,军舰可以自由驶入湄南河口,直抵曼谷等等,几乎是暹罗王国单方面放开。
而对于楚国内的市场关税,两国公民往来和商人待遇,条约中只字不提,这也是列强的一贯做法。
暹罗王国国王拉玛五世如今被蹂躏的麻木了,第一次,第二次还抗拒些,到第5次,第6次,第7次,基本上就没啥反抗的劲头了。
根据海军将领霍海生的密报,暹罗王国方面态度总体尚可,虽有些许波折,但100%贯彻了楚国的通商贸易意图。
至于其他的各土著王国,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另一支远航舰队,先后访问了荷属巴达维亚,以及爪哇岛诸土著王国,包括岛屿最东端的巴厘王国,也都签订了类似的贸易条约,过程乏善可呈。
至此,楚国与南洋各国间冒雨带雨商谈告一段落。
与南洋各国间的出口贸易税收,基本上在1~3%之间,象征性的收取一点。
与英属海峡总督府,法属西贡总督府,荷属东印度群岛总督府之间的贸易往来,遵循此前签订的互惠贸易条约,基本在16~17%的税率之间。
而与北方神州大陆的贸易,则披着洋商的外衣,享受着朝廷给予洋商的贸易优惠待遇,那就不用多提。
(本章完)